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骂这4个字,说明你做人真的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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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是“脸”,“情”则是“面子”。我们应该给人家面子,但是不要原谅不要脸的人。

「曾仕强每日箴言」

|全文共2600字,深度阅读需9分钟,受益终生|

在现实社会中,情理法经常发生冲突,常常出现所谓的“合法不合理,合情不合法”的现象。

而且,这三者的前后次序也引起若干异议,比如到底是以法为先,以情为先,还是以理为先?

毕竟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诸如法外无情,或者罔顾法律,通关节说人情的事情。

那么,情理法这三个到底有怎样的先后次序,又如何协调应用呢?

1

居中为吉,理最重要

中国人的处世法则,是中庸之道。

这种折中融合的精神,在中国人的文化生活中,到处可见。

例如,人与人的关系,我们把它综合为“群、家、己”三层,重点折中在“家”这一层。

各人对自己的修养,有“张、节、弛”三态,中国人重视对于自己的节制能力,折中在“节”态。

时间分为“过去、现在、未来”三段,我们折中以“现在”为中心,所以习惯上常说 “承前启后”或“继往开来”。

“群、家、己”所重在“家”,“张、节、弛”所重在“节”,“过去、现在、未来”所重在“现在”。

种以“中”为“重”的观念,完全符合《易经》中所揭示的宇宙秩序,即:物极必反,居中为吉。

我们从人和时间的关系来看,一个人如果迷恋于既往的日子,生活在回忆之中,势必不能在现在真实的环境中而有适当的作为。

中国人希望好汉不提当年勇,就是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重视过去。

相反,对于未来的展望固然重要,却也不能过分脱离现实,否则沉醉在幻想之中,同样是不切实际的。

人的活动,应该以现在为中心,贯串过去和“未来,形成一贯的系统,这也是我们中国人注重传统的原因之一。

按照这种以中为吉的秩序观念,“情、理、法”三者,中国人也是折中在“理”的。

它的排列次序,和“中庸”精神的应用是一贯的,毫无矛盾的现象。

从实际生活来考察,我们不能否认:中国人是最重视道理的。

对中国人来说,读书的目的,在明白道理;做人做事,务求按照道理。

人与人之间发生纠纷,请第三者“评评道理”,得理的人,不管结果如何,总能够心安;理亏的人,最好俯首认错,不然就是“强词夺理”。

大家指责他,骂他:“你这个人怎么不讲道理?”

不讲道理,是中国人骂人最侮辱的话,若是被人这样骂,说明你做人真的很失败。

我们从小到大,都在追求道理;白天或是晚上,都不敢忘记圣贤先哲的道理。

所以耶稣信徒到中国来传道,也跟着我们说:请到教堂听道理。

对中国人来说,为人处世最重要的就是要“讲理”,只要合理,凡事都好说。

2

情在理先,法在理后

那么,理在中间,情和法怎么排呢?是情在前,还是法在前?

其实从“情、理、法”三个字的次序,我们也能得知,情在理先、法在理后。这是为什么?

因为情是人性的好、恶、喜、怒、哀、乐,乃人人所生而有的。

孔子是一个感情十分丰富的人,他主张人应该过一种合理的感情生活。判断合理和不合理之前,则是人要有感情。

所以惠施对庄子说:“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

孔子对于颜渊,遇之乐而丧之哀,这是“情”,但虽有哀乐,却不为哀乐所累,此为发而中节,便是合“理”了。

法在理后,依然合乎自然的次序。

法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种,前者为“礼”,后者即是“刑”。

孔子认为认为一切典章制度的具体内容,都应该依“理”而作适当的改变,这个“理”就是“义”。

礼以“理”(义)为基础,这是“礼之本” 的主要意义,也是理先法(礼)后的自然秩序。

而刑呢?总是先有教化而后动用刑赏之法的,可见刑法还在理之后。

孔子的思想,由“礼”(法)进到“义”(理),再进一步,由“义” 进到“仁”。

“仁”者二人,就是“人与人间的同情”,是一种自觉的“情”。

人有同情心,属于自发的感情,仁者把握着刚刚激发感情的那一时刻,用理来确立价值判断。

所以孔子说:“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孟子 以“仁”为“人心”,视“义”为“人路”,肯定“居仁由义”的原则,就是“情先理后”的自然性。

“义”指“正当”,正当合理的行为,即为合“礼”的表现。

不合理、不正当的行为,便是不义,只好用刑罚来制裁,这是“理先法后”的自然性。

中国人从实际生活当中,讲理的最大难处,在于不能冷静持平。

人很容易陷入意气之争,盲目坚持己见,形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场面,以致“有理说不清”的结果。

如果在讲理之先,从情入手,大家在情分上取得相当的谅解,那么讲起理来,自然比较易于接受对方的意见。

3

做人给别人面子,自己要脸

在现实生活中为人处事,一般人的通病,一为私心,二为偏心,三为欺心,四为疑心。

有了私心则不公,有了偏心就不正,有了欺心即不诚,有了疑心便不信。

不公、不正、不诚、不信所发出的感情,就是大家所诟病、所害怕、所指责的情。

仁者以公破私,以正破偏,以诚破欺,以信破疑,能发出公正诚信的纯真之情。

纯真之情是道理的根本,中国人出于这一取向,认定“情”实在应当先有。

不公、不正、不诚、不信的人,无法“视人如己”,不能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种不仁的人,其行为往往是不合理的,即使晓之以义(理)施以教化,也很不容易促其自觉。

如果遇到实在不讲理的人,我们不得已也要绳之以法,用法来约束这些不讲道理的人。

而且,在与人相处中,我们还要明白,“理”是“脸”,“情”则是“面子”。

面子跟脸不一样,不讲理的人就叫不要脸,所以中国人骂人最难听的就是不要脸,不要脸就是不讲理,不是没有面子。

很多人这两个分不清楚,面子是面子,脸是脸,两码事。我们应该给人家面子,但是不要原谅不要脸的人。

懂得这个道理,在平常为人处世中,就要先给对方“面子”,对方就会要“脸”(讲理);不给对方面子,对方深觉没有面子,还要脸做什么?

于是想着:反正不讲情分,翻脸无情,干脆不讲理,看你把我怎么办?

中国人“情在理先”,叫作“敬酒”;“法在理后”,即是“罚酒”。

有一种说法,叫“敬酒不吃吃罚酒”意思是说:先给他面子,目的是要他讲理,此时是“敬酒”。

他讲理,把该喝的喝掉,皆大欢喜,用不着动法伤感情。

他若偏不讲理,该喝的也不喝,大家当然不会放过他,必会引来一片指责之声,非要叫他喝下去不可,便是进入“罚酒”阶段。

当然,无论是讲情,还是依法,目的都在叫人遵循道理。

中国人的“情、理、法”系统,有其独到的奥妙。

现在很多人多半行而不知,自己说不出“情、理、法”的真义,却要不断地把它改变成“法、理、情”或“理、法、情”,固然不知者不罪,却显然造成了无心之过。

中国人依据《易经》中“居中为吉”的观念,“情、理、法”三者,理居其中,所以最重要。

做人做事都要按照道理,因为“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中国人喜欢讲道理,便是深切地希望自己有理,不屑于做一个不讲道理、不要脸的人。

而一个讲道理的人,走到哪里都吃得开。懂得这一点,就抓住了根本。

本文内容:曾教授著述汇编

6月15日(周二)今晚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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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谦道:《易经》谦卦六爻皆吉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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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思维课程部·学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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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周二)晚8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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