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

  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斗争中,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主权在民”等民主要求,这些民主要求在抨击和摧毁封建统治、教育和动员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推翻封建制度、加速从封闭保守的自然经济向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转化中,起过积极和进步的历史作用。

  资产阶级民主制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是在17世纪和18世纪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逐步建立的。此后,资产阶级民主制成为巩固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手段,并通过宪法和法律形式,把资产阶级民主制原则加以确定。

  资产阶级民主制以议会制为核心和主要标志,以三权分立制、普选制、两党制(或多党制),以及公民享有各种权利为主要内容。这些制度被资产阶级作为民主制的标志而加以推崇和颂扬。

  实际上,民主从来就是一定阶级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所谓“一般民主”。资产阶级民主表面上以全民普遍民主的形式出现,宣扬人人享有自由平等,甚至在法律上承认公民的某些民主权利。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人民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广泛开展,迫使资产阶级国家采取一些改良主义措施,使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劳动人民所获得的民主权利有所增加。但是,劳动人民实际上只是在资产阶级的统治范围内,在不危及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剥削制,不影响资产阶级利益和政权的前提下,享有某些有限的权利,不可能改变其被统治的地位。资产阶级民主从来没有也不会从根本制度上保障劳动人民的根本权利和自由,劳动人民由于受物质条件和资产阶级法律条件的限制,实际上也不可能享受他们应有的民主权利。资产阶级民主制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一种统治方法和手段,其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为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专政服务。正如列宁所说:“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

  特别是当今的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以多党竞争政治和选举政治为核心的资本主义民主制中,赤裸裸的权力和利益之争占据主导地位,民众的切身根本利益被严重践踏,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已无法有效协调各种社会力量和利益关系,日益丧失其为国家发展提供保障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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