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与老子,“易经”与“道德经”

孔子与老子,「易经」与「道德经」

《易经》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现实主义思想的最高峰,而《道德经》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浪漫主义思想的最高峰,《易经》和《道德经》构成中华传统文化永不磨灭的双子峰。《易经》被奉为儒家最高经典,被称为大道之源、群经之首和现实主义传统文化之根;《道德经》被奉为道家最高的经典,被称为道家思想的总纲领和浪漫主义传统文化之根。孔子是儒家思想最杰出的代表,老子是道家思想最杰出的代表,孔子与老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奠基者和集大成者。

河洛文化是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共同源头,五行和阴阳理论是儒家和道家哲学思想共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然而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却同源而异流,形成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两大体系,一个用于修齐治平,具有积极出世的现实主义风格,一个则用于守本养性,具有消积入世的浪漫主义色彩。

提炼《道德经》之思想精髓,不外乎八个字,那就是:顺其自然,清净无为。提炼《易经》之思想精髓,亦不外乎八个字,那就是法其自然,中庸适宜。所谓“中庸”就是权衡以平,允执厥中。“适宜”包括适时、适位、适度。适时就是要遵天命,因为时间就是天命,什么时间做什么事,天命之也,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动静不失其时,则自天佑之,吉无不利;违时失时,则天命不佑,必有灾眚。故孔子曰:“时也,命也”。适位就是言行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既不失职也不渎职,勿要僭越,故孔子极力主张“正名”。“正名”就是确定各种名分,名分就是指依据宗法制度的嫡庶、长幼、亲疏等项关系,确定奴隶主贵族的贵贱、大小、上下各种等级关系区别。孔子主张“正名”,就是要从确定名分入手,确立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依据这些规范和准则,制定有关社会政治的礼法制度,以求得社会政治的稳定,从而巩固奴隶制度的等级制度。适度就是把握好尺度和分寸。

儒家与道家皆崇尚自然,以自然为最高境界。不同的是,道家更崇尚绝对自然,把绝对自然的规律性法则称为恒道,把掺杂了人为因素的规律性法则称为非恒道。道家强调人要遵从恒道,极力反对人为地干预自然。道家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有积极作用,认为人的主观能动性正是致乱的根源。而儒家则主张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效法天地自然之道,以图构建和谐的人类社会的治理体系。在老子看来,儒家的所谓“道”,虽然效法于天地自然,却都是人为的规定,故皆非“恒道”,故老子在《道德经》中讲“道可道,非恒道”。孔子主张“正名”,在老子看来,名分只不过是人为设计的,而且名分也是会改变的,故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名可名,非恒名”。

老子及《道德经》的思想,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智慧,但其最大的问题就是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轻视人对自然的反作用力,主张人要被动地顺应自然,反对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干预自然。这一点正是道家和儒家思想最大的分歧,也正是这一点,使道家思想严重脱离了人类社会,变得曲高和寡,恍如仙界玄音。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写道:“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必用此为务,挽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意思就是老子思想若用于近世,无异于心灵鸡汤,麻痹人心,塞人耳目,消磨意志,教人躺平,故几乎无可行之处。

孔子及《易经》的思想可不像老子及《道德经》的思想那样消极,而是充满了人文主义的价值取向,强调个人的社会价值,鼓励人们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加强个人修养,努力实现个人价值。修齐治平就是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体现,而《易经》正是帝王和仕人的修齐治平之学,不通《易》道,在任何领域都不会成为大家。《易》道适用于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和每个方面的每个阶段,具有广泛的使用性,而《道德经》虽然具有高境界的智慧,但在使用方面却有片面性,它只适用于事物的收敛和闭藏阶段,也就是适用于五行的金和水的阶段。所以,《道德经》可作为《易经》的参考和有益补充。

我们若真正学好《易经》,即使不能成圣,也可为贤。可惜笔者已是“知天命”之年,当“鼓缶而歌”,采菊东篱,行退隐之德,《易经》只可教人,而自己最适用的却是《道德经》了。后生可畏,来日方长,不可不学《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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