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方山县建立“两包三到”精准帮扶联动机制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方山县统筹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三支力量,建立单位包村、领导包带和工作队到村、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两包三到”联动帮扶机制。
推行单位包村责任制度
该县充分发挥单位包村组织领导作用,将单位一把手定为包村第一责任人,承担帮扶责任,对包扶村的帮扶工作负总责。同时抽硬人、硬抽人,选优配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农村第一书记,切实把帮扶责任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单位对包村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农村第一书记、结对党员干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干部驻村“五个落实”和第一书记“五个着力”的要求开展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单位和行业部门优势,统筹本单位、本系统帮扶资源,积极协调、争取其他部门、社会各界支持,对包扶村通盘考虑,支持各支帮扶力量开展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帮扶任务。
据了解,此次安排的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单位一定六年不变,脱贫不脱钩,第一书记按照该县管理办法期限为两年。贫困村的帮扶领导如遇工作调整,由继任者接力帮扶,驻村工作队员两年一轮换;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因工作调整或其他原因离职的,由继任者或所在单位选派他人继续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后,帮扶工作转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全面小康阶段。
构建“三位一体”精准帮扶协调制度
该县采取“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包村领导参加本村党支部、村委会有关扶贫工作会议,围绕基层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精准扶贫这个核心、自身建设这个根本,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并督促指导驻村工作队员和农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扶贫,完成好“六个一”帮扶任务。县直包村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工作队长,任期两年。实行队长任期责任制统筹协调作用,搭建单位、包村领导与包扶村的桥梁,组织好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据了解,包户任务采取“54321”的办法,该县正县级领导干部每人帮扶5户贫困户、副县级领导干部每人帮扶4户贫困户,正科级领导干部每人帮扶3户贫困户、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帮扶2户贫困户,一般党员干部每人帮扶1户贫困户。使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一名帮扶责任人,做到“左右通达、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实施考核激励制度
该县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县考核办考核各单位的加分项目,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文明单位创建中实行“一票否优”,同时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日常考核。第一书记由派出单位和所在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办法按照“措施与效果并重,定量与定性兼顾”的原则,建立“目标管理、民主测评、检查评价”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对单位围绕“六个精准”,重点在扶贫村减贫成效、贫困人口脱贫数量、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党员干部落实“一户一台账、一户一对策、一户一帮扶、一年一结果、一年一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围绕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实行分类排位,并作为单位评优、驻村帮扶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县委每年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表彰。对驻村和挂职实绩突出的干部,县委组织部及时推荐,县委将优先提拔重用。
严格督查问责制度
该县建立驻村帮扶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单位帮扶情况、驻村帮扶干部和第一书记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帮扶干部“人到、心到、责任到、支持到”,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能够“下得去、待得住、用得好”,帮扶措施效果“到村、到户、到位”。对帮扶情况组织随机督促检查,既督查脱贫进展情况,又督查帮扶干部到户情况,既表扬先进人物,又通报不作为干部。与此同时,还建立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召回”制度。对群众不满意、工作表现差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要回原单位,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优评先。
据了解,通报采取每周一次,届时将组织县四大班子领导对全县脱贫工作检查评比,对排在最后一名的乡镇和包村单位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两次排在最后一名的诫勉谈话,对完不成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
落实帮扶工作保障制度
该县实行大队长驻乡镇牵头责任制。由县委组织部从驻村帮扶单位中抽调一名正科级领导担任大队长,任期一年。大队长参加各乡镇党委、政府有关扶贫工作会议,负责协调本乡镇的结对帮扶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干部驻村帮扶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激励引导各级包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扶贫帮困工作。并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增强自立自强意识,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奔小康。
据了解,该县要求帮扶单位每年专题研究贫困村脱贫工作不少于4次,包村领导每年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6天;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必须脱产到村工作,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日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