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流年之法
推流年法
凡推流年, 即以所值本流年干支为主, 其论生克, 亦如上例。经云:太岁
为一年主宰, 乌不可重视之哉。
假如庚金日主, 于乙卯年推, 即是流年乙卯, 乙木为我克者, 阳见阴为正
财。列式如下:
坤造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时生
七煞 丙午 正官正印
败财 辛丑 伤官败财正印
庚午 正官正印
偏财 甲申 比肩食神偏印
十岁庚子 二十己亥 三十戊戌 四十丁酉 五十丙申 六十乙未 七十
甲午 八十癸巳
大运十岁, 扣足多五十天, 每逢丁壬之年, 二月初九日申时交换。
命安未宫, 小限莅戌, 流年乙卯, 正财主事。
推胎元法
俞曲园《游艺录》 云:四柱之外, 佐以胎元, 胎元者, 受胎之月也, 生月
干前一位, 支前三位即是。
如己巳月生, 则胎元在庚申, 壬午月生, 则胎元在癸酉, 余仿此。
《三命通会》 云:以当生前三百日, 为十月之气, 乃是受胎之正。
如甲子日生, 即以甲子为受胎之日, 盖五六计三百日也, 余仿此。
按:此二说俱有理由, 合并录之。
推息法
《渊海子平》 云:起息之法, 取日主天干合处, 地支合处即是。
《星平会海》 云:假如甲子日主, 取天干甲与己合, 又取地支子与丑合,
即己丑是息。余仿此。
推变法
《渊海子平》 云:起变之法, 取时上天干合处, 时下地支合处即是。
《星平会海》 云:假如丙寅时, 取天干丙与辛合, 地支寅与亥合, 即辛亥
是变。余仿此。如柱中天干无辛字, 地支无亥字, 虚邀亦可, 不必尽拘。
推通法
《渊海子平》 云:起通法, 假如甲子月寅时生, 卯上安通, 取甲己之年丙
作首, 即丁卯是通。
原注云:寅卯相通, 辰巳相通, 午未相通, 申酉相通, 戌亥相通, 子丑相
同, 是也。
按:人之穷通, 系乎命运, 而宫限之向背, 亦与命运攸关, 皆亦重视。若
胎息变通四法, 不过古人言命之一说, 似可毋庸拘泥, 兹因古籍所载, 录之聊
备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