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有变!成都五城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发布!

2月7日,成都五城区区教育局先后发布重磅消息!

五城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须知公布!

今年有三大变化,家长要特别注意哦。

想到成都青羊区、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等五城区读书的家长赶紧来看看~

……建议转发收藏,以便随时查看……

总的说来 3大变化
五城区的政策是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整体政策来制定的,所有总的看来,变化还是3个!
一、申请时间提前
申请办理时间提前到每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到时候我们也会发通知的。审核办理时间不变,仍为5月份的工作日。
往年,申请和审核是一起的,都是在5月的工作日。
二、不用到处跑,在家就能申请
往年4月底各市区教育部门会发布登记点,家长需要到登记点去申请。
2021年,将线下申请办理,调整为线上申请办理。减少证明材料的重复提交,调整为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网上查验。

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线上申请。

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因为网上申请,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可以共享,所以相比往年,减少了很多资料的提交,变得更加简单。

三、积分分值改变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80号)关于“居住引导指标”由原1分调整为5分,将居住证积分申请随迁子女就学条件修改为“申请人积分达15分以上”。
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

下面来一起看看各个区的办理须知,

对区入座!

↓↓↓

青羊区

2021年青羊区

《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

办理须知

2021年青羊区《成都市流动人员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

办理须知

一、适用对象

在青羊区居住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且在本区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以下简称“5+2”区域)就业。

二、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1. 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青羊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青羊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其居住房屋性质应为“住宅”);

2. 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 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4. 申请人持有与“5+2” 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1. 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3. 申请人持有与“5+2” 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 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青羊区合法且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和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性质为“住宅”)。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三)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0—5月20日

四、申请方式

1. 申请人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

2. 下拉菜单至页面底端,并点击图片

3. 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五、结果告知

5月份的工作日,青羊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2. 对需补足相关材料的,平台通知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现场提交。

3. 对未通过审核的,通过平台反馈原因。

六、到校报到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按报到时间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1. 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1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3.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咨询电话

(以下电话区号统一为028)

青羊区教育局:86632155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86647997

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938663

青羊区行政审批局:86263642

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700580

青羊区西御河街道办事处:86250753

青羊区草市街道办事处:86912289

青羊区少城街道办事处:86112360

青羊区草堂街道办事处:87765125

青羊区府南街道办事处:87365152

青羊区光华街道办事处:65215759

青羊区金沙街道办事处:87326367

青羊区黄田坝街道办事处:87414737

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87460208

青羊区文家办街道事处:87074928

青羊区蔡桥办街道事处:87073617

青羊区康河办街道事处:86644938

锦江区

2021年锦江区

《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

办理须知

适用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申请条件

积分申请

1.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锦江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锦江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其居住房屋性质应为“住宅”);

2.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4.申请人持有与“5+2” 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未办理积分申请

1.申请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3.申请人持有与“5+2” 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 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出具已在锦江区合法且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房屋性质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和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0日—5月20日

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结果告知

5月份的工作日,锦江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查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2.对需补足相关材料的,申请人根据平台反馈,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现场提交。

3.对未通过审核的,通过平台反馈原因。

到校报到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按报到时间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统筹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1.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1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2021年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平台

2021年4月20日起,家长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点击菜单栏“查询服务”中的“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线上申请。

①关注“成都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识别二维码即可一键关注

②进入公众号,找到底部菜单栏
“查询服务”-“义教招生入学平台”
进入右图页面,滑动至底部

小学咨询电话:84557352

锦江区教育局小教科)

初中咨询电话:84557357

锦江区教育局中教科)

成华区
金牛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成都市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现根据区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01
适用对象
在金牛区居住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且在本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5+2”区域)就业的,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金牛区接受义务教育,适用本细则。
02
申请条件

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仍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

(一)积分申请

1.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金牛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金牛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2.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4.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①自购房者:提供我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提供《房屋信息摘要》(区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②居住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自购房者:提供我区范围内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我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我区范围内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我区范围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5.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由金牛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03
办理程序
(一)就学申请
就学当年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二)街办审核
5月工作日,街道办事处通过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如需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对申请人提交材料需进一步审核的,申请人按平台提示办理。审核通过的,由平台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审核未通过的,由平台反馈原因。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核查审核结果。
(三)学位确认
7月第三周,通过平台发布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申请人及子女在复核时间内,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安排的学校进行复核,确认学位。
(四)学生报到
8月第四周,通过复核的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04
工作职责
(一)区政府办负责全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
(二)区教育局负责全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组织、实施、督促,负责根据学位统筹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转)学工作。
(三)区人社局负责协助、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查验,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四)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协助、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申请人居住房产证明信息查验。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查验。
(六)区公安金牛分局负责协助、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申请人户籍和居住信息查验。
(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各自辖区内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申请,组织并协同相关部门审查各自辖区内申请人相关材料。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和申请人网上申报指导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加强部门间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坚决杜绝审批工作的随意性,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05
其他
(一)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已在本市“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不再办理“5+2”区域内转学。
(三)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在我区入学资格。
(四)2021年8月31日前年未满六周岁儿童申请材料不予受理。超龄的小学一年级儿童申请就读,需提供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读证明或缓学证明。
(五)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六)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转)学工作。在本片区公办学校学位紧缺情况下将跨片区统筹或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小学高段、初中二年级转学生统筹安排到区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如果还有疑问
家长朋友们可以拨打
普通教育科电话
87769786、87798210
进行咨询哦~
武侯区
2021年武侯区
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来啦!
家长朋友们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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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在武侯区居住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且在“5+2”区域就业,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二、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1.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武侯区合法稳定住所,在武侯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性质为“住宅”);
2.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4.申请人持有与“5+2” 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 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1.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3.申请人持有与“5+2” 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 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出具已在武侯区连续合法居住满一年(房屋性质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房产证明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单位集体宿舍房屋所有权证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重要提示
武侯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
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0日—5月20日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平台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来源:成都小升初,综合自各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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