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1月中央通过的享受乙级生活...
《1952年11月中央通过的享受乙级生活补助的38位高级民主人士》
1.中央人民政府委员(22人):
何香凝(女),赛福鼎·艾则孜,陈嘉庚,马寅初,马叙伦,沈雁冰,司徒美堂,蔡廷锴,彭泽民,张治中,傅作义,李烛尘,李章达,章伯钧,程潜,张奚若,陈铭枢,谭平山,张难先,柳亚子,龙云,高崇民。
2.政务委员(6人):
陈劭先,王昆仑,罗隆基,章乃器,邵力子,黄绍竑
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人):
张志让
4,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1人):
蓝公武
5,政务院各委副主任(1人):
潘震亚
6,政务院各部部长(7人):
李四光,朱学范,李书城,梁希,李德全,史良,胡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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