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1月中央通过的享受乙级生活...

《1952年11月中央通过的享受乙级生活补助的38位高级民主人士》

1.中央人民政府委员(22人):
何香凝(女),赛福鼎·艾则孜,陈嘉庚,马寅初,马叙伦,沈雁冰,司徒美堂,蔡廷锴,彭泽民,张治中,傅作义,李烛尘,李章达,章伯钧,程潜,张奚若,陈铭枢,谭平山,张难先,柳亚子,龙云,高崇民。

2.政务委员(6人):

陈劭先,王昆仑,罗隆基,章乃器,邵力子,黄绍竑

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人):

张志让

4,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1人):

蓝公武

5,政务院各委副主任(1人):

潘震亚

6,政务院各部部长(7人):

李四光,朱学范,李书城,梁希,李德全,史良,胡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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