中国的中医为什么快速走向了衰落?根源就在于国家禁止了民间中医自由行医。民间中医是中医传承的主力军,没有了民间中医,大量隐藏在民间的中医绝技,偏方、秘方就失传了,没有了传承,何谈发展?民间中医还是中医创新的主力军,历史上的大医绝大多数都出在民间,现在消灭了民间中医,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创新环境没了,只剩下了学院派一家垄断中医学术,何谈创新?没有了传承,又没有了创新,中医的衰落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中医自古以来就来自民间,其根在民间,正宗的中医也在民间。就拿中医经典《伤寒论》来说,它起初也秘传于江南诸医师之间,而非官方医药局,它是经唐代药王孙思邈的阐述和提供到官方医药局,《伤寒杂病论》著作才开始上官方医药局,流传到邻国日本和朝鲜,特别是宋朝的皇家翰林学士的校检,分为《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两书,使张仲景的学说更具系统性、逻辑性,历经金元明清诸医家的实践和勘误,使张仲景的理论和药方与辩证随证变化更具临床操作性和精确性,从而使张仲景的药方成为后世学习中医的必读的经方。更重要的是,中医是个性化治疗,它从来就没有一个标准,治疗永远都是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进步是永无止境,而这种进步并不是从实验室中得来的,而是来源于民间中医大量差异化的临床,之后通过彼此之间的交流,博采众长,实现中医一点一点的进步。如果象西医那样,强调标准化治疗,那么中医就再也没有创新的动力了!可怜的是,自“五四运动”从西方请来了“科学”与“民主”之后,中医就被当成是不科学的东西被主流抛弃,虽然解放后毛泽东力挽狂澜,使中医有了一线生机,可很快,改革开放不仅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同时也引进了西方文化,致使中国文化全盘西化,中医又一次遭到重击。尤其是《执业医师法》的制定,将管理西医的制度强加到了中医头上,将民间中医全部视为非法行医,给中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中医的传承中断了,大量中医绝技失传,中医被西化的学院派垄断,中医的灵魂也没了。如果这样的政策再继续下去,中医恐怕就要真的被灭亡了。说句实话,非法行医这个罪名,本身就是不存在的。因为中医来源于日常生活,它的生活是不可分的,我们根本无法找出一个明显的界限来区分什么是非法行医,什么是非法行医。比如,食疗能治病,这能算非法行医吗?情志疗法能治病,这能算是非法行医吗?推拿、按摩也能治病,这能算非法行医吗?即使中药疗法,目前在全世界也都被视为是自然疗法,而我们国家却独树一枝,将此视为非法行医,真的不知道道理何在?一个法律的制定,肯定是惩罚那些损害别人利益的人的。而民间中医为人治病,获得相应的报酬,这和买卖东西一样是一个双方都得益的生意,真的不知道何罪之有?如果真的有民间中医骗人钱财,肯定有专门的法律来管,根本不需要专门制定一个《执业医师法》。这个法律针对西医还行,毕竟西医是标准化治疗,不掌握了这个标准,治疗效果是得不到保证的。而中医治疗根本没有标准,又如何来界定哪一个治疗合法,哪一个治疗不合法。唯一能够判定这一点的是病人的反应,经过中医的治疗,不舒服的症状缓解或消失了,那就是有效治疗,如果加剧了人体的不舒服,那就是无效治疗。古代民间中医十分发达,哪里需要什么执照、学历,能治病就行,他们的立足生存之道,靠的就是疗效和口碑。患者是最实在的,他们只管你能不能把我的病治好,根本不在乎什么职称、学历、资格。从患者角度看,合法非法、有证无证是没有意义的。非法行医这个罪名的建立,是赤裸裸的西医欺压中医的一种手段。因为中医的根在民间,把民间中医消灭了,就等于把中医消灭了。没有了竞争对手,西医才能够永远独霸医疗市场。如果象古代或毛泽东时代那样,民间中医普及在民间,大病小病中医都可以治,基本上不用上医院了,那么西医的利益就会受到巨大的影响。为了消灭中医,一些文化汉奸就响应了西方的指使,制定了执业医师法,并用它来消灭民间中医。说句实话,这一点基本做到了,四十年的时间,就等于消灭了两代的民间中医,致使大量中医绝技失传,重伤了中医的传承。更重要的是,没有了民间中医,就没有了师承,更没有了自学,古代大医成才的环境就没了,中医的创新就没了。与此相对应,中医水平就会一代不如一代,国民进一步抛弃中医,再这样继续搞上几十年,中医就彻底在中国灭亡了,那时,西医就可以坐享其成了。中医的传承与发展是有生态的,这就象植物,自下而上依次是青苔、草、灌木、大小乔木,构成了植物的完整生态,而中医事业的生态,自下而上依次是民间中医、乡县中医院、省市中医院、国家中医治疗与研究教学机构。离开了民间中医的肥沃土壤和生机勃勃的创造力,没有了民间中医对中医知识的普及传播,而只保留高高在上的庙堂,中医就只有走向衰落了。当下的中医管理很奇葩,一方面是国民抱怨看病难、看病贵,企盼能找到“简便廉验”的中医,犹如婴儿之嗷嗷待哺。另一方面是民间中医很多明明手里有绝活,可以解决国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国家却不让他们行医。虽然民间中医中有一些故弄玄虚、忽悠欺骗之徒,但并不是不能管理的,为什么非要将民间中医一窝端呢?学子们报考中医药大学是为了学好中医,济世救人。可我们的中医药大学却让他们大部分时间学了西医(中医大学里西医的课程占一半还多),有的甚至将中医经典仅列为选修课将其培养成中西结合式的人才,并美其名曰如此才能适应现代社会,最后培养出的中医绝大多数都是废才,不能临床看病,只能被迫改行,这让为人师表者情何以堪!知耻而后勇,作为中医的管理者,首先应该做到的一点就是面对中医的现实,反思过去管理上的失误,之后拿出适合中医发展的政策,促进中医的良性发展。可现实上呢?却是不断歌颂中医过去几十年取得的“伟大”成就,继续过去那些消灭中医的政策,如此的管理,绝对有非要消灭中医的气势!民间中医兴,中医兴,民间中医亡,中医亡。如果我们真的要振兴中医,那首先就要反思《执业医师法》对中医的巨大伤害,进而废除这个制度,之后,继承过去几千年来行之有效的规矩,不论学历、不论职称,没有门槛,让民间中医自由行医,让国民用疗效对他们优胜劣汰,这才是中医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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