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一桩奇案,丈夫失踪,妻子私通谋害,四个连环案,害了八条命
康熙年间,京师北门之外有一个叫“隆兴坊”的木器厂,厂主肖万全雇了百余个木匠干活儿,这百余个木匠每五人分成一组,总共十一个班,制作木器销往全国各地。作坊中有一个负责雕花的师傅叫张三,此人技艺超群,雕工非常了得,是工人中的顶梁之人。
一天下午,木器厂发工钱,张三拿到钱一数,发现少了500文。于是便找掌柜肖万全理论,肖万全拿来账簿一对,发现所发钱数分毫不差。张三疑心是工长吴二克扣工钱,于是便去找吴二理论。吴二此人有些贪财,时常会克扣工人钱财。张三当面指责吴二克扣工钱,吴二觉得脸上挂不住,伸手就要打张三。木器厂内的工友们见状,赶紧将二人拉开。
张三被克扣了工钱,又差点被吴二殴打,心中实在气愤不已,扬言要辞职不干了。工友们见技术骨干和工长闹矛盾,担心张三走了木器厂里的活不好干下去,于是自发筹钱给二人摆了一桌酒宴和解。后来吴二觉得自己做得也过分了,于是答应在自己家里宴请张三,给他赔礼道歉。
那天晚上,张三爽快地来到了吴二家里,吴二给张三赔礼道歉,归还了被克扣的500文钱。张三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见吴二如此诚信道歉,也就不再追究了。众工友见状,赶紧上酒来喝。十几个工友猜拳行令 ,饮酒吃肉,一直闹腾到大半夜才尽欢散去。张三此时已喝得醉了八九分,吴二见张三醉了,将他送到张三家门口才回去。
次日中午,吴二正在家中吃饭,张三之妻郑氏匆匆赶来,忙问张三昨夜去了哪里。吴二闻言大惊,他说昨日分明已经把张三送到了家门口才回家的,难道张三昨晚没有进家门吗?郑氏说张三昨晚一夜未归,至今下落不明。
吴二闻言不敢怠慢,赶紧叫上几个人满大街去找张三。找了大半日,能找的地方都找了,就是没有找到张三。郑氏见丈夫下落不明,当即怀疑是吴二杀了张三,郑氏在闹市之中大哭道:“我丈夫昨日一夜未归,今早我问了其他工友,得知你与我丈夫为工钱争吵,昨日你又宴请我夫到你家吃酒,如今我丈夫下落不明,定然是遭了你的毒手了!”
郑氏哭喊吵闹,引来众多人围观。恰好本地衙役路过此地,又听闻了郑氏之言,于是将吴二扭送去了衙门。
县令潘杨礼不敢怠慢,立刻升堂审问二人。听了二人供词,潘县令让衙役到城里城外去寻找张三,结果找了整整三天也不见张三踪迹。郑氏哭诉说丈夫与吴二为工钱争执,昨晚丈夫去吴二家里喝酒,结果一去不回,定然是被吴二给害死了。潘县令又询问了木器厂的工人,工友们承认吴二与张三确实有过争吵,昨晚吴二确实在家中宴请了张三,当时他们也在场喝酒,不过后来是吴二送张三回家的,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他们就不知道了。
潘县令又问吴二,昨日送张三回家,路上是否遇到其他人?是否有人可以为他作证?吴二听罢苦恼不已,张三家在一条河边,当时送张三回家时已经是大半夜,而且天上下了点雨,路上并未遇到一个路人,所以并没有人可以为他作证。但他可以发誓,他真的把张三送回了家。
潘县令听罢,认为吴二在巧言搪塞,既然是吴二送张三回家,又亲自送到了家门口,张三却失踪不见。这个过程只有吴二知道,根据种种迹象表明,吴二为泄愤杀死张三是有可能的。潘县令于是下令杖责吴二,吴二被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最后忍耐不过,只得承认他与张三因为工钱结怨,所以在送张三回家时杀死了他。
潘县令又问张三尸体在何处,吴二说尸体丢在河沟里了。潘县令让衙役薛强、马勇去找,薛、马两个衙役在河沟里找了半日,并未找到尸体。潘县令又重责吴二,让他把埋尸之地如实交代出来,吴二说尸体真的丢在河里了,打死他也不改口。
薛强、马勇两个衙役再去河边寻找,他们沿着河岸一直往下游找去,果然在下游捞到了一具尸体。两个衙役把尸体捞起来放在岸边,又赶紧去请潘县令前来查看。潘县令来到现场勘验尸体,发现尸体经过数日浸泡已经腐烂,尸体面目模糊难以辨认。潘县令又让郑氏前来认尸,郑氏见到尸体后大叫一声,当场昏死过去。众人赶紧抢救,郑氏醒来后放声哭嚎。
众人见郑氏在尸体边上声嘶力竭地哭喊,忙劝了半日才让她止住了哭声。郑氏收了眼泪,请邻居帮忙买来棺木收殓了尸体,运回家里择地安葬了。潘县令将吴二判为斩首,案子具结上报,等待秋后问斩。
潘县令处理完了此案,正想好好休息一番,不料门外又有一人前来报案。潘县令没有办法,只好传令升堂。在大堂之下,一个壮汉腋下夹着一张驴皮,手里提着一个瘦弱的男子。报案的人是城郊李家庄人,名叫李大壮。李大壮说出了报案的情由:
一个月前,李大壮的父亲骑驴进城吃酒,至今却未曾归来。当时家里人以为父亲吃完酒后被亲戚挽留多住了几日,但十天半个月过去还未见他回家,家里人这才慌了神,到处去寻找父亲的下落。找遍了远近各地亲朋好友的家里,就是没有找到他的下落。
今日他出门寻找父亲,半路上遇到这个瘦弱的男子,此人背着一张驴皮,驴皮颜色与当初李大壮父亲所骑的那匹毛驴很像,于是他假装要买驴皮,让瘦弱男子把驴皮拿来看看,结果还真是父亲骑的那匹毛驴。李大壮见到驴皮,料想自家驴子被人宰了,父亲肯定也凶多吉少了,于是就将这个瘦弱男子抓来报案。
潘县令听罢,问瘦弱男子的名字,瘦弱男子说他叫孙小山,家住离城十里外的小孟庄。潘县令又问孙小山为何要宰杀别人的驴子,孙小山说驴子是他自己家养的,前几日宰了驴子,今日拿驴皮进城去卖,不想半路被李大壮拦下,硬说这驴是他们家的。这驴明明是他们家的,他实在是冤枉。
李大壮听罢,当即怒斥孙小山瞎说,李大壮说这头驴是他从小养大的,驴的脊背上有一个刀口印子,左边肚皮上有一撮白毛。老爷可以现场检查,若不是这样他宁愿承担诬告之罪。潘县令当即让衙役们翻看驴皮,果然驴皮脊背上有刀痕,左边肚子上有一撮白色的皮毛。潘县令见状,怒拍惊堂木说道:“大胆孙小山,你劫走人家驴子宰杀,想必驴子的主人也被你杀了。你把李老爹的尸体埋在何处了?还不快从实招来!”
孙小山见状,吓得跪在地上叩头如捣蒜,连连大呼自己冤枉。潘县令让人重责孙小山,孙小山被打得连连叫喊,不得不如实招供,孙小山是这样说的:
一个月前,他做完工于傍晚回家,迎面撞见一头驴子狂奔而来。这头驴子长得膘肥体壮,着实令人眼馋。当时黑夜无人,他就抓住了驴子的缰绳把它牵回了家里。这样的好驴子很容易被人认出来,于是他当夜就把驴子杀了,驴肉留在家里吃,驴皮今日拿来卖。当时只见驴子不见人,所以李老爹究竟在何处他也不知道,更没有杀死李老爹。他劫走驴子是真,杀死驴子也是真,但他没有杀人。
潘县令听罢,认为孙小山在狡辩,刚开始他说驴子是自己家养的,现在又说是在路上劫来的。前后驴唇不对马嘴,先后矛盾百出,如此刁顽之人不动大刑是无法让他招供的。于是潘县令让衙役动用水火竹签大刑,孙小山瘦弱如猴,怎能经受如此折腾?最后忍受不住大刑折磨,只得承认在路上劫走驴子,杀了李老爹。
潘县令问孙小山,李老爹的尸体埋在何处?孙小山说埋在了田边的壕沟里,潘县令让衙役去找,结果掘地三尺也没有找到尸体。再提审孙小山,他说埋在了河边的柳树下,潘县令又派人去寻找,结果砍了柳树挖了坑,也没有找到尸体。孙小山又说,尸体丢在自家的粪坑里了。衙役们又将孙小山家的粪坑舀干,结果还是没有找到尸体。潘县令再想提审孙小山,结果孙小山已经死在监狱里了。
转眼秋日来临,刑部核准了死刑文书,吴二被核准斩首。吴二被斩首那日,众工友前去喊冤,但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他无罪,众人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被斩首。吴二被杀之后,众工友觉得心中有愧,原本他们是想让二人和解,没想到却闹出这一桩人命案子来,反而害了他们。
众工友觉得于心不安,他们认为那晚吴二肯定把张三送回家里去了,吴二肯定是被冤枉了。于是众工友凑了一百两银子作为赏金,找人写了布告四处张贴,重金悬赏寻找破案线索,为被杀的吴二伸冤。布告很快贴满了大街小巷,就连乡下也发了不少下去。但是接连数月过去,布告都快被风雨淋烂了也没有人前来提供线索。
冬天到来后,一个叫赖宝的惯偷揭下了发黄的布告,他对众工人说他找到了破案的证据。众工人将信将疑,忙问赖宝提供的线索是否属实?赖宝说出了他的一段经历:
初五日那天,张三的妻子郑氏为他举办周年忌日,家里请了一些和尚来念经。当时人多眼杂,场面相当混乱。这种场合是小偷们最喜欢的,赖宝于是随着吊唁的人混入了张家。他躲在张家的柴房里,等待天黑客人散去后准备偷点东西。
傍晚时分,客人们都散去之后,郑氏也早早关门就去里屋睡觉了。赖宝正准备出来偷东西,却听见门外有人敲门。郑氏极不情愿地去开门,只见一个醉汉喝得醉醺醺地闯进了家里,醉汉嫌郑氏开门慢了,把郑氏推倒在床上打了一顿。
郑氏被打,却不敢吭声。醉汉倒头就睡,只剩下了郑氏一个人对着油灯哭泣,郑氏一边哭泣一边低声说道:“你这个负心汉,当初为了你我才不得已杀了张三,如今尸体还藏在这炕里。一年多了,害得我吃不好、睡不好,又不敢拖出去埋了。如今张三尸体还未腐烂,你就虐待起我来了,我当初真是瞎了眼!”
郑氏的声音虽小,但对惯偷赖宝而言,这些话他能听得一清二楚。赖宝听了郑氏的话,心中一阵窃喜。原来张三真是被郑氏给杀了,如今木器厂的工人出资100两寻找线索,看来这100两银子肯定是他的了。赖宝于是悄悄溜出张家,扯下门口的那张发黄的布告,找到木器厂报告了此事。
赖宝说出了此事,木器厂的工人们都将信将疑,但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了赖宝。众人带着赖宝前去县衙报案,此时潘县令已经升迁到了别地,新任县令是马肃。马县令听了赖宝等人的举报后,认为此事非同小可,于是亲自带着衙役来到张家,强行挖开了郑氏卧室里的土炕。
在张家的炕灶里,果然挖出了被砍成四截的一具尸体,尸体已经成了干尸。经过检验对比,确定尸体就是张三的。马大人当场提审郑氏,赖宝又说出了偷听一事,郑氏无话可说,只得承认了与奸夫合谋杀死了丈夫。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原来,郑氏嫁给张三之后,发现张三并不如意,张三一心扑在雕刻之上,对妻子少了一些温存。郑氏在张三那里找不到温暖,便想着与外人勾搭。恰好邻居有一个叫王连喜的青年,此人不学无术,整日闲游瞎逛,早就垂涎郑氏貌美。王连喜得知郑氏对丈夫不满意后,便频频找机会接触郑氏,郑氏很快心领神会,二人就此勾搭在了一起。当张三出门去木器厂干活时,王连喜就潜入张家与郑氏厮混。
那天晚上,吴二宴请张三和解,张三喝得酩酊大醉。吴二把张三送到家门口后,当即就折返回家了。张三蹒跚着走进家里,此时郑氏和王连喜正在卧室里睡觉。张三进门之后,王连喜躲在门背后,张三进门之后就趴在床上呼呼大睡。郑氏见张三昏睡,于是示意王连喜杀死张三。王连喜举起顶门的棍子猛击张三的脑袋,张三轻哼了一声就死了。
打死张三之后,郑氏和王连喜商量把尸体弄出去,但弄出去势必要被人发现。两个人商量之后决定把尸体切割,然后塞入炕灶之中。郑氏弄来菜刀、斧头递给王连喜,王连喜把张三的尸体拖到地上砍成四块,然后塞入炕灶里。张三的尸体被放入炕灶中后,二人把现场收拾干净,从此每日在炕灶之上睡觉,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二人以为这样能够瞒天过海,谁曾想到赖宝隔墙偷听了她说的话,并向县衙报案。最终马县令派人挖开炕灶,查出了真相。
炕中尸体是张三的,那当初河里发现的那具尸体是谁的呢?马大人查阅了当年的卷宗,又提审了薛强、马勇两个两个衙役。两个衙役不敢隐瞒,只得说出了实情:
一年前,张三失踪之后,潘县令严刑拷打逼着吴二承认了张三的尸体在河里。潘县令又逼着他们二人去寻找,几次三番寻找不到,潘县令便迁怒于薛、马二人,两人担心丢了职务,于是便想铤而走险,弄个死人来蒙混过关,但光天化日之下去哪弄个死人来呢? 就在二人站在河边四处张望,心中毫无半点对策之际,突然看见一个老汉骑着毛驴沿着河岸走来。
此时天色已晚,薛、马两个衙役见天色已晚,且又见四下无人,于是就上前拦住了老汉的去路。薛强抱住老汉的头,马勇拖住老汉的脚,把老汉拖入了河里,老汉还没来得及呼喊就被活活淹死了。老汉的驴子遭受惊吓,飞奔而逃。薛强、马勇也不去追赶,他们原本想把老汉的尸体拿去交差,又担心老汉长得不像张三露馅,于是就用麻袋将老汉的尸体装了起来,又放入几块石头,沉入了水底。
过了十多天后,二人回到河里把尸体捞了起来,带着尸体去衙门交差。这个骑驴的老汉就是李大壮的父亲李老爹,那头驴子逃走之后被孙小山劫住,然后牵回家里宰杀。当时潘县令让张三的妻子郑氏前来辨认尸体,结果郑氏对着尸体痛哭。潘县令坚定地认为尸体就是张三的,于是就把吴二判为死刑,造成了这一桩冤案。
按照《大清律例·刑律》规定:马大人判处薛强、马勇斩首,两人被打入死牢,等候朝廷复核处理。郑氏与奸夫王连喜被判处斩首,前任县令潘杨礼被弹劾罢官,发往漠北效力。案子宣判后不久,薛强、马勇、郑氏、王连喜被斩首示众。
此案是一桩案中有案的奇案,此案牵扯四桩案子,一是张三被杀案;二是吴二被冤案;三是衙役杀人案;四是奸夫奸妇藏尸案。此案前后导致八个人被杀,张三、吴二、薛强、马勇、郑氏、王连喜、李老爹、孙小山。此案骇人听闻,令人难以置信。
此案告诫后人:做人不可作恶太甚,否则难逃法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郑氏与奸夫处心积虑谋杀张三嫁祸给吴二,直接害死了吴二、李老爹和孙小山,最终天不藏奸,二人双双被斩首。潘县令作为父母官,却偏听偏信、武断判案,最终造成连环冤案。衙役薛强、马勇为了完成任务,不惜杀人抵命,如此暴行真是丧心病狂,二人最终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也是活该。 由此观之,作恶者难得好下场,古今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