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辽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对严重违法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用好用足执法这个“利器”。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上了解到,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即日起每月通报一批全省典型违法案例,并对严重违法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重拳出击,动真碰硬。我省将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两高”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超标排污企业,严肃查处违规审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严格资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开展危险废物执法监督检查;依法严处重罚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实现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检查,加大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的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超标排污,这对守法企业来讲才是公平的,也是对守法企业的保护。”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鹏轩表示,省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工信、住建以及金融等部门,对在生态环境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联合公安部门,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力度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排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孙鹏轩表示,按月集中统一曝光典型案例,做到既震慑严重违法者,又能触动轻微违法者,推动各地区各行业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强化环境监管。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市要尽快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行为实施重奖。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我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推动实现全省移动执法系统互联互通,强化异地交叉执法,重点开展辽河公园、辽中西部城市群大气治理、危废医废处置企业等交叉执法检查行动;根据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菱镁企业、钢铁、冶金、燃煤锅炉5个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消耗臭氧层物质、城填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专项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实施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同时,聚焦大案要案,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

来源 |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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