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宅门的底色

不小心走进小镇的时候,总会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这里五步一第,十步一堂,触目之处都是侯门深院,其中有参军第、司马第、贰尹第、秋官第,四余堂、五福堂、文华堂、德兴堂,等等,还有二兴大屋、宝光大厦等,第与堂之间扼手相连,飞檐之上钩心斗角,巍峨相逼。大宅门几度沧桑,曾凝聚烟云,堆砌繁华,撒播乡愁。

小镇叫上洋,位于阳江的西南面,濒临南海。姚为小镇大姓,姚氏祖先伯周,南宋末年进士,官至海南琼州知府。届满乘舟返回福建老家,路过上洋时候突遇台风,乃弃舟登岸,见此地山川灵秀,遂决意定居上洋。自始崇文重教的姚氏祖先着意开设私塾,发展教育,教授同族子弟。清朝初期小小的上洋村子就建起了育英、育秀、陶情和桂芳四个书室,其中规模最大的育英书室建筑面积达两千多平方米,平日里书声琅琅。在浓郁书香熏陶下,姚氏子弟读书蔚然成风,培养出许多优秀后辈,一个个年轻才俊从小镇走出去,走向全国各地从政、经商,建功立业。据悉,清乾隆至光绪年间,上洋姚氏就培养出文武进士、举人、贡生十七人,其中七品以上官职八人。小镇一度繁华。

徜徉在小镇凹凸不平的巷道上,一个疑问不时在脑海里浮现:为啥在各地发枝散叶的姚族子弟没有选择在外地生根发芽,而是在告老还乡时不远千里先后回到小镇上,回到生命最初的地方?翻阅资料才明白,原来古代中国统治者一直倡导“以孝治天下”,所谓“立庙堂忠君之禄,归乡里孝亲之泽”;推行“安土重迁”,即读书人通过科举到朝中做官,但家庭关系、宗族关系依然留在原籍不得随迁。一句话,他的“根”还留在家乡的土地上。自唐、宋实行科举取士以来,无论是京官外放,或是地方官异地赴任,皆有“内衙”以安置家眷,严格规定官员不得在任职地购置房地产。《唐会要》中记载唐朝出台一条限购政策:“天下诸郡,应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即一切地皮和房产,如想出售,得先问亲戚和邻居是不是同意,此规定一直沿用至民国,前后持续了一千多年。《明代律例汇编》和《大清律例会通新纂》也同时规定:“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意思说,凡是官吏,胆敢在任职所在地买房、买田地,让朝廷得知,一经坐实就当贪污处理,扒光屁股打五十大板,开除公职,最后还要没收房子和田地。

之所以禁止官员在任职所在地购买房屋、田产的原因,说白了也是为了方便监督。因为统治者在查处官员贪污案中,发现违法输送利益的形式多种多样,尤其涉及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更难以查清。既然如此,不如直接来个“一刀切”,对贪污行为来个“零容忍”。要知道,在金融服务并不发达的古代,官员和其他普通老百姓一样,往往都把“买田置地”作为理财的首选。既然在外地任职期间,严禁官员“置买田、宅”,那么官员们的俸禄、积蓄或者其他收入,最合适的安排,显然就是回家乡买房置地,许多官员把“安全”告老还乡当作“唯一”的归路。

在此高压政策监视下,在外地为官的姚族子弟与其他官员一样,自然不敢触碰“红线”。在任上清正廉明,节俭持家;晚年告老还乡,荣归故里,在家乡大兴土木,建堂立第,彰显功名,荣耀乡邻。小小的上洋一时大宅林立,繁华叠砌。清乾隆至民国年间,小镇就建起了十五座堂皇的第和十五座富丽的堂,十多间大祠堂、宗庙。其中光绪年间通奉大夫姚嘉骥创建的通奉第规模最为庞大,府第占地面积逾万平方米,建有一百零八个房间,大小厅堂三十六个,府前开三个门口,正中大门楼上高悬着“通奉第”金匾,金光闪闪,大门联为“梁侯世泽,学士家风”,气派一时无双。

几经朝代更替,几许光阴荏苒。如今大宅门风光不再,几只燕子,低低地掠过雨帘,飞进寻常百姓家里。褪去了繁华外衣的大屋,露出了它们最初的底色。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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