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村(居)监督员监督质效,营造基层廉洁氛围|监督员|监督|监察室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纪检监察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在基层,必须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固本强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村(居)监察监督员作为基层的一支重要的监督力量,围绕村(居)干部作风建设、廉洁履职、民主决策、项目建设、村(居)务公开、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公开等开展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监察监督的'前沿哨所'和'探头'作用。但是村(居)监察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还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不强、职责定位不清和监督方式单一等问题,如何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监督效能,对营造基层廉洁氛围具有重要作用。
(一)强化宣传培训。在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统一设置村(居)监察监督员'服务台',明确廉政监督、信息收集、问题报告、结果反馈等工作职责,贴近群众倾听心声,直面群众收集诉求,主动发现问题、消除监督盲点。整合纪检监察、组织、民政、扶贫等培训资源,加强村(居)监察监督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村(居)监察监督员的监督水平和能力,使其不仅敢于监督,而且善于监督。
(二)明确监督重点。村(居)监察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对村(居)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加强对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居)专职干部、村(居)民小组长以及其他参与本村(居)事务管理的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监督,重点围绕村(居)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村(居)务决策和村(居)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低保评选等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村(居)一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情况等进行常态化监督。
(三)整合监督力量。结合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将村(居)监察监督员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在不与村(居)监察监督员选聘条件冲突的情况下,原则上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村(居)监察监督员,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发挥监督实效。区监委派出监察室加强对村(居)监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等,健全完善村(居)监察监督员列席有关会议、查阅有关资料、参与检查以及协助有关工作等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例会、工作报告、工作纪实等相关制度,发挥监督实效。
(四)强化工作保障。积极协调乡镇(街道)、村(居)为村(居)监察监督员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支持,落实村(居)监察监督员工作待遇,与村(社区)专职干部同等对待。加强村(居)监察监督员管理,把好人选'入口关'和'出口关',强化绩效考核管理,激励村(居)监察监督员担当作为。
来源/作者:重庆市万州区纪委监委 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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