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修炼
组织修炼
——《胜市正言》沪续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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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型组织中进行个人修炼当然不是为了独善其身,所谓让灵魂跟上来最终还是要突破个人成长的局限性,在整体上为管理的正当性加分。按照彼得·圣吉的分析,事物的复杂性很容易破坏人们的信心与责任感,就像人们经常挂在嘴上的:“这对我太过复杂了”,或“我无能为力,这是整个体制的问题”。这是因为组织中存在着“细节性复杂”与“动态性复杂”的区别,“细节性复杂”中个人行为可能是正当的,但是在整体上却出现了负面效果,涉嫌不正当,那是忽视了“动态性复杂”。“动态性复杂”类似于我们所说的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当效果不佳时,不能以自己的动机没有问题原谅自己,应当反思个人行为与组织中的连锁反应,实现良性互动。
组织修炼应当表现为组织体制、机制的改善;但是对于个体而言,主要是提升系统观念和格局。彼得·圣吉举了一个例子:与日本车这个引擎盖上的三处地方使用相同的螺栓相比较,美国汽车同样的装配却使用了三种不同的螺栓,使得组装较慢和成本较高。原因在于底特律的设计单位有三组工程师,每一组只对自己的零件负责。日本的公司则由一位设计师负责整个引擎或范围更广的装配。而三组美国工程师都自认他们的工作是成功的,因为他们的螺栓与装配在性能上都不错,不肯“忍痛割爱”。彼得·圣吉告诉我们,当组织中的人只专注于自身职务上,他们便不会对所有职务互动所产生的结果有责任感。就算对结果失望,可能也察觉不出何以如此,还认为一定是别人搞砸了。在养正组织中进行组织修炼,就是要破除这种割裂,形成共同的灵魂。
当然,组织里总有分工的不同,对流程进行必要的改进,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反过来说,在出现利益取向的分歧时,遵循一定的程序办事,有助于加权管理正当化。企业家管理企业的资格一般没有问题,在整体上理应受到尊重;但是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在资源处置、利益分配等方面怎样做是正当的,难免存在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如果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利用程序的庄严进行裁决才是明智的选择。有研究者认为,中国长期处于农耕社会,人们在自给自足中“散状”居住,没有经过大工业社会的严格训练,似乎没有程序公正意识。其实不然,《吕氏春秋》的编撰就是为了提供一整套流程,将规范意识贯彻始终。其严谨的程序性规定既是对管理者的约束,也是在进行程序修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