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态-新能源资源配置与产业挂钩:电源开发企业怎么办?

今天的风光资源已经不是简单的开发问题!
资源开发已经上升到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
3月1日,山东省滨州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暂停全市风电、光伏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提出:从3月1日起,对所有在建风电、光伏项目下发暂停建设通知书;所有在谈风电、光伏项目,一律停止签约。文件集中对各个县市分散单独签署资源开发协议的弊端做法提出了批评:
  • 规模小而乱,开发进度慢
  • 圈而不建,浪费资源;
  • 违规转让
  • 配套产业不落实
圈而不建和违规转让:已是部分地方新能源发展的一个毒瘤
资源是有限的,这是大家的共识,在新能源的早期发展阶段,行业对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各地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有些片面追求招商数据,引而不进,对招商的新能源项目没有及时进行消化吸收,加上早期风电的项目开发不规范,私营企业圈地卖指标的事情是时有发生(当然,这是极少数极个别),为此国家能源局也特地发文就这类现象进行了规范,必须项目建成后才可以资产转让。
圈而不建和转让指标的做法,给部分资源丰富,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域的新能源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最明显的额就是有些项目完全可以在几年前就可以开发的,结果迟迟不能得到建设。这一点在云南,湖南,广西得到了很好的验证,早期有些私企和民企,在十二五期间的项目,在十三五末期仍未建成,而且有些项目是已经有了建设指标并核准,为什么?
没有钱!
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是重资产投资,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是无法实施下去的。即使行业有很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集团,在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在最后要建设,要花真金白银的时候,都得想尽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手段融资,因为融资问题,项目往往要花费正常2-3倍建设周期的时间才能将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建成。要知道,新能源项目最大的一个优势就是建成就是印钞机启动,有时候说有实力不是看宣传做的好不好!
滨州的案例,实际上折射了一个新能源行业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核心:资源开发已经不仅仅是关系到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更重要的是如何把有限的资源转化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这一点,在全国各地,尤其是新能源资源丰富的地方,开始迅猛发展,并成为趋势。
资源开发必须与产业挂钩:这已经是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一个共识!
通过资源开发,带动新能源产业,尤其是装备产业发展,实现一举两得的结果:装备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又可以给地方经济发展 提供更加绿色的能源,加上当前的3060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牵引,资源与产业挂钩,可谓一箭三雕。
集中统筹开发,新能源资源与装备产业协同,是新能源发展的新方向
很明显,新能源资源和我们谈到的煤炭石油等非化石能源一样,都是有限的,这个有限是指地域的有限性,用一点就少一点,如何把有限的资源得到高效的利用,集中统筹开发在3060的双碳目标下,是有必要的:
  • 通过规模规划开发,可以有效降低新能源项目的非技术边际成本
  • 可以让有实力,有经验的开发企业来开发
  • 可以加速资源的开发进度,在土地和电网有效支持下,分步快速开发
基于这种开发策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也开始意识到了资源的重要性,滨州政府的做法也就情理之中了。通过资源牵引,引进新能源装备产业,从南到北,几十个风电装备,光伏产业链工业基地应运而生,这里我们也注意到一个问题:资源是给产业装备投资企业,还是电源开发企业呢?
电源企业转变思想:资源获取与装备投资企业合作,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同心
政府统筹,装备企业与电源企业合作,并不是要把资源给装备产业投资企业,而是电源开发企业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在装备产业方面的初衷,资源开发了,3060目标实现了,装备产业带动地方经济也就发展了,最后实现三方共赢,我想这是我们大家都乐意看到的现象。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在产业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资源和产业两者的规模匹配需要在引进初期做好规划,防止过度引进,产能过剩,最后导致企业半途撤退,这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伤害是巨大的,这种案例在风电发展的历程中已经多次出现,不过我相信我们的工业管理部门和发改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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