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屡租豪车犯罪的竟是一伙未成年人
2021/06/15 07:23
用租来的车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很难想象,在这些涉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中,租赁车辆竟然成了他们最爱用的作案工具。但是,未成年人未到申领驾驶证年龄,没有驾驶证,他们是怎么租到车的呢?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违法租赁并驾驶汽车问题,展开了调查、监督。
没有驾驶证,照样租到了车
去年4月,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在实施抢劫过程中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将受害人骗至车内抢劫。据交代,他们实施犯罪的“作案工具”——小轿车,是租来的。
更令检察官们担心的是,类似未成年人利用租借车辆实施犯罪的案件并不是孤例:
在一起涉嫌引诱幼女卖淫、敲诈勒索案件中,只有16周岁的小张,以租赁的汽车为交通工具,将未成年女性送至酒店卖淫,之后通过“仙人跳”方式实施敲诈勒索;
15周岁的小毛和16周岁的小江,将同为未成年人的小丽,骗到租来的宝马车内实施抢劫;
未成年人小吴、小军,以租借的保时捷为掩护,进入某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实施“拉车门”盗窃……
身为未成年人,没有驾驶证,为什么还能租到车?
对于检察官的疑问,涉案未成年人交代,他们当中,有人使用伪造的假身份证、假驾驶证租车,有人通过“黄牛”或熟人租车,“就是押金高一点。保时捷、奥迪、奔驰这些高档车,一天的租金要六七百元。”
而所谓的“熟人”,只是通过之前租车认识的,“一回生二回熟”。有的租车行为了赚租金,明知他们是未成年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由于租赁豪车费用高,一些未成年人甚至驾驶租来的车辆,以盗窃、抢劫、组织卖淫、敲诈勒索等方式“搞钱”来支付昂贵的租车费用。
租车市场监管漏洞纵容了犯罪
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汽车租赁市场监管漏洞,衢州市检察机关展开了调查。
检察官走访柯城、衢江区发现,两个地方仅60余家汽车租赁公司在该市道路运输部门备案,绝大部分公司未备案。
衢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屠锦超介绍,当前汽车租赁经营实行备案制,根据《浙江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规定》,汽车租赁经营企业在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后20日内申报开业备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受理后20日内,对备案事项和备案信息进行核查,备案审核合格的,发放《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但走访中,很多汽车租赁企业主提出,他们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并不知晓还需到其他部门备案。因此,汽车租赁企业是否备案,主要还是靠企业自发、自觉。
虽然实行备案制,但出租方仍有对承租人一方查验身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规定》等规定,经营者应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应与承租人签订汽车租赁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但实际上,一方面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具备核查客户身份信息的条件,很难识别证件真伪;另一方面,不少汽车租赁经营者为了利益,不履行核查义务,也不留租赁合同台账,将车辆租赁给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屠锦超说。
源头治理堵塞漏洞
对此,衢州市检察院、柯城区检察院分别走访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交警支队、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就发现的问题、查明的原因说明情况、交换意见。
经市委政法委牵头,当地还召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交警支队及共青团市委等部门,就未成年人租车无证驾车问题召开专题会议。
柯城区检察院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落实备案、建立台账、监管执法、宣传教育等建议,推动开展汽车租赁行业专项检查,强化对驾驶人员的身份信息核查。
目前,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通过联合执法,重点查处了3家涉案汽车租赁企业。同时向市场监管局调取了现有注册登记的汽车租赁登记信息,通过拨打电话、发送信息等告知方式,要求全市1159家租车企业依法备案,目前,已分类处置360多家。此外,还要求登记在案的租车企业严禁向未成年人等不符合租赁条件人员租赁车辆,加强汽车租赁承租人背景审查工作。
柯城区检察院还加大沟通协作力度,与市公安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召开研讨会,探索建立汽车租赁行业身份查验统一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