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鞭影》卷四 十三 覃 禹偁敏赡 鲁直沉酣


《龙文鞭影》卷四   十三 覃  禹偁敏赡 鲁直沉酣


禹偁敏赡 鲁直沉酣

【拼音】:Yǔ chéng mǐn shàn   Lǔ zhí chén hān

【人物故事】:

北宋时有个叫王禹偁的小孩,王禹偁幼有敏赡之名,九岁就能写出漂亮的文章。

他的父亲以磨面为生,毕士安做州官时,王禹偁有一次代替父亲去州府送面粉。毕州官刚好给几个孩子出了个对子:“鹦鹉能言争似 风。”孩子们抓耳挠腮,想不出合适的词句相对。满身面粉的王禹 偁在旁边随口对道:“蜘蛛虽巧不如蚕。”毕士安听后感慨良久, 说:“你这个孩子文章满腹,将来一定会名动全国呀! ”长大后, 王禹偁顺利中举,得官右拾遗。因为给皇帝献了《端拱箴》和《御 戎十策》,文名独步当时,被拔为翰林学士。

黄庭坚字鲁直,洪州分宁人。幼年即机灵聪明,读书数遍就能背诵。他舅舅李常到他家,取架上的书考问他,他没有不知道的。李常很惊讶,认为他进步神速,一日千里。后来黄庭坚考中了进士,任叶县县尉。熙宁初年参加四京学官的考试。由于应试的文章等次为最优,担任了北京国子监教授,留守文彦博认为他才学过人。留他两次担任教职。苏轼有一次看到他的诗文,以为他的诗文超凡绝尘,屹然独立于千万诗文之中,世上好久已没有这样的佳作。由此他的名声开始震动四方。黄庭坚担任太和县知县,用平易之法治理该县。当时上级下发征收盐税的政策法令,其他县都争着占多数,太和县唯独不这样,县吏们不高兴,可是该县的老百姓都喜欢。

哲宗即位后,召黄庭坚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过了一年,改任著作佐郎,加集贤校理衔。《实录》修成后,提拔为起居舍人。遭母丧。黄庭坚性情至孝,母亲病了一年,他日夜服侍察看母亲的脸色,衣不解带,等到(母亲)去世后,(黄庭坚)造房子在墓旁守孝,哀伤到生病几乎丧命。丧服解除后,任秘书丞,提点明道宫,兼国史编修官。绍圣初年,黄庭坚出任宣州知州,又改任鄂州知州。章惇、蔡卞与其党羽认为《实录》多诬陷不实之辞,让前修史官都分别居于京城附近各处以备盘问,摘录了千余条内容宣示他们,说这些没有验证。不久,经院吏考察审阅,却都有事实根据,所剩下的只有三十二件事。黄庭坚在《实录》中写有“用铁龙爪治河,有同儿戏”的话,于是首先盘问他。黄庭坚回答道:“庭坚当时在北都做官,曾亲眼看到这件事,当时的确如同儿戏。”凡是有所查问,他都照实回答,毫无顾忌,听到的人都称赞他胆气豪壮。黄庭坚因此被贬为涪州别驾、黔州安置,攻击他的人还认为他去的是好地方,诬他枉法。后来又因为亲属的嫌隙,于是改官至戍州,黄庭坚对此泰然处之,丝毫不把贬谪之事放在心上。四川的士子都仰幕他,乐意和他亲近。他向他们讲学不倦,凡经他指点的文章都有可观之处。

徽宗即位,起用黄庭坚为监鄂州税,签书宁国军判官,舒州知州,又征召他担任吏部员外郎的官职,他都不去赴任,请求为郡官,得以任命为太平州知州,上任九天就被罢免,主管玉隆观。黄庭坚在河北时与赵挺之有些不和,赵挺之掌权后,转运判官陈举秉承他的心意,呈上黄庭坚写的《荆南承天院记》,指斥他对国家的灾祸感到庆幸,黄庭坚再一次被除名,送到宣州管制。三年后,黄庭坚流放到永州,未听到宣布命令就死了,终年六十一岁。

他曾对人说:“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礼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则语言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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