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 | 4种从业人数归集口径有何不同?
高企申报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各种数据的逻辑性及统一性,不同概念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做到被约谈或抽查时心中有数,以从业人员举例:
高企职工总数:根据工作指引,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社保人数:企业为员工办理任何一项社保便会列入该项人数,但社保局开出的证明一般就某个时点的人数
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
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计算公式为: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4
财政部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员计算: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4
结论:由于统计方法不同,时点不同,企业人员又具有流动性。高企申报职工总数、社保证明人数、纳税申报表从业人员数三者完全一致非常难,如果没有特别原因,应该也不太可能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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