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胶皮袜子的女生

我说的胶皮袜子,其实不是袜子,而是一种胶鞋,并且是当年辽南农村严冬季节穿的一种棉胶鞋,并且还是一种男人穿的黑色的棉胶鞋。这种胶皮袜子比较笨重,其鞋帮的胶,上的较高,在雪水交加的猪或牛圈里出粪,是可以当水鞋使用的,而且还非常的耐实与暖和。在写作此文之前,我上百度搜索图片,不论是搜索胶鞋还是棉胶鞋,我都没有找到当年那种被称为胶皮袜子的棉胶鞋。

记得我小学七年级毕业的时候,是在那一年的隆冬季节,具体说是阳历的一月份。按理说,学生毕业应该是在每年的七月份,因为我们的学年是跨年的,新学年是从每年的九月初秋开始的,不像日本韩国那样,新学年是从每年的阳春三月开始。实际上,我在杨树底小学已经待了七年半了,才算是初中毕业。我还是特殊生,一般的学生其实是待了八年半了。我的特殊,是因为在读完小学二年级的那年秋天,我作为优异生往上跳了一级,直接从二年级上了四年级。也就是说,因为学校要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已经停了一年半的课了。当时的杨树底小学是戴帽的,就是一至五年级是小学,六、七年级是初中。上八、九年级的高中,就得去公社所在地的永宁涧,去就读当时的复县第二十五中学。

于秀秀是我们班的副班长,班长是我。我们当时的班,也曾经被称为排,我是排长的时候,于秀秀则是副排长。可是,她又是全校的大队长,这让我的心里,既不舒服又很愉快!因为在所有的女生中,于秀秀是最使我有好感的。她高高的个子,苗条的身材,黑黑的眉毛,两条粗细适宜的羊角短辫,尚未搭肩。在我心里,于秀秀永远都是十七八岁的样子,而且永远都是身穿一件红黑蓝相间的格尼上衣、草绿色军裤的漂亮而稳重的女生。

于秀秀身高近一米七十,身材又是少见的苗条柔韧。她在课间做广播体操的时候,所有的体操动作总是给人以漫不经心、点到为止似的感觉,许多动作甚至是根本就没有点到,好像只是意到形未到的样子。也就是动作的意思是到了,可形体的动作并未达到。我们原先是体育老师站在操场的讲台上吹哨子,全校师生在台下做体操,后来有了电,有了广播喇叭,就按照广播里的音乐和喊号声做,有时停电了,就还得在台上吹哨子做。体育老师发现有很多同学做操不认真,动作不到位,就很不满意,甚至是很生气,还点了一些班级甚至一些人的名字,并要求再来一遍重做。

我注意到,重做体操时,于秀秀就像是没听见、不知道似的,她的形体动作依旧,没有丝毫的改进,还是照旧的不到位。可是体育老师根本就不会点她的名字,而且我知道体育老师肯定是看见她的动作不合格了。我觉得那些动作到位的女生,做的动作一点儿也不好看。反倒是特别喜欢于秀秀的动作不到位的体操,感觉她的动作姿势真是特别的优美,绝对的不粗俗,而且很是斯文优雅,好看极了,很有审美价值。她做广播体操的优美程度,绝对比那些专业舞蹈演员的舞姿都好看!

我们班原本有四十多个学生,由于当时有读书无用论的流毒,导致学生越来越少。虽然广播和学校都反复批判读书无用论,可是效果却是不佳。到七年级的时候,班里只剩下十八个人了,我便仿照当时的样板戏《沙家浜》将藏匿在芦苇荡里的十八个伤病员称为十八棵青松的说法,把我们班的十八名同学,也比称为十八棵青松。

临毕业的前几天,我们班全体和班主任老师一起,去了一趟十几里路外的永宁公社所在地,在永宁照相馆里照了一张黑白的毕业照。毕业那天,天气极为寒冷,从渤海刮过来的西北风,吹在脸上像猫咬的一样疼痛。当时我们就听说,有三个同学要辍学了,一个是甸子二队的赵喜华,第二个就是于屯一队的于秀莲。学习成绩优异的赵喜华,是因为家里困难,父母让她早点回生产队里干活挣工分。于秀莲的原因先是不大清楚,后来我们知道是因为家里给她找了个对象,是青年点里的大连下乡知识青年,这是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事情。第三个就是于秀秀了,她家也是于屯一队的。于秀秀家境很不错,她的那件全校独一无二的红黑蓝相间的格尼衣服,就是证据。她辍学是因为被大队的书记选中,到大队新建的广播站(时称放大站,我们都叫它“放炸弹”)做专职播音员。这让我们即为她的辍学而惋惜,又为她能做播音员而羡慕得要死,尤其是女生们!能在屋子里工作挣高工分,风吹不着,雨淋不到,也不用晒太阳,除了进入大城市,我们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工作了。可我们都很服气,这活儿也就得让于秀秀做,要是换为别人,根本就不配!

我和于秀秀的关系就是同班同学,若有再近一点儿的,就是同为班级干部。私下交往什么的,绝对为零。但是有两件小事,我是铭记于心的,而且至今还记忆犹新。

那是春末夏初的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又到劳动课的时间了。劳动的地点就是学校操场南侧的一片菜园,内容是给一部分菜地浇水,给另一部分菜地松土。每位同学都按照事先安排好的,各自带着自己能带来的工具。比较难带的是挑水的扁担和水桶,因为那是比较贵重的东西,容易弄坏,家长通常都是不许孩子带到学校用的。水桶的价钱比较贵,我家灰白色的铁皮水桶,还是由大连的姨父想法给弄来的,爷爷和父亲都倍加爱惜,谁家要是秋天磨地瓜或是腊月做豆腐什么的,需要借水桶的时候,爷爷总是老大的不满意。所以也就都担心我们给碰坏了,是绝对不允许我们小孩子带到学校使用的。于秀秀带来的,就是扁担和两个水桶,这也正是她优秀与先进的体现。我带的是铁锨,挖地松土用的。挖地和挑水都是很重的体力活,班主任邹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轮换着干。菜地的水浇完了,邹老师还让我们顺便给操场周边的蓖麻子和向日葵什么的,浇浇水。那次与我交换的,正好是于秀秀。我接过她的扁担,我俩根本就没说什么,我只是说“给我吧”,她也只是“嗯”了一声。

那天的下午,阳光和煦,我只穿着一件褂子,我刚把扁担放在左肩上,就有一种特别的舒适感,同时还从扁担上闻到了一种女孩子特有的香味,温馨而迷人。同时,我的同桌孙文成就凑了过来,笑嘻嘻地悄声对我说,你是不是闻到了一股香气?我忙说,哪有!同时却觉得我的脸“腾”地一下就涨红了,感觉就是被他看破了我的心里秘密似的,显得非常的尴尬。这家伙也真是神了!他是怎么知道的呢?不仅如此,文成还进一步说,肯定是扁担上有她的头发,不信咱们找找看,说着就真的开始找。奇怪的是,他还真的就找到了一根黝黑的长发,挂在扁担上边的一个小裂刺处。文成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觉得声音稍微有点偏大,就担心地扫一眼正在挖地的于秀秀。侧背着我们的于秀秀,虽然没有任何的反应,但我却明显地感觉到,她肯定是听见了文成的话。然后,文成又极小的声音说,你俩就是天生一对,接着就是“哈哈”大笑,笑得我心跳鹿撞!

还有一次印象深刻的,是那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我们全校高年级的各班级,到东杨树底的第五生产小队学农,帮助生产队出花生,主要是捡拾那些落在土地里的花生。为了防止我们偷吃集体的花生,队长还准备了一桶凉水,干完活的时候,每个学生都要喝一口水,漱一漱口,再把水吐出来,谁吐出来的水是乳白色的,谁就是偷吃花生了。我们捡着捡着,突然就阴天了,还起了阴凉潮湿的风。开始还以为没什么的,过一会儿天就好了。可是天空却阴得越来越重,生产队长见状,就告诉老师说,不行了,要下大雨了,今天就歇工,快让学生们回家吧。老师就告诉我们说,天气骤变,今天的劳动结束,大家把各自筐里的花生,倒进麻袋里,快点往家跑吧。于是,我们就倒出花生,立刻呼叫着在乍起的风雨中,四下鸟散了。

我家就在西边的杨树底四队,离东杨树底五队比较近。在匆忙混乱行走的人群中,我发现走在我前面的,正是于秀秀和她形影不离的好友于秀莲,她俩手提柳条筐,近乎小跑地快走着。我就紧随其后。村中的后街是一条东西向的土路,直通她俩所在的于屯一队的家。我家是在前街,走到村中就得左拐向南往家走。刚拐了弯,我立刻就变走为跑,快速跑回家,并且从前门进来穿过堂屋,就直接来到后门,便站在后门口远望。通过一篇绿油油的菜园,我恰好看见于秀秀和于秀莲她俩,已经走到后街邹宝祥家的门前了,而且是到了路南边有水井的地方,那井台上的辘轳,清晰可见。井台边有一棵不大的樗树,也叫椿树,村里人都叫它苣树。

当时雨已经下得比较大了,可能是已经跑累了,于秀秀她俩在雨中又变小跑为快走了,并且把手中的筐擎到头顶,以筐作伞。我清晰地看见,她俩在井边的苣树下稍微停了一小会儿。好像是想歇一下,也可能是觉得苣树遮不住雨,或者是估计雨会越来越大,她俩就继续擎着白色的柳条筐,继续快步前行了。于秀秀的个子,远高于于秀莲。我在后门口望着,感觉就像是两棵移动的白蘑菇。直到她们的身影消失不见了,我还在那儿站着向已无身影的西北方远望,望了好久好久。急骤的秋雨在“唰唰”地下着,水井边那棵苣树的绿色树冠在风雨中舒缓的轻轻摇摆,秋雨洒落在大片翠绿的秋菜叶上,发出悦耳的声音。不知道是谁家的鸭鹅,发出了悠长的鸣叫声。秋雨中的村庄,不一会儿就笼罩在一片迷茫之中了!留在我眼前和心里的,只有一片满满的惆怅!

初中已经毕业了,高中又还没开始上呢。漫长的冬季假期,第一次没有了寒假作业,也找不到可以阅读的书籍,我们都闲的不知道干什么好。那是一个阴冷的上午,家住三队西杨树底的宋凯,和家住五队东杨树底的姜健,来我家里玩,可是也没有什么好玩的。这时,天已经开始下小雪了,属于雪霰的那种,还起了北风。宋凯忽然说,咱们去“放炸弹”看看于秀秀呗,顺便看看那个“放炸弹”里边是什么样子的。有了目标,我们立刻就高兴了起来,戴上棉帽子就开门冲在了北方寒冷的风雪中。

大队部在一排瓦房里,那也是全村唯一的一排瓦房,墙面是由紫青色的长方形条石砌成的,房顶是灰白色的瓦。瓦房的功用分两部分,东边是供销社也就是商店,西边就是大队部。这一大排瓦房就在我们四队杨树底村的北边,到我家的直线距离也就七八百米的样子。天气急剧变化,风大雪急,我们顶着寒风走路,连喘气都很困难。在大队部外边的土路上,被飓风裹着雪粒儿,在灰黄色的地面上扫过,像一条条、一群群的白蛇,在被西北大风吹得光秃秃的土路上,乱窜游动。这是辽南的隆冬季节里,最为寒冷的天气了!

我们都是第一次进大队部。一进门往右拐,有一走廊,屋子分南北,放大站在南边的一间屋子里。我首先感受到的,就是屋子里有一股好闻的味道,很温馨的那种,应该是于秀秀特有的。于秀秀对我们几个的到来,很是意外,也很是惊喜,少有的热情!我马上就感觉到,在校期间的学生的感觉已经基本没有了,我们之间好像突然都变成了大人。这也没多久啊!于秀秀变了,她变得非常的漂亮,眉毛和头发好像是更黑更柔软了,还微微闪着亮光,脸庞也更漂亮了,有红施白的一张粉红色的桃花脸,我都不敢多看。于秀秀还是穿着那件熟悉的格尼上衣和绿军裤。那标志性的格尼上衣已经传了好几年了,现在已经稍微显得有些短和瘦了。可是最令我们惊讶的是,于秀秀的脚上穿着一双当时供销社新进的一款黑色胶皮袜子。我们所以惊讶,是因为这是男人穿的棉鞋,她怎么穿上了呢,而且还又笨又重的。要过年了,我前几天曾跟母亲说,想要一双这种胶皮袜子,可是母亲说干农活的父亲还没买上呢。

于秀秀显然是知道我们注意了她的胶皮袜子。她略显尴尬地笑了笑说,我出门不穿的,只在屋里穿,特别暖和,不冻脚!放大站的所谓放大,就是把公社广播站传来的声音信号放大一些,要不的话,各家各户的广播喇叭,声音就有些偏小了。放大站就一间屋子,屋子不大,除了一台放大功能的机器,就是一张木桌,桌子上有个话筒,再就是一张稍宽一些的床。床上的被子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好,上边还用一条花枕巾盖着。我对于秀秀说,你晚上一个人不害怕吗?她说,不害怕,晚上有秀莲来给她做伴,陪她睡觉的。对于我们的到来,于秀秀好像特别的高兴。闲聊了一会儿,怕影响晚上的广播,我们几个就说要走了。于秀秀说以后常来玩啊。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你明天再来一趟吧,我有点东西要给你,今天没带来。我只是“嗯”了一声,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姜健和宋凯两个就“嘻嘻”的笑,我就更难为情了。扫了一眼于秀秀,她倒是比较镇定,她的脸也是红红的,只是微笑着,并且笑而不语。

我们一出门便置身于在风雪之中,宋凯立刻就给于秀秀起了个外号,叫“胶皮袜子”。之后我们也就都叫于秀秀为“胶皮袜子”。从放大站出来,我们顺便去东侧的供销社逛了逛,那里有新进的年画,挂在墙上和栋梁上的年画,散发出一股股油墨的香味。新进的酱油,也在大缸里发出应有的气味,它和年画的味道一起,构成每年春节前夕所特有、也是共有的气氛和味道。我们看了卖胶皮袜子的地方,看着就令人欢喜,我想象着穿在脚上的又结实又暖和又舒适的美感,心里很是羡慕。

第二天近中午的时候,我来到了放大站。就于秀秀自己在。我头一次和她独处,感觉很不正常、不自在,也很难为情的。我扫一眼于秀秀,却见她一切都很正常的样子,我也就正常了。她从床上拿起几个已经订好了的白纸本说,这些笔记本是给你的。

我们那时候,上学用的作业本和练习本分两种,一种是到供销社买的现成的格子本,比较贵的;一种是去供销社买一些一开的白纸,回家用镰刀什么的将其分割为三十二开的纸,在用锥子扎孔,再用牛皮纸捻当绳子穿进去,系好,一本作业本或练习本就做成了。除了有些作业本老师有特殊的要求外,别的我们当然都是自己买白纸制作了,这样比较便宜。当时有一种新进的白纸,叫切纸。就是造纸厂直接给切好了,有三十二开的、大三十二开的、十六开的,等等。纸的质量也比一开的大张纸好,还不用自己割纸。但是要贵一些。于秀秀拿出来的本本,就是用切纸做的。她说,你开学用的本儿还没买吧,我给你准备了一些。我心下大喜,立刻就激动了起来,又感觉很难为情,余光扫一下于秀秀,感觉她仍然是很正常,我这才心下稍安。

再看那些本本,不是我们平常用纸捻订的,而是用装订器订的,显得非常整齐。于秀秀说是借大队会计的装订器订的。看看那些本子,有的在上边写好了用途,比如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中间写了“八年□班”,下边写了我的名字。我喜欢于秀秀的字体,笔划柔中带刚、软中带硬,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字体总能使我想到她那高挑的身材,以及她那两条黑黑的羊角辫。于秀秀还说,我没写八年几班,等开学你们分班后,你自己再填上吧。在那个时间里,我觉得自己突然就有了女朋友,而且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最美丽的女朋友,我周围的一切,我的世界里,都因为于秀秀的存在,都因为她给我的几个本本,而明亮了起来。她还拿着几本没写名字的本本说,这几本等开学上课后,你看着需要再写上名字。她又拿起一沓厚厚的没有装订的切纸说,这些你拿回家,用完了时看需要,自己再订。我知道买这些切纸,得很多钱。我感动得不知如何是好,感觉就是想流泪的滋味。可又极力掩饰着,不想让她发现或感觉出来。

然后,我就离开了大队的放大站,离开了于秀秀。我拿着于秀秀给我的本本,竟然都不知道是怎么走的路,怎么回家的,满脑子里都是于秀秀的音容笑貌。感觉我怀里抱着的本子,也是有热度的,有了它们,辽南渤海东岸寒冷的冬天,突然就变得一点儿也不冷了。回到家里,母亲发现了我拿回来的本本,很是奇怪,就问我是哪儿来的。我不会撒谎,就说是别人给的。母亲不信,就追问是谁给的。我就只好说,是于秀秀。母亲有些不相信似的说,就是广播里的那个?我说是。母亲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再没吱声。可是还有秘密呢。在我没事闲翻那几个本本的时候,又突然在一个本子里发现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一行清秀的字迹:让我们的革命友谊,万古长青!下边没有签名,也没有写时间。我突然地就热泪盈眶了!

真是一个美好的冬天啊!等过了年总共不到一个月,就要开学了。我恨不得马上就开学,步入新的陌生的学校里,开始我的高中时代。我的未来一定会很明亮、很美好的。

可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那一次竟然是我和于秀秀唯一的一次单独见面,既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之后,我和于秀秀就没有了任何的联系,我在努力学习中等待未来,我觉得她和我一样,也是在等待我们的未来的。于秀秀在放大站干了不到两年,就被调到公社当了妇女主任。放大站的工作就由一个孙姓的男报道员兼职代替了。后来,为了于秀秀,我想去当兵。

那年的冬初季节,每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又开始了。一天晚饭后,母亲领着我去住在三四里外的第六生产小队的大队书记家里。书记的年纪比我母亲小,但母亲叫他“他大舅”,让我叫他“舅爷”。书记称我母亲为“外甥媳妇”,书记说他也无能为力,没有办法,因为我的姑父是戴帽的富农父子,我的政审关是过不了的。母亲说你帮帮忙,不就是他大舅你一句话的事情嘛。母亲又指着我说,他哭着闹着的,就想去当兵!我们家祖宗三四代,可都是真正的老贫农。书记看着我对我母亲说,外甥媳妇我知道,你这个儿子很优秀,不论学习还是身高相貌,可是你家的社会关系有问题,这是人所共知的,无法改变的,谁也不敢也不能犯这个错误,这可是政治问题啊!

那天晚上,从书记家里出来,真的是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扶着小脚的母亲往回走,深一步浅一脚的,母亲走路还特别的慢。想想自己未来的人生,想想于秀秀,我无望而无助的流泪了。母亲见状,也哭着对我说,这就是命,当不上兵就不当呗,怎么还不能活啊!那年,曾经是我们班十八棵青松之一的于奎,他家还是中农成分,却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兵。于奎临走的时候,我和宋凯、姜健等,还给他买了纪念品。他走的那天早上,我们一起去为他送行,尽管我们的心里都不舒服,既羡慕又嫉妒吧。第二年的初夏,大队书记就把我派到了东风水库工程会战工地,做民兵排的排长。

之后宋凯就告诉我说,听说胶皮袜子和还在部队当兵的于奎吃面定亲了。我当时表面很镇定,其实心里却很痛苦。但我发现,自己竟然丝毫没有怪罪和抱怨于秀秀的意思,我非常地理解她。虽说当时的工农兵是并列的,可是哪个女孩子不想嫁给一个当兵的,或者是找一个工人,谁会愿意和一个贫穷的农民厮守终生?于秀秀给我的那些本本,虽然都使用过了,可我还是一直珍惜的保留着,锁在家里的一个小木头匣子里,更包括那张字条。就是在听说她和于奎订婚的那天晚上,我一悲之下,烧掉了她给我的所有的本本,也包括那张“让我们的革命友谊,万古长青!”的字条。我记得当时在烧那张字条前,我又看了一遍上面的字迹,我的脑海里还又再次浮现了于秀秀的身材和她的羊角辫,以及她的黑黑的眉毛。然后,便毫不犹豫地将其扔进了火盆里。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后悔。多么幼稚的行为,干吗要烧掉啊!要是留着到现在,那不也是一份珍贵的青春时光吗!

我最后一次见到于秀秀,是在我上大学二年级的那年夏天。暑假里,宋凯经常找我一起去村子东南侧的方塘里去游泳,我们坐在水塘边休息的时候,宋凯告诉我说,于奎已经从部队复原,现在公社派出所上班,于秀秀已经是一个女儿的妈妈了。我听了,什么也没说。我度完暑假要回校了。在哈大道等车的时候,竟然等来了于秀秀。就她自己一个人,我觉得她比以前成熟了很多,虽然还是很漂亮,但我感觉还是缺少了过去的清纯。她主动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回学校啊!我突然感觉她好像知道我的一切,同时也感觉有些陌生,只是礼节性的。我说,嗯,你干吗去?她说是去县城办点事情。更巧的是,她刚到车站,汽车就来了。车上的人很多,已经没有座位了,我也不知道于秀秀站在哪里。终于到了县城,我下了车,回头望了一下,却也没有发现于秀秀的踪影。我就感慨地独自走向了去省城的火车站,感觉刚才和于秀秀的相见就像是一个梦,不知到底真的还是假的!

再后来,我听说于秀秀全家已经搬到了县城居住,因为她被调到县城某医院,当了医院的党委书记。她还想办法把丈夫于奎也调进了县城工作。

生活在继续,时间在缓缓地流淌。包括我弟弟在内,宋凯、姜健等等知道我和于秀秀关系的人,总是偶尔向我说起于秀秀的事情。大约是七八前的一天,在大连打工并已经成为不大也不小的老板的姜健,突然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说,于秀秀去世了!我惊讶得目瞪口呆,感觉这是不可能的!姜健说,的确是真的,这种事情还能开玩笑吗!他说,于秀秀她们单位体检,查出她患有乳腺肿瘤,是初期的。于秀秀当时就蒙了,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会患癌症,她什么感觉也没有的!经过重新检查,确诊无误。手术后不到三个月,就去世了。姜健还说,她纯粹是被癌症吓死了!她们单位同时有一快退休的老太太,也检查出患有乳腺癌,而且还是有点偏晚期。可是人家心态好,手术后效果挺好,至今没事。

这就是我和于秀秀的全部故事。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彻底地消失了,可是在我的心里,她却是仍然健在,而且还永远是十七八岁的青春模样,还是那个穿胶皮袜子的漂亮女生!

2016/11/30 18.21 初稿于鸟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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