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别跟你老爸说
文:曾琼 聂传安
曾琼不仅是语文科代表,还是学校广播员,还是我班文娱委员——喜欢听歌唱歌那就是很自然的事儿。但是,当一个孩子迷上听歌时,爹妈会不会马上警醒:这算是学习么?
这丫头自然也有类似遭遇。
“给你。”妈妈递给我一个黑色的蓝牙音响。(开篇简洁)
受到表姐的影响,从小学四年级起,我就养成了每天听歌的习惯,一闲下来,我便坐到电脑旁听歌。(宕开一笔,从往昔写起)
渐渐地,老妈越来越受不了我的习惯。“你能不能把声音调小一些?”“能不能不放这么闹腾的歌?听些中文歌不好吗?”同样我也受不了老妈的唠叨,便拿着存了几个月的零钱偷偷去买了个MP3。(老妈的疑问,第一问尚可理解,第二、第三问就有些武断,是很多孩子不愿意接受的。买MP3,改变的仅是听歌的方式,而不是所听的内容,这里已经可以感觉到孩子的抵触了。此段为“得”)
刚买来那段时间我每天都躲在房间里听。老爸老妈本以为我“脾性大转”,却在一天晚上看到了我在听歌,非常生气。老爸冲过来一把抢走那个MP3 ,问:“哪来的?”“自己买的……”老妈抢过去,问:“你就那么喜欢听吗?一个电脑还不够你听,你还买这个?”解释了很久,老爸老妈仍怒气未消。结局可想而知,我和我的MP3永远的再见了。(类似的情景估计有些同学也遇到过。青春的冲突一直都有。此段为“失”)
没有了MP3,听歌的时间就少了,我脸上的笑容也少了。可万万没想到今天妈妈居然买了个蓝牙音响给我!(此段为“得”。不过就文章而言此段的“得”的有点过于容易)
“妈,你们不是不喜欢我听歌吗?”我问。老妈微红着脸,说:“我们虽然不喜欢听歌,但你喜欢听呀。之前生气是因为你自己乱买东西没告诉我们。以后就在自己房里听,别出来烦我们。”老妈放下音响,走出了房间。没过多久又回来,小声对我说:“学习时别听啊!还有,你爸还在气头上,你别和他说。”(这可真是亲妈啊!女儿喜欢,就行!别烦到自己,就行!最打动人的是——这事儿还瞒着老爸哪,但愿老爸没看到这一段)
看着老妈扭捏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低下头轻轻的戳了下音响,说:“真好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琼娘所遇之事许多家长都会遇到:孩子的爱好与学习看似冲突时如何处置。此文中,女儿迷听歌,老妈反对,女儿反而自己买了MP3,这说明反对无效,只能增加对抗的力量。那么MP3再被收后,女儿之心可想而知。其实曾琼性格本已温婉,虽心生不满,但估计也仅此而已。但相信不少孩子的对立情绪会更强,破坏力会更大。可贵的是,即使女儿没那么“逆反”,琼娘依然想到女儿所想,满足了女儿,并恰当地提出要求。
心暖了的女儿,说教起来就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