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鞍山市沿革
因有山如马鞍得名。洪武年间置鞍山驿堡,后因为铁矿发展为城市。战国时今鞍山市境域属于燕国辽东郡。秦属于辽东郡。西汉属于幽州辽东郡;东汉属辽东郡和辽东属国。三国和西晋属幽州辽东郡襄平县、新昌县、辽队县、安市县、昌黎郡昌黎县。东晋·十六国时先后隶属于前燕、前秦、后燕辽东郡。其后一度为高句丽所割据,今台安县部分境域则为北燕所管辖。
南北朝北魏,今鞍山市境域大部分为高句丽割据,今台安境域隶属北魏营州建德郡广都县(今北镇市)。隋代今鞍山市城区和海城市境域及台安县部分境域为高句丽所割据。今台安县境域辽河以西部分为隋朝直接管辖,属燕郡怀远镇。唐总章元年(668年)后分属河北道安东都府辽城州都督府、安市州和河北道燕州辽两县,巫闾守捉城。辽属东京道辽阳府。金属东京路、北京路、易苏馆路。
元代今鞍山市城区及海城市境域隶属于辽阳路辽阳县(今辽阳市),今台安县境域隶属于广宁府路望平县,岫岩满族自治县隶属盖州路。明属辽东郡指挥使司辽中卫、海州卫、广宁卫、盖州卫。清属奉天府辽阳州、海城县、锦州府镇安县和盖平县、奉天行省东边道。民国时期今鞍山市城区境域隶属辽阳县、海城县。明代设鞍山驿,清代设鞍山驿铺。
今鞍山城区境域在置市之前为一些古城堡和自然村屯,在行政上大部分属辽阳县管辖。1916年,日本侵略者为掠夺鞍山的钢铁资源,以欺诈手段在鞍山“收买工厂用地”,次年建成第一座炼铁高炉,1918年成立“鞍山制铁所”。1937年12月1日,日本侵略者将辽阳县第六区(区址为今八卦沟)所辖南、北沙河,前、后立山等8个村屯及第七区所辖柳西屯、八家子、南大路、北大路等5个村屯,共13个村屯,同日本侵略者在鞍山、立山、千山火车站侵占的“满铁附属地”合并,成立鞍山市,隶属伪奉天省管辖。1939年、1940年两次扩大市区面积,到1940年6月,市区面积已达150.8平方千米,人口为20.7万人。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鞍山市曾先后隶属于安东省、辽南一专署、辽宁省管辖。1949年,鞍山市隶属东北人民政府(1952年11月15日改为东北行政委员会),1953年3月12日为中央直辖市。海城县、岫岩县隶属辽东省政府,台安县隶属辽西省政府。1954年8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鞍山市为辽宁省省辖市。海城县、台安县、岫岩县属辽宁省。
1959年1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鞍山市管辖辽阳市和海城县;同时撤销辽阳县建制,并入辽阳市。台安县为沈阳市所辖。岫岩县隶属安东市(1965年改名丹东市)。1961年4月29日,恢复辽阳县建制,辽阳市、县分置,均隶属鞍山市。1965年12月16日,辽阳县、海城县划归辽宁省辽南专区管辖。1968年12月26日,撤销辽南专区,海城县划归营口市管辖。
1973年1月1日,国务院批准鞍山市管辖海城县。1975年台安县划归鞍山市领导。1983年12月20日,鞍山市郊区更名为旧堡区。1985年1月17日,国务院决定,撤销海城县建立海城市(县级市)。1976年1月1日,国务院批准,台安县由盘锦垦区改为鞍山市管辖。1985年1月17日,国务院(国函[1985]9号)批准撤销岫岩县,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时属丹东市管辖);国务院(国函[1985]10号)批准:撤销海城县,设立海城市(县级)。1992年1月23日,民政部(民行批[1992]9号)批准:将原由丹东市管辖的岫岩满族自治县划归鞍山市管辖(1991年12月16日正式实施)。1996年4月19日,民政部(民行批[1996]25号)批准:将鞍山市旧堡区更名为千山区。
1996年,鞍山市面积9251平方千米,人口336.2万人,辖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及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代管海城市。市政府驻铁东区。
1999年,辽宁省政府(辽政[1999]30号)批准:撤销龙潭乡、前营子多、石灰窑乡、汤沟乡,设立龙潭镇、前营子镇、石灰窑镇、汤沟镇。调整后,岫岩满族自治县辖16个镇、8个乡。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鞍山市总人口3584039人。其中:铁东区452872人、铁西区311630人、立山区425562人、千山区366221人、台安县354706人、岫岩县491918人、海城市1181130人。
从2001年开始,全市由原来的77个乡镇合并为65个。其中,撤销宁远镇、大阳气镇,合并设立宁远镇;将沙河镇判甲炉村划入千山区齐大山镇;撤销新华镇、富家镇,合并设立富家镇;撤销兴隆镇、雅河乡、岫岩镇,合并设立岫岩镇;撤销腾鳌镇、新台子镇、东四方台镇,合并设立腾鳌镇;撤销孤山满族镇,设立孤山镇。同时,鞍山市城区进行了重大的区划调整,千山区的沙河镇划归立山区,千山区的营城子村、后三家峪村和高官岭村划归铁东区,成立新兴街道办事处。
2002年3月4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2]61号)批准:调整鞍山市部分行政区划: 一、市辖区: 1.将千山区沙河镇判甲炉村划归齐大山镇;将沙河镇其余的11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划归立山区,保留沙河镇建制。2.将千山区的沙河街道办事处划归立山区。3.将千山区大孤山镇的营城子村、高官岭村和东鞍山镇的后三家峪村划入铁东区,成立新兴街道办事处。4.撤销千山区宁远镇、大阳气镇,合并设立宁远镇;撤销宋三台子朝鲜族满族镇,设立宋三台子镇。5.将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区域由千山区划归铁东区,将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区域由千山区划归铁西区。 二、台安县:1.撤销台安镇、城郊乡,合并设立台安镇。2.撤销黄沙坨镇、大张镇,合并设立黄沙坨镇。3.撤销富家镇、新华镇,合并设立富家镇。4.撤销桓洞镇、洪家乡,合并设立桓洞镇。5.撤销桑林镇、西平乡,合并设立桑林镇。 三、岫岩满族自治县:撤销兴隆镇、雅河乡、岫岩镇,合并设立岫岩镇。 四、海城市:撤销腾鳌镇、新台子镇、东四方台镇,合并设立腾鳌镇;撤销王石镇、什司县镇,合并设立王石镇;撤销东四镇、验军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东四街道办事处;撤销孤山满族镇,设立孤山镇。
2003年底,鞍山市将1158个行政村调整为849个,减少309个村。其中二合一的265个村、三合一的32个村、四合一的4个村。
2004年,辽宁省政府(辽政[2004]219号)批准:将千山区宋三台子镇更名为达道湾镇,镇政府驻地由宋三村迁移至达道湾。
2004年底,鞍山市总面积9252.4256平方千米,人口34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75.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50.6%。农业人口171.2万人,占总人口49.4%。其中市区624平方千米(铁东区l3.8平方千米,铁西区13.6平千米,立山区24.8平方千米,千山区550.4平方千米,鞍钢厂区21.4平方千米),人口145.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42.2%。海城市2732.083平方千米,台安县1393.9916平方千米,岫岩满族自治县4502.057平方千米。县(市、区)共辖58个镇、7个乡、39个街道,849个行政村、297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