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札记之——《面纱》(毛姆)
《面纱》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小说。
毛姆(1874-1965)是英国著名作家、剧作家和散文家。1919年出版的《月亮与六便士》确立了他的长篇小说家的地位。他被公认为20世纪在全世界范围内流行最广、最受欢迎的英国作家之一,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授予他“荣誉侍从”称号。
有意思的是,毛姆早些年是外科医生,这段职业生涯给了特殊的视角和写作风格。读他的小说,就像看外科医生做手术,冷静理智地讲述血淋淋的故事。读他的小说,你不由自主地要佩服他的那份定力:不为事实所动,不为感情所动。
一个优秀的作家,首先必须是一个会讲故事的行家。在这一方面,我一直比较喜欢毛姆、汪曾祺和莫言。
毛姆的故事宏大,跌宕起伏,曲折回环;莫言的故事细小,趣味横生,小处见兴;汪曾祺的故事零碎,什么都可以成为他口中的故事,语言随和,就像在说书,有温度有亲和力能勾住人心。
《面纱》讲述的故事,就是25岁的大龄剩女凯蒂因为丈夫的“冷漠”引发她的“背叛”到后来的自我“救赎”。其实,人生之路,本来就是这样的,有平直之处,也难免有弯曲的路段。
《面纱》用故事的形式告诉我们:人性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存在着许多灰色地带;生活也不是要么风平浪静要么一团糟糕,而是曲曲折折反反复复。如果说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层面纱,那么生活又何尝不是呢?
可以这样说:生活中的大家,都带着面纱,只是色彩不同而已。
人在揭去面纱的时候,往往就是痛悟的时候。凯蒂在她痛悟的时候,说出了心里话: “如果说对别人撒谎有时是必要的,那么对自己撒谎却总是卑鄙的。”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跟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读毛姆的小说,就是在跟生活对话。
与其他作家、艺术家不同的是,毛姆随随便便的一本书,就可以卖到5000万册。他是极少的在世时就声名与财富共享的作家,但他很谦虚地说自己只是一个“世界二流作家。”
他这样谦逊地说自己倒是可以,可是让我们中间那些挤破脑袋想要变成“网红”的人怎么办呢?人跟人的差别,大概就在这里吧:有人拿荣誉说事儿,有人拿作品说事儿。——其实,大家都带着面纱,还要努力地把自己的面纱投抹得色彩艳丽。
(作者简介:陈启,平时扫地,闲时打球,偶尔写作。散文《吃麦饭》入编2019陕西中考语文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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