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活动的两个原则

二)亲子活动中,父母注意自己心理品质对孩子的潜移默化影响

(一)示范性原则

父母的性格在亲子活动中,无时无刻不对孩子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而父母身上表现着不同性别的性格特征,各有优劣,为了孩子的健康发展,为了能给孩子全面的影响,我们主张,父母都应该通过亲子活动来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地发展——父亲男性的勇敢、刚毅的品质是男女孩子都需要的,母亲女性的细腻、富有同情心的品质也是男女孩子都需要的,而且创造心理学研究表明,中性度的人更具有创造性。因此,陪伴孩子,参与亲子活动,不仅是母亲的事,也是父亲的事。

研究表明,父母的许多心理品质是可以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传染”给孩子的。如,孩子的害怕与家长的害怕有极大的相关性,如,有的家长害怕老鼠、害怕蟑螂等,那么,他们的孩子多数也害怕同类的事物;又如,许多孩子的偏食与母亲的偏食有关,因为在亲子共同进餐时,父母经常会在孩子面前表现出对某些食物的好恶情绪,久而久之,耳濡目染,孩子也就对这种食物而形成偏食。因此,父母要亲子活动中要注意:不要将自己的不良品质“传染”给孩子。

(二)亲子活动中,父母要善于发现孩子的优点

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而不是批评出来的。如果一个孩子经常得到父母的表扬奖励,他就会自我感觉良好,就会对自己充满信心;相反,如果一个孩子很少得到父母的表扬奖励,他就可能会产生自卑或微不足道等负面感觉,他对自己就没有信心。因此,在亲子活动中,父母应该努力发现孩子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闪光点,学会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孩子身上每一点微小的值得赞赏的地方,这样,孩子将会从父母肯定的眼神或言语中得到支持和鼓舞,使本来很细小的优点变得越来越突出,进而不断地进步。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主张将“能发现孩子的优点,并告诉他什么地方行”作为父母是否合格一个基本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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