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喋血的毛衣(十四)文/程水葆

喋血的毛衣
作者:程水葆
十四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人们常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确,有时候连吴明自己都不敢相信,眨眼功夫,他来S市打拼已然过去了五载光景。五年来,凭借着为人上淳朴善良、谦虚谨慎;工作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使得如今的吴明,手头上已经积攒了一些钱,基本实现了原先既定的计划目标。
吴明本不是个贪财之人。想当初,之所以选择外出打工而不去求学,学校考得不理想是一方面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家里太穷,囊中羞涩,被人瞧不起,以至于和小翠那么情深意笃,最终都没有能够成为眷属。这件事,极大地伤害了吴明的自尊心,为此,当时的他,急于要改变不尽如人意的现状。
然而眼下,吴明已是今非昔比。该花钱时,不再需要为缺少孔方兄而为难犯愁。因而,吴明决定返回家乡去重新参加高考,以圆心中一直念念没忘的要考上心仪大学的梦想。
于是,吴明特意找到了汪董事长——他的表叔,把心里的想法向他作了汇报。汪董事长尽管舍不得让他走,但为了他今后的前途,只好忍痛割爱,并兑现他曾经表态过的“会鼎力相助”的诺言。
汪董事长当即打电话给公司财务部门主管,让他们特事特办,提前结算清吴明应得的工资及奖金等待遇,并以个人名义,拟馈赠他一辆本厂生产的小轿车作为纪念。吴明深为感动,只是赠车一事,他婉拒了。给出的理由:倘若考上了心仪的大学,他只是一名学生,而学生整天开着轿车在校园里窜来窜去,未免太过于招摇。汪董事长听罢,认为言之有理,于是真诚地对他说:那这样吧,算我先替你保管着!
就这样,回到家乡过过春节之后,吴明便没再回S市的公司工作,而是先到相关管理部门办好报考手续,随后,自己把自己关在家中的楼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地闭门复习,迎考。
这幢小楼,是吴明去S市打工的第三年,带钱回来让父亲与叔伯弟兄找了些工匠,将家中的颓垣断壁的旧平房推倒后,在原地基上重新翻造的类似于南方农村的两层小楼房。这在当时,成功地跻身为本村较早盖楼房的人家之一。
由于吴明初、高中时期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五年打工生涯又不曾丢书,回来后这几个月更是心无旁骛地一头扎在功课的复习中,待到“黑色七月”来临时,吴明虽说人消瘦了许多,但精气神却异常高涨,怀揣着准考证信心百倍地走进考场。
三天考试结束,父亲关切地询问他感觉考得怎样?吴明腼腆中不失自信地回答,应该还可以。父亲听罢,咧开缺了门牙的嘴,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笑了。吴明也想笑,但他笑不出来,母亲去世后,正是这个人,既当爹又当妈为他付出了太多的心血,而眼下,从他这张沟壑纵横、苍颜白发的面庞上,吴明明显看出,父亲真的老了,可老了的父亲,还在时时为自己操心,这让他于心何忍?
功夫不负有心人。大约一个月以后,入学通知书下来了,吴明以文科往届生650多分的优异成绩被“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专业录取。接到通知书的那一刻,吴明激动得嗓子眼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唯有泪花在眼圈中尽情地绽放。
然而,让吴明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跨进“北大”校园门约半个月之后的一天中午,他在食堂餐厅打饭时,竟然意外地碰上了过去前女友小翠的妹妹——小英。当然,吴明当时并没有在意,是小英先认出了他,喊了声“吴明哥”,主动与他打招呼的。经过互相介绍,吴明才知道小英作为应届生,也报考了“北京大学”,录取的专业是《新闻学》。并且,小英住的女生宿舍楼,与他住的男生宿舍楼,间隔距离还不是太远。简单地聊了几句,互留下联系方式后,两人便分了手。
望着小英袅袅婷婷远去的背影,一时间,吴明的眼前竟幻化成小翠的身影来。那身影,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生动,任凭他怎么驱赶,就是挥之不去。这时的吴明,心里才暗自吃惊:原来直至如今,小翠在他的心目中,还依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未完待续)

——作者生活照

作者简介:程水葆,又名李懿,网名滴水穿石,安徽南陵人,祖籍肥东。安徽省作家协会会员,安徽省音乐家协会会员,安徽省民俗学会会员。出版散文集《心田里的足迹》、《心田里的耕耘》、《镜湖絮话》等多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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