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案例】某IPO项目中介机构核查发现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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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在对发行人的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进一步核查情况如下:
(一)销售回款
1、异常情形
(1)报告期内,存在少量发行人向供应商转出资金与客户向发行人转入资金的金额、时间较为接近。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供应商采购后大比例退货而后再次采购的情况。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可能存在与个别客户 IP 地址重合交易的情况。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个别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2、进一步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的异常情形,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补充核查程序并予以充分的解释和信息披露,完善了工作底稿,能够充分、完整地体现核查内容及核查结论,具体详见本问询函“问题 1.关于销售回款”的回复。
(二)资金流水
1、异常情形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短期内资金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划款至发行人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回款给发行人客户、发行人客户而后再回款至发行人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划款至公司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客户回款至公司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公司客户向第三方划款、第三方向发行人客户划款、而后该客户再向发行人回款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和近亲属、董监高个人账户存在大额异常资金流水情况。
2、进一步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的异常情形,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补充核查程序并予以充分的解释和信息披露,完善了工作底稿,能够充分、完整地体现核 查内容及核查结论,具体详见本问询函“问题 2.关于资金流水”的回复。
(三)股东信息披露
1、异常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银行账户往来款项存在备注投资款等情形。
2、进一步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的异常情形,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履行了补充核查程序并予以充分的解释和信息披露,完善了工作底稿,能够充分、完整地体现核查内容及核查结论,具体详见本问询函“问题 3.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