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断的三大原则
疾病的病情变化极其错综复杂,医生要在千变万化、纷纭复杂的临床表现中,抓住疾病的本质,对病、证作出正确判断,除了应熟悉中医学的理论与知识外,还要遵循中医诊断的基本原则。
整体审察
整体观念、相互联系,是中医诊断时强调整体审察的认识论基础。由于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内在的脏腑与体表的形体官窍之间是密切相关的,整个人体又受到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当人体脏腑、气血、阴阳协调,能适应社会、自然环境的变化时,便表现为身心健康的状态;当内外环境不能维持在一定范围内的和谐统一,便可能发生疾病。因此,人体一旦患了疾病,局部的病变可以影响全身;精神的刺激可以导致气机甚至形体的变化;脏腑的病变可以造成气血阴阳的失常和精神活动的改变等,任何疾病都是整体功能状态失调在全身或局部的反应。
四诊合参
“四诊合参”,是指四诊并重,诸法参用,综合考虑所收集的病情资料。由于疾病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临床表现可体现于多个方面,所以只有四诊合参,才能全面、详尽地获取诊断所需的临床资料。另外,望、闻、问、切四诊是从不同的角度了解病情和收集临床资料,各有其独特的方法与意义,不能互相取代,故中医学强调四诊合参。正如《医门法律》所说:“望闻问切,医之不可缺一。”《四诊抉微》也说:“然诊有四,在昔神圣相传,莫不并重。”
病证结合
在中医学中,“病”与“证”是密切相关的不同概念。
病是对疾病全过程的特点与变化规律所作的概括,证是对疾病当前阶段的病位、病性等所作的结论。病注重贯穿于整个疾病的基本病理变化,即从疾病发生、发展全过程纵向认识病情;证着眼于疾病某一阶段机体反应状态的病理变化,即从横向认识病情。辨病和辨证对于中医诊断来说都是重要的。辨病有利于从疾病全过程、特征上认识疾病的本质,重视疾病的基本矛盾;辨证则重在从疾病当前的表现中判断病变的位置与性质,抓住当前的主要矛盾。由于病与证对疾病本质反映的侧重面有所不同,所以中医学强调要“辨病”与“辨证”相结合,从而有利于对疾病本质的全面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