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随笔】预付押金,到底应不应该给?

在过去处理的物业买卖的案子中,我们发现,很多客户在来找我们之前都付给了卖方,一笔预付押金(Preliminary Deposit)。这种押金和大业主通常要的租金押金不同,是买方为了表达诚意,向卖方所付的一种保证金。一般情况下通过口头或者很简单的文字协议规定,如果买方中途撤出交易,卖方有权扣留该押金。
根据本行过去的经验来看,一旦交易中间发生任何的变数,纠纷就很容易从预付押金上产生。
Z先生的案子就是个例子。Z先生委托我们处理他购买店铺的相关事宜。店铺是通过房屋中介找到的。是从二业主的手里购买余下的租期。房屋中介要求Z先生在委托自己的律师之前,先缴纳了3000镑的押金,并签署了一张很笼统的协议。协议大概说明,如果Z先生中途撤出交易,中介将扣除押金。除了一部分赔偿给卖方外,余下的押金归中介所有。
Z先生非常希望买到这家店铺。认为既然缴纳押金是惯例,只有这样才能留住这家店铺。就爽快的于当日付了3000镑预备押金给了房产中介。
之后Z先生来到本行,委托我们代理该项事宜。我们为Z先生详细介绍了押金的法律定义和可能因此出现的纠纷。和中介所签的所谓押金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笼统,根本无法保证Z先生的权益。我们很遗憾的Z先生在交押金之前没有让我们知道,现在为时已晚,我们也无能为力。如果任何的纠纷因此而起,我们就要当作一个新的案子来处理了。Z先生也感到很遗憾,也只有寄希望于整个交易能够顺利完成了。
不幸的是,该物业的大业主早已想收回店铺。于是在交易中无理的刁难Z 先生,并最后拒绝二业主将租约转让给Z先生。因为之前已经发生很多次类似的事情,二业主准备对大业主提起诉讼。但Z先生不可能无限期的和他们耗下去。在万般无奈之下,Z 先生提出无法再继续进行交易下去了。
如我们所料,无论我们和Z先生怎么向房产中介来解释,中介都拒绝将押金退还给Z先生。Z先生的店铺没买成,押金又要不回来,感到很气愤,咨询我们是否可以起诉房产中介。经过我们仔细计算起诉所要的各种花费之后,Z 先生才发现就算自己赢了官司,各种诉讼的花费加在一起很可能还要高于讨回的押金3000镑呢,更不用提耗在这里面的时间和精力了。Z先生只好打消了念头,自认倒霉了。
Z先生很感谢我们在物业买卖事宜之外为他提供了这么多的帮助和免费的法律服务。Z先生对我们说,吃一堑长一智,如果下次再买店铺,绝不会再这么草率的交预付押金了。
我们在这里向读者朋友们再一次建议,在房产买卖中,不要在正式签署合同之前付给对方或第三方任何形式的押金。如果对方坚持,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押金交付一定要有正规的押金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向Z先生的案子,如果他能和房产中介签署正规的押金合同,自己就完全有权利要回自己的押金了。
最后我们认为,双方委派自己的律师开始着手买卖程序就已经代表了足够的诚意,靠押金来表示诚意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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