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掌故】盛京五部的兴废
盛京是满族发祥之地,不同于其他行省,清朝迁都北京后,便仿明代两京之制(明代迁都北京后,南京仍留中央六部官制),在这里设置了“五部衙门”。
盛京五部的设置是逐渐形成的。天聪五年(1631年)八月,皇太极“受定官制,设立六部”,即吏、礼、户、兵、刑、工六部,下置承政、参政各官。每部以贝勒一人领其事。不久,皇太极便直接控制了六部大权。天聪十年(1636年)他改国号为“清”。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定都北京,崇沈阳为盛京。当时,清廷只派内大臣一人,副都统二人统辖,外设八旗驻防章京(官名)留守。顺治三年(1646年),改驻防章京大臣为昂帮章京,总管户、礼、刑、工四曹(曹,分科办事的官署)。顺治十四年(1657年),清廷撤销辽阳府,置奉天府(府治沈阳)。翌年,盛京地区复设礼部,又设户、工两部。康熙元年(1662年),增设刑部。康熙三十年(1691年),再设兵部。惟盛京五部官员,均由京师铨选,故不设吏部。
雍正三年(1725年)起,清廷每年派御史稽察盛京五部事宜;乾隆十二年(1747年),改为三年派员稽察一次;嘉庆四年(1799年),终止了这种做法。雍正八年(1730年),一度设置尚书总理五部事宜,后又裁撤。
盛京五部为清廷在东北特设的重要行政机构,具有独立性,可直接向皇帝奏事,但在业务上与京师各部关系密切。盛京各部门,以侍郎为长官,以明主次。他们属于京官外驻,掌管盛京,保护和维修皇家宫殿、陵寝,管理祭礼和内务府的各项事宜,有时还须会同盛京将军、奉天府尹,共商行政管理事宜。
盛京户部:在沈阳古城德胜门(今大南门)内街东,掌财赋,主管盛京地区的粮、盐、棉税及其它杂税,内设经会、粮储、农田三司。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直接管理陪都重镇的民政事务。
盛京礼部:在德盛门内街东,掌朝祭礼仪,内设左、右两司,主祭盛京三陵(即永陵、福陵、昭陵),分为“大祭”和常祭”。每年清明、中元、冬至及岁暮为“大祭”,每逢初一、十五及“万寿节”为“常祭”。
盛京兵部:在怀远门(今大西门)内街西,掌“盛京之戎政,治其邮驿,凡铨除之事皆掌焉。”内设左、右两司。
盛京刑部:在怀远门内街南,掌审办盛京旗人及边外蒙古事件。重犯每年秋审,会同四部侍郎及奉天府尹审议汇题。内设肃纪前、左、右、后四司。
盛京工部:在德胜门内街东,掌盛京祠庙、陵寝、宫殿、城垣、公廨等项工程。凡各项工程事务及所需银两、物料,均由该部拨给,其下设左、右司按处所分工负责管理。
光绪元年(1875年),崇实署盛京将军,考察史治,认为盛京吏治积弊很深,将军威望渐轻,而五部和府尹权力过重,遂于次年改由盛京将军管理兵、刑二部,兼奉天府尹事,但为尊重陪都的体制,仍保留五部门。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才全部裁撤盛京五部,其各项事务统归奉天府管理。
作者:艾生
你若喜欢,请点个在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