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鱼龙舞

昨天脑海里突然跳出来这句:一夜鱼龙舞。

我知道是因为元宵节的缘故。

这句话来自辛弃疾的《青玉案 元夕》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有时候你会觉得,中国的节日,都特别有尘世感。我的意思是,特别有在人间的感觉。所有的节,都是为人过的,哪怕是借着所谓神的名义。

而西方的一些节,很多很多真的是为神而过的。换个说法,他们靠神来拯救。我们呢,靠吃吃喝喝来拯救。娱神以自娱。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多好啊,多火热的生活。

01

张佳玮写过一个小故事:

从前有个富贵人家,催千金大小姐女儿赶紧找人嫁了吧。

大小姐说不爱东家西家,就喜欢跟自家丫鬟在后院荡秋千,听丫鬟中意的货郎小哥,隔墙唱:卖桃花,卖杏花。

家里老爷发了狠,当大小姐的面,把丫鬟打死;货郎小哥腿上,抽了一百鞭子,赶走了。秋千拆了。

货郎小哥想念丫鬟,在家哭;腿伤了,走动不得;在家学画,画丫鬟荡秋千。

画得着实好,城里做花灯的,便用他这个画来做灯面。

满城花灯上,都是那丫鬟独自荡秋千。

大小姐也知道了。

这日上元灯节,大小姐说,硬要我嫁,也罢;饶我去看一宵花灯,看够了,明日要嫁谁,任由他。

老爷大喜,许了。大小姐去看花灯;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跟的婆子眼一花,哎,大小姐没啦!

老爷大怒:家大业大,找个姑娘还不容易?找!通城搜,不怕找不到女儿逼她嫁!

找不到大小姐,却看见满城花灯上的画,不是丫鬟荡秋千了,是丫鬟小姐,并肩一起荡秋千。

老爷暴跳如雷,说我的女儿怎的入了画?这些都是妖怪灯,给我拿了来,烧了吧!

——可是世上恁多花灯,哪里烧得尽呢?

只要有一盏花灯在,就有一个大小姐与丫鬟,并肩荡秋千。

就有一个货郎,在那个老爷管不到的世界里,在墙外说春来到,隔墙唱:卖桃花!卖杏花!

和张佳玮这个故事对应的,是《红楼梦》里的一个故事:

香菱,甄英莲(谐“真应怜”),是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第一个登场的女性人物,金陵十二钗副册之首,原籍姑苏。甄士隐独女,眉心有一点米粒大小的胭脂记。四岁那年元宵看社火花灯时因家奴霍启(“祸起”)看护不当而被拐子拐走。养大后原是卖给金陵公子冯渊(“逢冤”),中途却被薛蟠看上,为此打死冯渊抢走了她,宝钗给她起名叫香菱。起初是薛姨妈丫鬟,后为薛蟠之妾,因薛蟠外出被宝钗带进大观园(香菱学诗)。

元宵节被拐,死于元宵节。真应怜。

红楼梦,多么尘世的一个故事。水浒也是,金瓶梅更是。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即便是李白苏东坡,也都是尘世的讴歌者。哪怕人间苦难重重。

简媜说:“人生无喜剧,各从悲凉的废墟走来相会,围着餐桌吃饭,竟浮起欢乐的光。” 这段话很容易让人想起王国维关于三种悲剧的一段话:

悲剧的三种:第一是恶人施恶;第二是天道无情;第三个,真正注定的、无法逃脱的,比前两者更悲的,是人类注定的境况——我们都有相冲突的欲望,并因此生而受困于一种相互折磨、相互毁灭的处境。
换个说法:第一是恶人施恶。比如《窦娥冤》里窦娥偏生就是死了丈夫,遇到张驴儿父子,要霸占她们婆媳,比如《水浒传》里林冲的娘子去庙里进个香,偏生就遇到了高衙内。第二是天道无情,就是天上掉个大石头,偏生就把某个人砸死了;第三个,真正注定的、无法逃脱的,比前两者更悲的,是人类注定的境况——我们都有相冲突的欲望,并因此生而受困于一种相互折磨、相互毁灭的处境。比如《红楼梦》里,大观园里,姐姐妹妹吃吃喝喝,谈谈情,说说爱,悲剧就来了。

02

昨天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故乡》。读到这一段,还是觉得心酸: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阿!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他回过头去说,“水生,给老爷磕头。”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圈罢了。“这是第五个孩子,没有见过世面,躲躲闪闪……”

母亲和宏儿下楼来了,他们大约也听到了声音。

“老太太。信是早收到了。我实在喜欢的不得了,知道老爷回来……”闰土说。

“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母亲高兴的说。

“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是孩子,不懂事……”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

我有时候会觉得,这可能是鲁迅笔下最令人感到心酸的一段文字。中年况味,物是人非。

这种感觉,是离家在外的游子回故乡的感觉,也可能是毕业20年后参加同学会的感觉。

所以,还是忍不住再贴一遍张莉教授对《故乡》的评价:

百年新文学史上,最具迷人小说调性的作品是鲁迅的《故乡》。还没有哪位现代作家能象鲁迅的《故乡》这样,对世事有着如此非凡的理解力。当贺知章在《回乡偶书》中写下“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对面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时,他写下是千百年来中国文人“逝者如斯”的时间慨叹,这是一个高度。在他之后,鲁迅别出蹊径,写下的是人与故乡之间的另一种生疏。这无疑深具现代性。《故乡》里有亲人、朋友在时间面前的分离,还有人心与人性在时间面前的深度磨损。——时间不仅仅给予人白发,还给予人地位、阶级的差异,《故乡》与《回乡偶书》形成了直接而深有意味的对话关系,千百年来,人与故乡之间那种难以言喻的感慨,尽在这部短篇里。而显然,正是在这样的对话性书写中,鲁迅借助于《故乡》建立了自己的小说调性,简洁、凝炼、精准、深刻,言有尽而意无穷。
在《故乡》里,鲁迅用一种新鲜的语法和叙事引领他的读者“走异路,逃异地,寻求别样的人们”,那是长久以来被中国古代文学忽略的人和世界。而《故乡》里的简笔更令人赞叹,小说家用刀刻一样的方式为我们刻下了闰土和杨二嫂,这部小说代表了中国现代短篇小说技术的日臻成熟。《故乡》里固然有鲁迅对于中国农村的深入思考,但最令人赞叹处还在于他将自己对故乡人事的理解与认识用一种艺术的手法进行了接近完美的转化,正因如此,这部作品才显现了新异、深刻的特点。
最理想的短篇总会让人想到那些短而美的唐诗名句,要有“窗含西岭千秋雪”的容量,——它可能芜杂,可能简洁,可能喧哗,可能沉静,但共同的特点无疑是气质超拔,一骑绝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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