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倒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丨威科先行

作者丨余燕

机构丨兰台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风险。实践中,用人单位一旦错过法律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时间,则可能采取倒签或者补签的方式来规避书面合同的风险。本文将从倒签劳动合同的风险以及如何规避进行分析。

01

什么叫倒签或补签

倒签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签订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但存在签订日期与实际用工日期不符的问题。因此一旦员工反悔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就倒签是否存在欺诈胁迫则是裁判审理的要点。

补签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签署合同后仍然存在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员工仍可主张该期间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02

各地关于倒签劳动合同的裁判口径

地方

政策名称

具体规定

北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2014年5月7日

2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可否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倒签)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可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可以支持。(补签)

深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的通知

六十六、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期限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后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至签订之日的,应予支持。但双方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了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应视为双方自始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江西省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的通知

4.劳动者以劳动合同倒签或补签为由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应如何处理?
 双方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劳动者以劳动合同倒签为由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除外。
 双方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实际用工之日至补签前一日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宽限期的二倍工资差额,应予支持。

苏州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会议讨论纪要
 苏中法民四〔2015〕1号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倒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倒签之前相应期间二倍工资差额是否应支持的问题
 会议认为:劳动者无证据证明倒签书面劳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且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补缴倒签之前相应期限社保费用的,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持倒签之前相应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不予支持。

泸州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解答

(3)双方当事人补签(倒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应否支持?
 参考意见:原则上可不予支付。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倒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员工反悔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的,不予支持的占比相对较大。同时,裁判中判断倒签是否存在欺诈从上述各地政策以及裁判口径对比来看,对于倒签书面合同,员工反悔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胁迫则是关键。

0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合规建议

(一)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合规前提

鉴于《劳动合同法》就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予以了强制性规定,且一旦没有及时签署则存在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的风险,甚至超过一年未签订的则视为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时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是关键。

(二)倒签书面合同一定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而签署,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

1.即使错过法律规定的签署时间仍应当及时止损

如用人单位错过法律规定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则止损是关键,仍应及时与员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司法案例中即使最终认定倒签违法,但就倒签之后的书面合同期间仍判定合法有效,用人单位也可起到止损作用。如与员工可协商一致的,则建议将合同期限追认到双方实际建立用工之日,同时就签订日期则建议签署为实际用工之日。

2.签署过程中注意用语规范,注意员工是否在取证

用人单位在和员工沟通的过程中一定注意用语的规范,不能存在胁迫、强行要求员工签署合同的用语表达。同时,用人单位需注意观察员工是否存在录音或录像等取证行为,一旦发现,则建议暂停签署的工作,以避免员工以此为由起诉用人单位存在强行倒签,从而导致用人单位仍承担法律后果。

(三)倒签书面合同的注意细节

1. 需员工本人签署,不得他人代签

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署书面合同时,一定是员工本人签署,如员工不配合的情况,也不得让他人代为签署,否则一旦进入诉讼中,通过笔迹鉴定完全可认定签名系伪造,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后果。

2. 文本不得有涂改痕迹,如有则双方应当予以确认

签署文本不要有涂改痕迹,在重庆法院发布的“强行倒签劳动合同4个月用人单位被判支付二倍工资”案例中,倒签的书面劳动合同中则存在涂改痕迹,间接证明了公司是强行要求员工签署的违法行为。签署时不得已需要涂改则双方应当予以确认。

综上,无论是“补签”或是“倒签”均有支持或不支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的判决,而司法实践中多以是否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进行综合判断,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当对此抱有侥幸心理,坚持合法用工则是用工合规的前提,亦是规避或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

作者介绍

余燕 兰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长期服务于大中型国有企业、金融行业企业等,多次组织并参与大型人员优化项目和人力资源合规建设项目,代理上百起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关系有着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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