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宇,为何有的灵验,有的不灵验?
在我国礼神之地,主要有道观、寺院、祠庙,民间百姓将它们一起统称为“庙”,并将这些“庙”统一当作祈求神灵驱灾降福的场所。民众经常前往“庙”中祈求神灵满足愿望,于是在民间百姓的观念中就会产生某座“庙”特别灵验,某座“庙”不灵的观念。如果考察民间百姓对于神灵是否灵验的评价,我们不难发现即使在同一地区奉祀的同一位神灵,不同“庙”的灵验程度也是不同的。那么为何,有的庙宇灵验,有的庙宇不灵验呢?
与道教相关的礼神之地主要为道观、祠庙。在今天普通中国人的观念中道观与祠庙已经没有分别。然而,历史上,道观与祠庙,虽然都是奉神之地,但两者有所不同。据学者考证最初的道观是道士清修的地方,供奉的都是道教的仙真众圣。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道教仙真们主管人间生死福祸,但道教仙真是不会直接降临凡间过问俗务的。《夷坚志》之“灵显真人”记载二郎神晋升真人之后,“名虽清崇,而退处散地,其于人间万事,未尝过而问焉”。普通人想要和这些仙真们沟通,需要礼请道士代为传达。
事实上,这种道教仙真不会直接降临凡尘过问俗务的观念,应当不只是民俗观念!道教酆岳派典籍《泰玄酆都黑律仪格》之“魔神品”记载:
凡州县村市乡坊,有大道上真香火去处,而屋宇隳坏,香火零落者,法官即行纠察文字牒问城隍,立限要寻正直神通威猛神一员充真官,主持香火。
假托上真之名,为祸于人,但未为过者,亦当行曲赦一次,责戒,不许似前为害。如虽不败上真香火及曾为害生人,积恶稍甚者,法官亦宜曲赦免罪,罢职不叙,别差正直威猛官将充替。如占据上真殿宇,败其香火者,处斩,亦宜差城隍,选差主管。如败上真香火,自出名而占据者,灭形。
民间奉祀道教仙真的庙宇,虽然像为“仙真”,但却由当地城隍选派的“正直神通威猛神”充当真官,主持香火。可见,道教仙真的确不会直接降临凡间过问俗务。
《泰玄酆都黑律仪格》之“魔神品”的记载同时也解释了庙宇的灵验问题。根据“魔神品”的记载,即使是供奉道教仙真的庙宇,其中主持香火的神灵,可能是通灵鬼神,也可能是城隍所派的神官。无论是通灵鬼神,还是城隍所派的神官,祂们的能力均不能与其所代表的仙真大神相提并论。更何况,这些通灵鬼神以及城隍所派的神官,能力大小皆有差异,灵验程度自然也有所差异。除此之外,虽然城隍、社令、土地是具有重要职权的基层神灵,但在道教典籍中经常出现处罚城隍、社令、土地的律法条文。这表明城隍、社令、土地并非如普通人所想象的那样是完美无缺的。酆岳派将城隍、社令、土地归入“魔神品”,其实也表示城隍、社令、土地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仙”,能力、品性自然与道教仙真不同,灵验程度自然也有差异。
事实上,灵验与否,决不能是评判宗教场所的标准。正如酆岳派所指出的那样,一些通灵鬼神会占据一些仙真庙宇,冒充上真,予人祸福。这些通灵鬼神并不都是全然为善的,有时凡人祈求于祂们,虽然能满足愿望,但却会付出巨大的代价。总之,普通人要坚持正信,信仰大道,去正规的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不能仅将灵验与否当作辨别宗教场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