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业主的公共收益?
导语
哪些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这部分收益又去了哪?
本文作者丨王佳红律师
是否有人知道,电梯里的广告是有收益的;
是否有人知道,小区公告栏里的广告,是要给钱的;
是否有人知道,各种广告商进入小区进行宣传销售,也是要花钱的;
我想,以上这些可能很多人也注意过,但是,是否有人关注过,这些钱都给了谁?都做什么用了呢?
实践中,很多小区都存在类似的情况。
案例
比如我居住的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一个小区有10多栋楼,每栋楼有2部电梯,每个电梯里3个广告屏幕,每个广告屏幕1个月1万元,也就是一部电梯一个月收益就是3万,一栋楼一个月收益是6万,一个小区一个月的电梯广告收入就至少是60多万了,多么可观的收益。
然而,这些钱都在哪里?业主都从来不知道多少钱,更不知道钱去了哪里?
事实上,这些钱都是物业公司收取了,至于是否用于小区的公共建设,是否都花在了业主身上,谁也不得而知。
普法
根据我们国家物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
在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处分。而小区的电梯、广告栏、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就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范围,其收益自然也应该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那么,有人擅自处分了业主共同所有的部位,获取了收益,怎么办?
业主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查证属实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有权对侵权者给予5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并且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公开公共收益的使用用途。
排版编辑丨冯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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