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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功效禱告的生命 慕安得烈

  住在基督裏

  「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十五7)
但禱告不僅是一種途徑而已,在葡萄樹的比喻中,主耶穌說它更是我們住在他裏面的結果。他並不像我們總把禱告當成自己求福的手段——這情形真可歎!他是以禱告為主要的導管之一,使我們與神同工,將基督救贖的福音傳給世上的人。主耶穌把天父的榮耀和神國度的擴展擺在他自己和我們的面前,讓我們這些枝子也以此為目標,並且他應許我們,只要住在他裏面,我們就是「以色列」——與神與人較力都能得勝。

  完全住在主裏的需要

  一個沒有完全住在主裏的基督徒,他禱告時會遇見大難題,甚至奪去他從禱告中本來可以得到的安慰和力量。他裝著謙卑問道:一個卑微的人怎能影響那位至聖者。他想到神的至高主權、完全的智慧和慈愛,不明白他的禱告如何真能產生什麼果效。他禱告,是因為不禱告就不得平安,卻不是因為相信禱告會蒙垂聽。但是一個真正住在基督裏面的人,能從這些疑問和困惑中得釋放!他逐漸更多經歷到:當他與基督在靈裏真正合一時,他的禱告就會蒙悅納和垂聽。與神的兒子聯合乃是生命的結合:我們真是與他完全合一——我們的禱告正如同他的禱告一樣達于天庭。我們可以求我們心所願的,神也為我們成全,因為我們乃是住在他裏面。

  完全享用主耶穌基督的名

  住在基督裏,使我們可以完全享用主耶穌基督的名。奉另一個人的名字求一件事,就是說那人授權予我,我去請求時,要別人將我當作是他,是他本人領情。信徒常努力想到耶穌的名和他替死的功勞,說服自己要有信心,相信祈求會蒙垂聽,同時卻痛苦地感到自己對主名的信心何等小。主所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的應許和「你們無論作什麼都要奉主耶穌的名」的命令是不可分開的。如果基督的名能讓我任意使用,完全照我的意思來支配,必須是因為我已先將自己完全交托給他,讓他隨意支配我。故唯有住在基督裏,我們才有權柄、能力,以信心使用他的名。

  得「必蒙垂聽」的信心

  再有,住在基督裏也使我們生髮「必蒙垂聽」的信心。「照著你們的信心給你們成全了吧!」這是天國的法則。「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這種信心,是根據、建立在神的應許上,但並不是按著「神既有應許,我就會得著」的簡單邏輯,其中有比這更深的意思。信心是一種屬靈的行為,是依據在我們裏面神的話有多少,以及我們裏面生命的狀況究竟如何,而形成的實際能力。若沒有禁食和祈禱(可九29),沒有謙卑和屬靈、體貼神的心(約五44),沒有完全的順服(約壹三22),就不能有這種活的信心。但如果一個人住在基督裏,漸漸感覺到自己與主聯合,並且瞭解到:完全是因基督的緣故,他和他的祈禱方蒙悅納,他就敢要求神答應他的祈禱,因為他知道自己是與主合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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