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移民局宣布废除“浅规则”, 终结移民申请的国籍地区歧视?

根据丽莎最新获知来自移民局内部公布的消息,移民局确认将今年8月7日(这周五)起不再继续使用原本的“数据演算法”来审核申请,并承诺最早将于今年10月30日前,推出新的数据演算机制。

这乍听有点不太懂?简单说,根据移民局内部原本的演算机制,会把申请人根据他们的“国籍”打分,区分成不同程度的“风险”。

如果申请人的国籍被认定为是风险低的,一般就会被分配到处理速度比较快的签证官那里去;而如果被系统认定为风险高的,就分配到处理速度较缓慢的签证官那里。

今年稍早,英国移民慈善机构JCWI就对移民局这个“自动演算系统”提出挑战,认为移民局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歧视

因为移民局系统这种演算方式,基本代表着并自动评定为“较高风险”的申请人,一般申请遭到拒绝的几率也会比较高。

根据上述演算模式,如果“风险高”的申请被核准了,那么移民局内部一般会去审视这个“核准”是否为正确的决定;相反,“风险低”的申请只有在遭到签证官拒绝后,该“拒绝”决定才会遭到审视。这似乎暗示着签证官会更不愿意核准(被系统归类为)风险较高的申请。

为此,移民局已经最新确认,在新系统设计出来之前,移民局会先通过“以申请人为基础”的方式,来取代原有的“国籍风险”分类;也就是申请着重的应该是当事人的相关条件(例如过去的移民历史,是否有不好的移民历史等等),而不该单单因为当事人的国籍,就直接使得当事人在申请上居于弱势。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移民局这种“不成文”的歧视操作,其实并不单单出现在系统的自动区分上;应该说个别签证官在审理申请的时候,即便不是系统操作上的因素,也还是可能存在对于当事人国籍等的偏见,而更可能拒绝某类当事人的申请。

过去英国移民事务独立监管机构(Independent Chief Inspector of Borders and Immigration)的报告中就曾指出,来自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和中国籍的当事人,占了移民局逮捕“非法工作”的63%

不论移民局内部这种“不成文”的操作是如何具体进行判定的,但上述独立监管机构的调查却发现,其他国籍的非法移民,如果不是在餐馆/餐厅或外卖店打工的话,被移民局拘留的可能性就会比较低,因此被遣送的几率基本就更低了。

应该说,这次关于移民局“自动演算系统”的修改只是一小步;但移民局还需要在内部的核心操作上做出改变,才能真正做到减少移民审核和执法上的“歧视”。

丽莎对于这方面会再继续跟进和关注,与此同时如果莎粉们有自身经历或周围亲友有认为受到移民局歧视的经验和事件,也都可以留言告诉丽莎,和我们分享您的故事。

→ 有关新Tier 2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

《丽莎知道》周二(8月4日)发布移民局更新签证申请费用的快讯后,收到不少询问新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Tier 2 - Health and Care Visa)的留言。

下面我们为大家进一步做个重点介绍:

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Health and Care Visa)顾名思义就是为医疗类或社会照护类工作人员开启的英国工作签证类别,这类签证隶属于Tier 2之下(未来新的计分制系统,则是隶属于新的”技术工作签证“类别之下)。

申请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Tier 2 - Health and Care Visa)和申请Tier 2普通工作签证的流程基本是差不多的,主要差别在于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可以享有快速通道低签证申请费豁免医疗附加费等优惠。

这类签证已经跟随着移民局公布新签证费用当日,也就是2020年8月4日起,正式开放接受申请。

想要申请这类签证,当事人必须是“合格”(Qualified)的:

-医生

-护士

-医疗健康专业人员

-成人照护专业人员

*实际详细的“职位”或“工种”,可参考以下列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是以上“工种”的其中一种,才符合申请。

同时,就和普通工作签证一样,当事人同样需要事先获得具赞助资质的赞助人/雇主的赞助,然后获得CoS去申请签证。这代表,申请人也必须满足一定的薪资要求

另外,对于Tier 2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申请人,在“豁免”医疗附加费(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的优惠上,不只是申请人“本人”可以得到豁免,其陪同家人也同样可以豁免医疗附加费。

其他有关最新签证申请费用的内容,可以看这篇:《移民局公布8月4日起新签证申请费用》

*如果您有更多关于新医疗照护工作签证的问题,也可以进一步留言咨询丽莎。

→ 移民局再更新Tier 4学生签证新冠临时政策文件!

根据移民局今日(8月5日)的更新,确认并澄清针对Tier 4学生签证的”远距教学“情况

如果学生中止他们的”远距学习“超过30天的时间,那么学校(赞助人)需要终止对当事人/学生的赞助,不论当事人是在英国境内还是境外。

简单说,移民局允许因疫情特殊情况而进行”远距教学“,但即便如此当事人还是需要继续学习;如果当事人无故中断学习,学校方面还是应该停止赞助的。

另外,移民局更新文件也表明,目前人在英国境外”远距教学“的留学生,如果要回到英国的话,必须持有CAS和Tier 4学生签证

比如说2020-2021学年的新Tier 4留学生,虽然移民局允许当事人先在英国境外采取”远距教学“,之后再来到英国进行(面对面)课程。但当事人入境英国的时候,需要持有学校核发的CAS和已经申请到的Tier 4学生签证。

→ 有关香港BNO签证的更多内容和疑问?

文章最后丽莎要分享一个合作活动。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和英伦乐居(www.ukleju.com)合作,将于明日(8月6日)英国时间下午1点(国内时间晚上8点)合作一个线上研讨会。

丽莎律师行移民部的Jessica Luo,受邀为演讲人,将在会议上为大家讲述有关全新BNO签证的更多细节,以及其他英国移民的途径和相关申请内容。

不论您符不符合新的BNO签证申请,只要您对英国移民感兴趣,都欢迎加入这个线上研讨会。

而如果您正考虑通过BNO途径移民英国,您更可以从研讨会上得知更多相关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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