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职官机构、礼乐宗法,影响中国数千年 | 经典中国通史45
“周因于殷礼”。西周统治阶级承袭了商王朝的各种政治制度并加以发展,统治机构较商王朝更为庞大和完善。
由于历史史料的缺乏,我们对周人古公亶父时所设立的“五官有司”(《史记·周本纪》)已不能确知其详。而周代文献《尚书·立政》载有不少周初官名,可以使我们了解武王灭商以后,又经过周公东征,周王朝如何设官分职以巩固王室统治和控制这个版图急剧扩大的国家。
此外,历年出土的大量西周铜器铭文中也出现了不少周代官名,可与文献的记载相补充、印证。从这些史料中能够研究周代的官吏设立与管理制度。
周王又称“天子”。《诗经·大雅·假乐》“百辟卿士,媚于天子”,金文里也有“受天子休”(献簋)的词句。“休”就是善美的意思。周天子既是内服百官——卿事寮的最高首领,也是外服诸侯的“共主”。周天子以下,便是由世袭奴隶主贵族组成的宠大的职官机构。
在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由王朝卿士及其属下百官“卿事寮”进行统治。“同官为寮”。卿事寮的最高上司是师、保。“令彝”记周公的儿子伯禽“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管理王朝三事大夫和百官,并管理四方诸侯。他就曾做过王朝的师、保。在他以前,姜尚在武王时曾为“师”,号称“师尚父”。
成王时,“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尚书·君奭》)。召公又称“太保”,这在陕西周原风雏宫殿遗址出土的甲骨文中也有记载。召公与周公一起参加过东征,立下了很大功劳。在广大的王畿地区,“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史记·燕召公世家》),可见师、保拥有很大权力。
《左传·定公四年》说:“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可见师、保之职与商代的阿、保及尹职能相当。又说“周公为太宰”,宰官在商代就已出现,本为王室内廷治事官。太宰就是大宰,为内廷治事官之首。由于太宰和王关系密切,平时处理内事,扩而大之,助王总领外廷百官也就顺理成章了。因此周公称“师”或称“太宰”,实与后世的“相”职相同。
师、保以下,便是王室百官——卿事寮。《尚书·立政》记载的较为详细,这就是“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等。从其职司看,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政务官“任人”即“常任”,负责执掌政务。“准夫”即“准人”,“准”意为公平,负责执掌司法。“牧”即“常伯”,负责掌管民事。“作三事”与《诗经·雨无正》中的“三事大夫”、金文中的“参有司:司土、司马、司王”的职司相当。司土即司徒,金文中常见,司徒不仅管理藉田等土地之事,即主民事,而且还管军和司理占卜等事宜;“司马”主军,但金文中还记载司马能参加周天子册命典礼并为“右”者;“司工”即司空,管理工事,金文表明“司土”还兼管田、居、刍牧等个官和主刑之官司寇。
王室外廷事务官,为处理王朝外廷日常事务的官吏。《立政》所列“大都”管理诸侯和周王子弟们的采邑。“小伯”管理卿、大夫的采邑。“艺人”是有专门技术的官员,如卜、祝、巫师、工师等。“表臣百司”管理外廷政事,“太史”负责记事和制作册命。“尹伯”是众官的头目。“庶常吉士”是具体办事的士官。
王室内廷事务官,即负责宫廷保卫和处理宫中杂务的“宫内官”。虎贲保卫王的安全。缀衣掌管王的衣服,后世的“尚衣”就由此而来。趣马管理马匹,小尹统管小臣。左右携仆管理王用器物或御车的仆夫。百司管理内廷诸事务。庶府管理王廷库藏。以上诸官,都是王的侍从或近臣。金文中出现的虎臣、服、走马、小臣、善夫等等,与王关系密切,基本上与上述“宫内官”职司相同。
与此同时,周王朝为了对广大被征服地区的控制,大肆分封诸侯,这就是金文中所说的“四方”——“诸侯:侯、田、男”。西周王朝把分封制与宗法制结合起来,同姓为伯父、叔父,异姓为伯舅、叔舅,达到了“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的目的。
《孟子·万章》说,西周外服诸侯“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共四等。《礼记·王制》说“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但在金文中还看不出公侯伯子男之间的严格等级关系。这些被分封的诸侯,对周王室来说是“小宗”。但在自己的封地内,对卿、大夫来说,就成了“大宗”。大宗世代相传,“百世不迁”。
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基本上也按照周王朝职官机构,设官分职,以进行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尚书·立政》所列“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夷、微、卢、丞、三亳、阪尹”,就是诸侯国和封疆官吏。司徒、司马、司空,职司相当王朝的任人、准夫、牧,为诸侯国的“三事”。亚、旅为诸侯国处理军政的卿大夫。夷、微、卢是少数民族,丞是他们的君长。夷微卢丞当是泛指臣服于周王朝的方国首领。“三毫”是商王朝先王旧都之地的长官,“阪尹”是险要之地的守官。
周天子就是通过诸侯——地方官吏来加强对王畿以外地区的统治的。西周时天子享有很大权威,“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要定期向周王纳贡,还要定期朝觐天子和率兵从征。诸侯也要对周天子的巡游、婚嫁、死丧尽一定的义务。诸侯如果不履行对周王朝应尽的义务或冒犯了“周礼”的规定,轻者要受到谴责,重者则要被处死,另立诸侯。周天子还派人到各地去监视诸侯。
应该注意的是,西周的内服和外服官吏,都是由与周天子有着一定关系的奴隶主贵族担任的。“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土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说的是周天子以嫡长子身份为王,众子弟为诸侯。诸侯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大夫。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士。
这些奴隶主贵族,由于和周天子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而形成了“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孟子·万章》这样严格的等级。卿、大夫、士都是一族之长,世代相传。因此,等级制和宗法制相结合,是西周奴隶制国家体制的重要特征,保证了奴隶主贵族在国家政权中的垄断地位。
周公姬旦,是我国奴隶社会的著名政治家。为了巩固西周统治阶级的政权和加强统治阶级的内部团结,他参照了商王朝的礼乐制度并结合周族的氏族传统,制定了一套维持周统治阶级关系的区别君臣、上下、父子、亲疏、尊卑的礼制和典章制度,这就是后世所说的周公“制礼作乐”。
周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是周天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就是说全国的土地和人民,都是属于周天子所有。首都丰、镐一带的地方由卿、大夫管理,称为“王畿”,这是周天子直接掌握的地区。
王畿以外,分封给周王朝的同姓和异姓诸侯。这些受封的诸侯,又把自己的封地分配给他的同族人作采邑,这些受封的人是卿、大夫。卿、大夫再把自己的采邑分配给自己的同族人“士”做食地。士以下不再分封、食地由庶民——奴隶耕种。士以上的各级土地和奴隶占有者是周王朝的统治阶级,而广大庶民和被征服者是被统治阶级。
由于周王朝对新征服地区大量土地和奴隶的再分配,自上而下地构成了一级又一级的土地占有者,同时也形成了各级土地占有者之间的严格等级隶属关系。
《左传》一书,对奴隶社会的等级制度就有一段详细的记述:“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左传·昭公七年》)。
士以上的各级贵族和士以下的奴隶阶级,在政治和经济上有着天渊之别。“礼”成为奴隶主贵族从事政治活动和日常生活行动的规范。而“刑”则主要是为镇压广大奴隶和平民的。这就是人们所熟知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奴隶社会“礼”制的基础是宗法制度。周王朝的分封制度和严格的隶属关系是建立在宗法制度之上的。天子世代相传,每一代天子都是以嫡长子的身份继承王位,主祭始祖,是周王室的“大宗”。而嫡长子的兄弟受封为诸侯,对天子而言,则成为“小宗”。
每一代的诸侯也是以嫡长子的身份继承侯位奉祭其始祖为“大宗”。他的兄弟受封为卿大夫,是诸侯国的“小宗”。每一代的卿大夫,也同样以嫡长子的身份继承父位为卿大夫,奉祭始祖为“大宗”。卿大夫的诸弟为士,士对卿大夫而言,就成了“小宗”。士的嫡长子仍继承父位为士,但别的儿子就成了平民。
因此,“大宗”一定是始祖的嫡系子孙,而“小宗则为庶子、庶孙;诸侯虽然对天子来说是“小宗”,但在自己的诸侯国则是“大宗”。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但在本族内则是“大宗”。这一套制度,防止了兄弟间争权夺利而造成内讧,巩固了分封制。
宗法制度又是以贵族大家族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每个大家族都有共同的直系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墓地和互相保护的义务,而大家族的嫡长子世代掌握家族的大权,成为居于家族中首要地位的“大宗”,其余的庶弟就成为“小宗”。
周天子对各国同姓诸侯而言,既是政治上的“共主”又是天下“百世不迁”的“大宗”。这样一来,周王朝的大小封国同姓就成为伯父、叔父,而异姓诸侯就成了伯舅、叔舅,都是周王朝的同族或亲戚,成为“股肱周室”的重要力量。
据说,西周贵族有五种礼:祭祀时用“吉礼”,小心侍奉鬼神。丧葬、凶荒时用“凶礼”,要哀痛、忧思。朝聘会同时用“宾礼”,要礼貌和节。征伐时用“军礼”,兴师动众要果毅。吉庆活动用“嘉礼”,饮宴婚冠有一整套繁琐的仪式。这些繁文缛礼再配上与他们身份相适应的音乐,就形成了一整套礼乐制度。在宗庙里使用的青铜祭器和乐器,成为礼乐制度的象征,因而,“唯器与名不可假人”。
西周初期,“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周天子对诸侯拥有很大的权力。齐国的始祖太公望曾受到成王令他对不服从周王朝统治,违反周礼的“五侯九伯,实得征之”的专行征伐之权的赏赐;而周公的儿子伯禽,由于周公立有大功,还受到了使用“天子礼乐”的特殊恩赏。
周公制订的一套礼乐制度和典章文物,使西周各级统治阶段获得了国王赋予他们的特权并规定了他们对周王朝履行的一定义务。以上所说的制礼作乐托名为周公所作,实际上战国时开始成书的《周礼》一书中,不少制度当是春秋时代的东西,但也为我们保存了些有关周初的礼乐制度和典章文物的珍贵资料,是我们研究周代礼乐制度和历史的重要参考文献。
本文内容编选自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中国读本《经典中国通史》之《西周史话》。《西周史话》作者为王宇信先生,1940年5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经典中国通史》全套共有16本,分别是:《夏商史话》《西周史话》《春秋史话》《战国史话》《秦汉史话(上)》《秦汉史话(下)》《三国史话》《两晋南北朝史话》《隋唐史话(上)》《隋唐史话(下)》《五代史话》《宋朝史话》《元朝史话》《明朝史话》《清前期史话》《晚清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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