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元/Ton-碳交易的开盘:新能源建设加速起跑鸣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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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发改委设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区域,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七个省市入选。 2013年6月前后,七个地方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当年,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率先建立,其余的试点交易市场也在2014年年相继建立。 2017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提出“稳步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并将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划分为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深化完善期三个阶段。 2021年5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三份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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