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象数易」
经常听到有人把易经分为「义理派」和「象数派」。究竟什么是义理派?什么是象数派?
易经本是卜筮之书,最早的《周易》脱离不了占筮的应用。会分义理与象数,是因为时代发展而解释经文方法的不同而产生。「象数」一辞,也是后世为分别不同的解释经文方式而产生的。
象数易
汉代易学是以所谓的「象数」为知名的。象指的是卦象,数指的是数理。
「象数」这样的称呼大致上是从汉魏开始,如韩康伯注解《系辞传》「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
夫非忘象者则无以制象,非遗数者无以极数。至精者无筹策而不可乱,至变者体一而无不周,至神者寂然而无不应。斯盖功用之母,象数所由立,故曰:非至精至变至神,则不得与于斯也。
宋儒开始经常用以指称汉易的学术风格,例如与朱熹同一时代的朱震在《汉上易传表》中这么说:「马郑荀虞,各自名家,说虽不同,要之去象数之源犹未远也。」意思是说,东汉末年至三国时的马融、郑玄、荀爽,及虞翻,都各成一家之言,虽然解经见解不同,但距离《周易》的「象数」这个源头,还不是太远。
但究竟什么是象数易?朱伯昆《易学哲学史》引宋儒说法认为,指的是孟喜与京房为代表的官方易学,其特点是以奇偶之数和八卦卦象来讲解《周易》,当中还夹杂了卦气理论和阴阳灾异之说。
这个说法个人认为并不贴切,「以奇偶之数和八卦卦象来讲解《周易》」较属于「卦象」式的注解,比较不是孟喜和京房易的特色。孟喜是以卦气理论而知名,卦气理论是要以六十四卦来建立一个历算系统,有名的六日七分说就是卦气说的一环。而京房则以纳甲等方法来推算灾异占验。
黄宗羲《易学象数论》一书的〈四库提要〉则包罗范围较广,但清楚区分出「象」和「数」,这是比较贴切的区分法:
前三卷论河图、洛书,先天方位、纳甲、纳音、月建、卦气、卦变、互卦、筮法、占法,而附以所著之原象为内篇,皆象也。
后三卷论太元、干凿度、元苞、潜虚、洞极、洪范数、皇极数,以及六壬、太乙、遁甲,为外篇,皆数也。
〈四库提要〉谈的包括了汉代以后的发展,如果把汉代以后才有的去除掉,那么应当如此分:
象:河图、洛书、纳甲、纳音、月建、卦气、卦变、互卦、筮法、占法。
数:太玄、干凿度、六壬、太乙、遁甲。
不过,个人认为,具体来看它的内容,这个分法也不够精确。
虽说象是象,数是数,但象数本是同源,因此实际上象与数经常是很难一分为二。若要分而言之,「象」谈的比较是卦象,更具体来说是指八卦卦象。「数」谈的比较是数理。若以学术特色来区分,那么孟喜的卦气,京房以纳甲、纳音、月建等推变占验及阴阳灾异预测为内含的易学,理应归类为数理派。至于太乙、遁甲、六壬等方术,或许也可归于这类。其余讲卦变、互卦、阴阳,升降一类的,其实都脱离不开以八卦卦象和阴阳爻象来解经的范畴,因此可归类为卦象一派。这一派今存者以东汉末至三国期间的郑玄、荀爽、虞翻为代表。
易经与数理
先谈《周易》与数理之间的关系及发展。
《左传》僖公十五年记载,晋惠公兵败被俘虏而留在秦国,回想到当年他父亲晋献公想把伯姬嫁到秦国,问了一卦,得到归妹之睽,史苏占解这卦的结果说:「不吉。」预测中似乎也谈到了晋惠公会兵败被俘一事,所以惠公就抱怨,都是他父亲不听史苏的解卦结果,硬是把他大姐嫁给了秦穆公,才会害他今天兵败。当时韩简随侍在一旁,听不下去,就说:
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竞由人。」
韩简说的「龟,象也;筮,数也」,就是以兆坼劣纹的象来定义龟卜,以数理的推算来定义《周易》所用的占筮法。我们现在常讲的「定数」、「劫数」,都是基于「筮数也」的观念发展而来,认为命运是可以从数理的推算来得知。当代考古研究也已经证实,《周易》的卦象并不是一开始就是由阴阳符号,而是以数字符号来组成卦象,阴阳是从数字的奇与偶演变而来。而筮法的成卦法中,更是透过筹策的演算而得卦,即所谓的揲蓍法。揲蓍结果是由六、七、八、九等数字组成卦象,而不是阴与阳。
这种以数理讲论易经最典型的,例如《系辞传》中的〈大衍章〉: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大衍章〉所言主要在成卦法的程序和原理解释,无关乎经文。而后世之数理派最经典的,例如以河图、洛书来注解易经者,喜爱搭配图书之中的一至九或一至十的数字来附会卦象,这是所谓的「图书学派」,图书就是河图和洛书的简称。京房则配以五行纳甲来推算灾异,让易经成为占验的工具。但这一类易学,实属「易外别传」,多数与经文没什么直接关联,而只是以易卦来借题发挥。但就如大衍揲蓍法之与经文无关一样,这的确也是易学的一环,无法排除在易学领域之外。
至于四库提要所说的六壬、太乙、遁甲,所谓的「三式」,传统分类上较不属易学领域,属于「方术」或「方伎」(方技)范畴。数理派其实多数有着很浓厚的阴阳家色彩,其理论也常与历法及天文有所关联。因此,演变出这些方术乃是学术性格之必然。京房易依其特色来说,其实也有浓厚的方术色采。除却推变占验的迷信色彩之后,数理派往往保存相当多的古代天文与历算等科学知识,就这方面来说,这多少也算是古代式的科学,但并不等同于这些数术都是科学的。
清华简《筮法》则让当代对于占筮法中的「数理」有新的认识。这是一种和《周易》完全不一样的占筮法。《周易》的成卦法中,只使用到六、七、八、九等四个筮数。而清华简则用到了四、五、六、七、八、九共六个筮数。在占解上,清华简《筮法》分卦象和爻象。卦象就是八卦的卦象。卦象的呈现以六与七两个数字符为主,所以六与七类似于后来的阴阳符号。爻象则是直皆以数字来取象,例如八为风,为水,为言,为飞鸟,为瘇胀,为鱼。五为天,为日,为贵人,为兵,为血,为车。九为大兽,为木,为备戒,为首,为足,为蛇,为曲。四为地,为圆,为耳,为环,为肿,为雪,为露,为霰。至于六与七,只作为呈现卦象之用,所以不取爻象。
清华简的占筮法可能是一种比《周易》更古老而原始的占筮法,除了方法较为醇朴而内在原理较为简单之外,仍然保留了上古以数字来占解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周易》里虽然还有残存的痕迹,但基本上已经失传。例如《周易》中的龙象,就是九之数,和清华简的九为大兽、为蛇是共通的,帛书易传中的一段记载也证实了这个数字爻象的存在:「键也者,八卦之长也。九也者,六肴之大也。为九之状,浮首兆下,蛇身偻曲,亓为龙类也。」(按:键为干。肴通爻。亓通其。)而清华简中的八为鱼,用来验证《周易》的鱼象也是较传统以巽为鱼更贴切。至于《周易》以六、九为占,更是数字占的铁证。
卦象派
再谈以八卦卦象来解经或用于占筮的这个传统。
卦象与经文之间的关联,从《左传》和《国语》所存的一些卦例就可看出,古代筮史在注解易经或以《周易》解卦,全都是以八卦卦象为灵感的。而这也成为汉易当中解经的一股主流,即使后来王弼所开出的所谓「义理派」,在解经时仍然不敢否定《周易》经文与象之间的关系,对于卦象仍然多少还是有所采用,只不过他大力鼓吹,为了「得意」,必需把「象」给「忘」掉,这是有名的「得意忘象」之说。
在《周易》的十翼当中,《说卦传》保存了许多古代的八卦卦象,而《系辞传》、《彖传》与《象传》也可见许多以八卦卦象在注解《周易》经文的体例,至汉易中以卦象来注解经文者更是不胜枚举,但所存典籍却相当稀少,这当中保存最多者当属唐朝李鼎祚的《周易集解》,收录了汉魏以后三十几家的注解,当中更保存了很多《说卦传》中所没有的八卦卦象,这也是李鼎祚自序中所说的「补康成之逸象」,康成指的是郑康成,即郑玄。
王弼之后,一直到宋明,义理派盛行,但周易中八卦卦象之存在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因此易学家多数兼取义理和象数的方法,只是会因个别学术风格而在比例轻重的取舍上有所不同。基本上,很难一刀两断说那一位易学家是绝对的义理派,那一位又是绝对的象数派。毕竟,义理、象数之分,只是一个学术方法或风格的大致区别,并非真有一个学派叫义理派,一个学派叫象数派。
但大致而言,宋明之后的易学还是义理派之意味较浓,对于八卦卦象较少深入研究,多是在注解经文时「点到为止」,这类易学家虽然也用象数,但很难用「象数派」来指称。而像朱熹,虽然在《启蒙》中还附有很多属于数学的内容,但基本上从他对于《周易》的注解来说,鲜少使用到这些数学,反而是义理派意味较浓。但从这样的处理方式可看出,朱熹只把这些数理当做易学的周边知识,也可见数理派在易学中的「易外别传」特色。(参考李光地《周易折中》后所附的《启蒙附论》。)
↓ 朱熹《启蒙》里有大量的数理内容,但完全是以「易外别传」的方式来处理,并未混杂到他对《周易》的注解当中。
严格来说,只有少数对于象数有深入研究并藉由这些研究来注解易经的,才得以称为象数派,例如朱震(参考《汉上易传》)比较重的是卦象。还有一些图书学派,像是朱元升(参考《三易备遗》)完全以河图洛书在讲解易经,可归类为数理。本文取自易學網。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滅趾,无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无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