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书有益)人到中年,如何面见江东父老

一
古人说:“富贵不归乡,如锦衣夜行。”
意思浅显易懂:一不小心混得好了,假如不回去在熟人面前显摆一下,那么跟穿新衣服走夜路没啥子区别。
这里面有个重要前提,那就是“苟富贵”。那么,如果“苟不富贵”,是不是就不必回乡了呢?
实力和现实都不允许。因为,春节,已经近在眼前。
不管你回不回乡,在老家乡下,都有着一群极具亲和力及战斗力的“亲人”群体,在等着你。这里面有你的亲戚、你的邻居、你的长辈,甚至还有你可能还没来得及见面的新人。
寒暄之后,就是一连串触及灵魂的哲学问题:
“有对象没?结婚没?生小孩没?生了一个还是两个?孩子学习成绩好不好?”
“在哪里工作?工资高不高?一年有五十万没得?”
“房子几套了啊?在省城买房子没?”
“在当啥官啊?权力大不大?管的人多不多?”
面对这些问题,无法规避攀比。“苟富贵”者,回答落落大方,眉宇飞扬。衣锦还乡的理念,被表达得淋漓尽致。毕竟,这些财富和成就,在城里人的圈子里,大家其实都不会太在意。
你混得好还是不好,和他人无关。
而“苟不富贵”者,虽难免局促,但也要打肿脸装胖子。比如租个豪车回去,比如口袋里多装一包“中华”。尤其是在回答对方关于收入的问题时,会不动声色地说:“惭愧啊,月收入不到十万。”
其实,说的也是实话。因为,月工资是二千八。
被问及对象时,就说:“还在读书。”让对方误以为找了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女孩子,或者隐约判断是在海外进修留学。
这样,累不?
无论如何,年底了,江东父老,还是要见一见才对。
生活是自己的,没有必要为他人在意太多。

二
话说,公元前一百九十六年,十月。刘邦回到了久别的乡下,沛县。
这时候的刘邦,已经干掉了所有的竞争对手,建立了大汉集团,并且占据了天下的全部市场份额。其他人想要搞点啥生意,必须首先征求他的意见。
原来的刘邦,实际上是没有啥文化的农民,甚至还是一个“二杆子”。作为一介布衣,每天的工作很有规律,上上班、喝喝酒、打打牌、闹闹架,几乎是被生活磨灭了所有棱角。但是,少年时的梦想,还在蠢蠢欲动。
真所谓是“一腔热血,一生未凉”。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咋办?
没有任何人能够预测,在这个小小的沛县,刘邦竟然可以带着一群“泥腿子”起事,越闹越大,越闹越发不可收拾,最终甚至打败了血统高贵的贵族。
元代人比较揶揄,写了一首《般涉调·哨遍·高祖还乡》。里面说,刘邦回乡后,遭一个老邻居认出来。一把拉住刘邦,竟然是个要账的。
“春采了桑,冬借了俺粟,零支了米麦无重数。换田契强秤了麻三秆,还酒债偷量了豆几斛,有甚糊涂处,明标着册历,见放着文书。”
“少我的钱差发内旋拨还,欠我的粟税粮中私准除。只道刘三谁肯把你揪扯住,白甚么改了姓、更了名、唤做汉高祖。”
还账都是小事情。只要还认我就好。
刘邦就像外出打工并发家致富的土豪回老家给小孩发压岁钱、发糖一般,大手一挥,显得十分阔气:
“我虽然在帝都长安有车有房有公司,但我依然热爱着这片热土。下面,我宣布,沛县人民以后都不用交税了!”
他大摆宴席,大家随便吃。请父老乡亲们吃的啥,史书上没有说。但是,有道菜多半少不了,那就是弥漫着他童年味道的红烧狗肉。
为了搞气氛,他还亲自选拔了一百二十名儿童组成歌舞团,让他们一遍又一遍地唱由自己亲自作词的新歌: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据说,现场气氛太过热烈,刘邦喝醉了。和大家载歌载舞间,六十岁的刘邦,竟然泪眼纵横。
身边工作人员亲戚地问他:“老板,你咋了?”
回答说:“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我竟然还活着,真特么好……”

三
话说公元六百三十二年,李世民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回到了久别的武功县庆善宫。
这是三十四年前,他出生的地方。
三十四岁的他,已经混成了大唐的首席执行官。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尽管身边有着各种各样的优秀人才。能打仗的,比如李勣、李靖、尉迟恭、秦琼;能咨政治国的,比如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杨师道、褚遂良;能写材料的,比如高士廉、令狐德棻。但都没有人能够拿出一篇优秀的文案,以至于想搞一场“回乡联欢会”都缺乏优秀创意。
于是,他有了一个大胆构思,抄袭刘邦。
具体工作步骤是,先给身边工作人员发奖励,然后给闾里的父老乡亲发放米、面、油,当然还有名贵的猪肉和牛奶,为他们带去亲切的问候。
接下来,选了由六十四名儿童组成歌舞团,戴上进德冠、穿着紫色裤,在乡间舞台上边唱边跳,所唱的歌,是李世民亲自作词的《功成庆善乐》。稍微有点长,足足一百个字。有必要一句一句的翻译。
“寿丘惟旧迹,酆邑乃前基。粤予承累圣,悬弧亦在兹。”
尽管在黄帝的老家寿丘、刘邦的老家丰邑都举办过乡村联欢会,但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最值得显摆的,还是我的家乡武功县。
“弱龄逢运改,提剑郁匡时。指麾八荒定,怀柔万国夷。”
哥十八岁那年,正好赶上创业机遇,提着一把砍刀,只身出门打拼。凭借不懈努力奋斗,终于打下一片新天地,赚下了天大的产业。
“梯山咸入款,驾海亦来思。单于陪武帐,日逐卫文俾。”
那些我曾经的竞争对手,都拜倒在我面前,每天陪我喝茶聊天。我叫他来就来,叫他滚就滚。我也想低调,但是实力不允许。
“端扆朝四岳,无为任百司。霜节明秋景,轻冰结水湄。”
我那房子稍微有点大,而且周边环境有点好,占据了国家最好的地段,看得见山,望得见水。平常不想上班劳累,就让下属们帮着做,我给他们发工资。现在秋天到了,冬天也到了。
“芸黄遍原隰,禾颖积京畿。共乐还乡宴,欢比大风诗。”
虽然现在的天气稍微有点凉快,但看到粮食满仓,心里一点也不慌。来嘛,该吃吃、该喝喝,在气势上,要超过当年的刘邦才对啊!
气氛热烈,据说,李世民也喝醉了。
身边工作人员问:“老板,啥情况?”
迷迷糊糊中,似乎听见回答说:“如果我哥、我弟,还有我老汉他们都在,该有多好……”

四
如果按照剧本的思维,上面的故事,应该算是完美的结局。
对于刘邦:中年屌丝外出务工创业,八年时间混进全球财富榜第一位,再过六年消灭全部对手,掌握绝对话语权。
这次衣锦还乡,给家乡父老带来了世世代代免税的福利,还丝毫没得官架子,与民同乐,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对于李世民:辍学青年把握创业机遇,怂恿老板梭哈投资、做大做强,然后自己成为富二代,并继承全部遗产。
这次衣锦还乡,虽然形式主义十分严重,但绝对没有官僚主义,让大家感受到,这位年轻的首席执行官,其实相当平易近人、有人情味。
历史不是电视剧。事实真实如此吗?
现实其实是狗血的。所谓回乡显摆,只是表象而已。
对于刘邦,回乡时,已经病入膏肓,他还强忍病痛平定了英布叛乱。更不幸的是,在战争中身负重伤。以至于,半年后,在长安的皇宫中溘然长逝。
他作为大汉集团的首席执行官、故乡丰沛县的利益代言人,根本不可能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历史把他推上了风口浪尖。活着,必须为大家活。即便是死,也必须为大家死。
面对贼心不死的外部侵扰和叛乱,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刘邦,不惜亲自骑战马、驾长车,奔波抗战一线。下一个错别字
在出台确定了“诸侯王、外戚、功臣”三足鼎立战略格局后,即便是在死前的一段时间,想静下心来休息几天都没有机会。因为身边那位姓吕后的老太婆不停的在唠唠叨叨:
“你走了以后这么大的产业咋办,赶紧写一个承诺书。”
所以,回到乡下的刘邦,实际上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不用上班加班,不用批阅材料,不用开会。在这里,只有无忧无虑、只有心态平和,只有重新呼吸到的乡土气息,只有童年的味道。
对于李世民,则有所不同。
他按照亲生老汉的一手安排,在战场一线,用生命拼杀了八年,先后打败了薛仁杲、刘武周、窦建德、王世充、突厥等高难度竞争对手。
他见惯了所谓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完全没想到,还有比战场更加冷酷的朝堂在等着他。大哥李建成和小弟李元吉已经背地里商量好了,必须联手弄死他,毕竟,有李世民这么厉害的兄弟在身边,搞不齐哪天就出人命。
他们的预测是正确的,老汉李渊也对这个事情表示支持。
生死一线之间,还能咋样?难不成果然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在玄武门先下手为强,两个兄弟直接领了盒饭。然后到了皇宫问李渊:“老爸,你有啥想法?要不要灭我九族?”
李渊说:“今天开始,这个办公室你来坐。我退居二线,告辞!”
就是是再铁石心肠的人,杀兄逼父后,怎么不可能伤心、不可能内疚。
生活的压力,是给活人的。死人安安稳稳睡觉,哪有啥压力。
难怪李世民回到乡下喝酒,会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

五
必须要做到“衣锦还乡”吗?“还乡”不“衣锦”,到底行不行?
对于李世民和刘邦而言,无疑是成功的。他们还乡,不外乎是在忙碌之余,寻求心灵慰藉,短暂欢愉或者伤情之后,还是要毅然决然地,继续踏上征途。
除非逝去,否则,绝对没有真正安然的一刻。
游子归故乡,岂能是人生终点。
出人头地者,当常怀谦卑之心,正常条件下,一定不要刺激对方的自信和盲目优越感。即便是不成功者,也不必强行假装,不外乎从头再来。
真正有前途的大丈夫,当以四海为家。
话说,宋代时候有位僧人,名叫月性,他写过一首题壁诗》:“男儿立志出乡关,学若不成死不还。埋骨何期坟墓地,人间到处有青山。”
后来在明治维新时期,著名政治活动家西乡隆盛进行了改写:“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死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革命者黄治峰对这首诗进行了改写:“男儿立志出乡关,报答国家哪肯还。埋骨岂须桑梓地,人生到处有青山。”
而最终,最为有名的,是在1910年秋天,毛泽东离开故乡韶山之前,在父亲的帐本上提了一首《七绝·改西乡隆盛诗赠父亲》: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拘泥于别人感受,其实很累。人生最为重要的,是做好自己。
如是,安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