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岷江沉宝黄金印章被专家估价3亿,老农捡到为何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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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末年,天下大乱!生活无以为继的老百姓纷纷揭竿而起反对腐朽透顶的大明王朝,最后,形成两支势力最大的农民起义军,首领分别是李自成和张献忠。

1643年,李自成率军攻破西安,继而征服整个陕西,控制了榆林、延安、庆阳、绥德等明朝边防重镇,建立起以“陕西为核心根据地”的割据“王国”,建立起大顺政权,年号“永昌”。

巩固了根据地后,李自成下一步兵锋直指北京,计划推翻大明。为了完成这一宏伟计划,李自成需要拉拢各方政治力量,试探其态度,尤其是张献忠。此时的张献忠义军正在湖广一带被明军撵得四处逃窜,进展非常不顺利。

张献忠的主要精锐正在湖南常德与杨嗣昌之子杨山松展开激烈厮杀,张献忠则坐镇长沙,招兵买马壮大队伍。与此同时,他还兵分三路进攻江西、广西和湖北,企图扩大势力范围。然而,攻伐部队遭到明朝守军拼死顽抗,发展受挫。

偏偏这个时候,张献忠的“克星”左良玉又率部支援明朝江西守军,张献忠的处境十分尴尬和窘迫。

襄阳至中原一带属于李自成的势力范围,长江下游有左良玉,两广一带物产不甚发达,唯一可以发展势力的,就是东边的四川。

权衡利弊之后,张献忠果断放弃湖广以及江西一带的州府,集中所有的力量开始进攻四川,在付出极大的代价后,于1644年正月攻打夔州(今奉节),3月攻打忠州(今忠县),4月兵锋到达重庆外围的涪陵。

相比较于张献忠的艰难征程,李自成的征伐则要顺利很多,李自成部6万人(号称150万)从西安一路基本没遇上像样的反抗。1644年,农历3月15日,闯王李自成率大顺军抵达北京城北郊的居庸关。

这里是北京城的最后一道天险,然而关隘却无人防守,明朝总兵唐通出降。3月18日攻破北京城。

李自成征战的同时,铸了一枚金银——永昌大元帅金印,派人送给了张献忠。当时,征战受挫的张献忠接受了这枚金印,表达“臣服”和“配合”态度。

然而,李自成很快兵败。清兵入关后,集结力量不断剿灭农民起义军力量。1646年,张献忠在岷江沿岸与清军交战时,身负重伤,弥留之际,张献忠将平生所积蓄的大量宝物沉入岷江江底,其中就有永昌大元帅金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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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岷江上有闻名中外的都江堰工水利工程,之后千百年来,人们在岷江上修筑了无数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这些水利工程一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蓄洪、灌溉等作用,造福沿岸百姓。另一方面也会造成泥沙淤积等问题,造成安全隐患。因此,每隔一段时间,水利相关部门都会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清淤。

2013年,江口县的水利部门对岷江河道进行清淤,清理河道时,一名工人在淤泥中捡到几个银锭,有传言说仅一个银锭就价值7万元。这个消息不胫而走,让不少人躁动不安。岷江沿岸民间一直流传张献忠留给后人的寻宝秘诀:“石龙对石虎,金银万万五。谁人识得破,买到成都府。”

银锭的出现,让更多的人对张献忠“沉宝岷江”的传说深信不疑,纷纷行动起来开始了寻宝之旅,这些人中就有当地的农民吴三石。

吴三石平时好吃懒做,水性极好,过惯了穷日子,却怀有一颗暴富的心。自从河道淤泥出现银锭后,吴三石就悄然行动起来,先是大海捞针一般到河道里寻宝,均是无功而返。

1943年作 四川农民半身像 纸板 油画

就在他将要放弃的时候,他在工程队施工附近的河道里找到了一个银锭,从黑市上换得了7万元。吴山石信心倍增,他还专门买来专业书籍学习了水下考古知识,观看寻宝纪录片,买来一整套的潜水服、氧气瓶、金属探测器等专业装备。

吴三石也不伺候庄稼了,专门寻宝,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吴三石还真在岷江一处水底找到了一枚金色印章。第二天,他就拿着这么威风凛凛的大虎印到当地一家博物馆进行鉴定。博物馆专家看到这么虎纽金印,告诉吴三石:

“这件文物有着极高的历史价值,印章的主人是明末起义军领袖张献忠,印章用途类似于古代皇帝的玉玺,这可是个无价之宝,至少能卖3个亿。”

同时,专家告诉吴三石国家禁止私自买卖文物,建议吴三石将文物上交国家(也就是博物馆珍藏),博物馆会给予吴三石一定的经济补偿,但不可能按照市场估值给他补偿。可是,吴三石觉得补偿太少,找个理由带着金银离开了。

离开后,吴三石通过黑市,将金印以800万的价格卖给了文物贩子。虽然没有按照专家的估价卖出价钱,但是吴三石很知足,800万对于他来说也是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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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必有后患。2016年,四川彭山江口发生盗宝大案,警方侦破后追缴文物高达上千件。

经过四名国家文物专家鉴定,其中有100件属于国家珍贵文物,包括8件一级文物、38件二级文物以及54件三级文物。因为涉及文物数量较多且贩卖的文物相当珍贵,加之交易金额达到了惊人的3亿余元。

被追缴的文物中,最珍贵的就是那颗虎纽金印,自从吴三石出手后,价格一路上涨,最终高达一个多亿。

警方顺藤摸瓜,最终锁定出售虎纽金印文物的第一人吴三石,虽然吴三石获利仅有800万,但是量刑确实以“虎纽金印”最终成交的价格(1个多亿)进行惩处。

为此,吴三石感到很憋屈,但涉嫌倒卖文物,罪不可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侥幸取得不义之财,牢狱之灾也是咎由自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陆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这先明确了出土文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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