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与野蛮

什么是文明?什么是野蛮?还真不好说。

我们自以为西装革履、打扮光鲜,就是文明人?而那些袒胸露乳、刀耕火种的“土著”就是野蛮人?其实这只是狂妄的自大。

人类学家路威教授给我们举了一个例子:“争斗与口角,憎恨与虐害,在他们(格陵兰人)里面几乎绝迹,他们看见我们的水手打架,说,这些人好像忘记自己是人了。”真是要羞死我们这些所谓的“文明人”!

但是,在同是“文明人”中间,却是可以区分文明与野蛮的。区分的标志就是:是否具有人文精神。

《英汉大词典》的主编陆谷孙先生我仰慕已久,不久前买到了他的《余墨集》,欣喜不已。

陆先生心目中人文修养的主要内容是:“在对付日常琐屑之余去思考什么是对恒常(即康德所谓我们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准则)的敬畏,什么是对使命的担当和承诺,对尊严和独立的恪守,对权力话语的怀疑,对弱小的扶持,对参差多态的追求。”

不怕你们笑话,我心目中人文修养的内容也和陆先生差不多。他所说的我都同意,只是还想加上:对人生的破碎和生命的寂寞的体认,以及对人类包揽世事的野心的警惕。

其实,每一位稍具人文精神的人都会同意陆先生所说的这些内容的。这几条内容就是区分文明与野蛮的标志,是人类发展到今天这个文明程度所达成的共识。但是,我们仍有这么多的人对它们感到无比陌生。

有些人官也当得不算小了,对全世界犄角旮旯里的事都了然于胸,但刚愎自用,没有同情心,没有信仰,没有原则,所以我们也不能称他是文明人。

还有些人,仗着手里有一支笔,今天把一件事说成方的,明天又把它说成圆的,还自鸣得意。这样的人再有知识,也是野蛮人。

当然,想真正具有人文精神是很难的,无论是谁都不能厚颜地自认已不缺乏人文精神,所以陆先生说这是一种“修养”,需要日积月累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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