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这个人物,是宝玉的“好基友”,评价可用三个字
朋友你猜对了,本文要讨论的正是秦钟。
秦钟是秦可卿的弟弟,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都属于外形极好的人物。书中秦钟出场时给人留下的是这个印象:
较宝玉略瘦巧些,清眉秀目,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是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
很是俊美,就是有点偏于阴柔,放到现在,大致也是妥妥的一枚“小鲜肉”吧。
凤姐一见他,就对宝玉说“比下去了”;宝玉一见他,就觉得自己成了“泥猪癞狗”,猪啊狗啊尚且不够,而是在污泥坑里打过滚的猪和癞皮的狗。可见对秦钟可真是惊为天人了。
不过,我们这里要讨论的并不是他的俊美,而是他的一个性格特征:不安分(当然,这一定程度上与外形俊美相关),主要指向是“在不恰当的时候做不恰当的事”。
秦钟是个不安分的角色。
回顾秦钟在宁国府第一次堪称惊艳的出场,到未隔多时在家中不甘不愿地死去,这太过短暂的一生,似乎没干什么事,又似乎只是在惹事,活脱脱一个“情种”。本文只说两件:家塾闹学和馒头庵得趣。
先说他的“本行”读书吧。
当初他与宝玉熟识之后,主动提出想到贾府家塾去读书,表示“读书一事,也必须有一二知己为伴,时常大家讨论才能进益”,提醒宝玉如果想要与他做伴,那就设法把他引荐到家塾一起读书。
听起来多好!在宝玉想来,大概就跟梁山伯跟祝英台一起读书似的,多好的滋味!
可惜听起来很好的事,实际上并不见得就如人愿。正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吧!
不管秦钟向宝玉建议把他引荐到家塾去读书是不是诚心进学,反正在宝玉向老太太争取到了名额,成功地一起读书后,心思都并不在读书上。
首先是宝玉和秦钟亲厚得很,估计是时时粘在一起,都引起了同窗的怀疑,“背地里你言我语,诟谇谣诼,布满书房内外”。
为什么呢?原来,他们两个“都生得花朵儿一般的模样,又见秦钟腼腆温柔,未语面先红,怯怯羞羞,有女儿之风,宝玉又是天生成惯能作小服低,赔身下气,情性体贴,话语绵缠”,活脱脱就像一对小情侣。
而这个家塾,又是“龙蛇混杂”,像“呆霸王”薛蟠也在其中,他可不是来读书的,只是“偶动了龙阳之兴”,“只图结交些契弟”而已。你看这环境,如果是孟母看了,那是一天也不会耽搁,立马安排转学的。
薛蟠的“契弟”里就包括外号为“香怜”和“玉爱”的两个。这两个又都“生得妩媚风流”,现在来了宝玉和秦钟,这四个人倒相互“绻缱羡慕”上了。
其中应该是秦钟尤其主动,只因香怜和玉爱是薛蟠的“禁脔”,没机会,这一日恰好贾代儒老师有事提前下班了,要孙子贾瑞看着,薛蟠也不在,这秦钟就“趁此和香怜挤眉弄眼,递暗号儿,二人假装出小恭,走至后院说梯己话”去了。
不料他们被一个叫金荣的盯上了。那金荣本也是贪慕四人美色正吃无名醋的人,一言不合,吵将起来,金荣污言秽语不绝于耳,接着多人参与,从动口发展到动手,家塾闹了个一塌糊涂。
书中有关“闹学”的情节极其精彩,朋友们一读就知,这里就不作援引,单说这事情的起始,正因秦钟的不安分。
宝玉要秦钟一起作伴读书,尽管重心基本不在读书上,但至少作伴是一心一意的;虽与香怜、玉爱两人也有亲近之意,却并未付诸行动。
而秦钟说了是与宝玉作伴读书,读书固然不用说估计没上什么心,且又并不满足于宝玉一个伴,一逮着机会就与香怜发展朋友关系去了,结果搞出这么大的风波来。不得不让人怀疑,他跟薛蟠似乎也没根本区别啊!
并且,发生这闹剧后,秦钟也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妥(当然,他还未成年,可能也不好强求),跟宝玉哭着说“有金荣,我是不在这里念书的”,倒有点逼着宝玉选边站的意思了。我猜他是忘掉当初怎么来这里的了。
在我看来,是亏他说“念书”二字,还不如说是“交朋友”啊!不过不用说,宝玉是言听计从的,直到金荣向秦钟磕了头才算了结。
你看,秦钟不安分吧?
更不安分的还在后头。
秦可卿早逝后,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安排了整个丧礼,非常风光;将灵柩安顿到铁槛寺后,行使特权到馒头庵去住宿,并带上了宝玉和秦钟。
你道秦钟去馒头庵干了什么?原来他有一个相好的小尼姑,名叫智能。宝玉知道这回事,此前他就在老太太屋里碰到秦钟与智能搂搂抱抱的。
这一回秦钟得了机会,趁黑无人,就跑去找到智能,行那云雨之事。只是正“得趣”,却被宝玉给搅了(宝玉干这类事不少),宝玉以不对外宣扬为条件要跟秦钟“算账”,不过算什么账,作者说“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是疑案,不敢纂创”,我们这里也就不敢乱猜了。
第二天,凤姐要走,除了宝玉不肯走,那秦钟也“恋着智能,调唆宝玉求凤姐再住一天”。
事情倒也简单,就仿佛一次出游的艳遇。
只是要请朋友们记得,他们来到馒头庵,是因为秦钟的姐姐秦可卿的丧礼。当然,秦钟还小,十二三岁的人,不会像大人那样悲戚,但毕竟他也不是不解人事的童稚了,看他与智能所行之事,那着实老练得很呢!让人怀疑智能未必是他唯一的寻欢对象。他要再住一晚,也完全不是想多陪姐姐一晚。
所以说,尽管也许不好苛责秦钟,在亲人丧礼期间一心想着寻欢作乐,毕竟他还是个孩子;但说秦钟很不安分,恐怕是不过分的。
而不在恰当的时候做恰当的事,又造成了秦钟对自己优质资源的浪费:自己本人长得俊美,人人喜欢,这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出身普通的缺陷;又有宝玉这样的朋友,肯全力帮助他,如果安分一点,未始不能有所成就。
偏偏那秦钟“秉赋最弱,因在郊外受了些风霜,又与智能儿偷期绻缱,未免失于调养,回来时便咳嗽伤风,懒进饮食,大有不胜之状,遂不敢出门,只在家中养息”,后来智能也偷偷来看他,搞得他父亲秦业大发雷霆,活活给气死了;秦钟自也加重了病情,过不多时,就“萧然长逝”了,临终前对宝玉说的是:
“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
这是句极世俗的话,也是句极安分的话,只可惜想得太迟、说得太迟了。
当然,如果把秦钟的话放到如今来听,则大约也并不太迟,甚至恰当其时。特别是年轻朋友们,也许并不必追求“荣耀显达”,但至少要努力在“恰当的时候做恰当的事”,不误青春,不误人生。
以上浅见,朋友们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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