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一女子站在28楼欲轻生!消防员出其不意将其拉住!
今天是在宜兴陪伴你的第2597天
生活中不如意之事多如牛毛,或是感情,或是工作,或是家庭!我们遇到问题,一定要理性对待,多沟通多交流,总能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法。采取轻生等极端做法绝对不可取的!
2021年3月23日13时24分,宜兴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宜兴市宜城街道溪隐府有人跳楼,请求救助。
到场后发现,一女子站在1号楼顶28层的阳台上, 情绪较为稳定,民警也在现场进行沟通。
13时30分,指挥员立即下令展开救援,一名消防员从侧面溜到女子后方,警察和指挥员跟女子聊天且吸引注意力,消防员趁女子不注意,立即跑上前将女子拉住,随即其他人员上前立即将其拉至平台。
最终,确认女子并无大碍后被警察带走。
现场视频:
不少网友不禁要问:究竟遇到了什么困难要选择这么不理智的行为呢?
据现场了解,该女子在2019年为儿子首付五十多万购置一套房子,但因儿子征信有问题,贷款并未落实。
该女子前后找到售楼部经理沟通,但售楼部提出只退还三十多万元,另外十八万被当做违约金,所以女子提出找售楼部经理未果后,选择跳楼来解决此问题。
对此,本刊法律顾问江苏昊信律师事务所蒋德军主任律师表示:
购买房屋还是要回到双方的合同当中去分析。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买房人因征信问题导致无法贷款产生的违约责任,那么买房人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就应先了解自身征信是否会存在问题,否则产生的违约后果就应当由买房人承担。
至于违约责任约定的金额是否过高,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最高院明确规定有若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调低。
该女人选择跳楼的方式意图解决此类问题,我们是不赞同的,这即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也是逃避自己当初未了解孩子征信就签订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建议该女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切勿选择不理性的方式。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如果不是警方和消防官兵的及时到场,如果不是那名消防官兵的惊险一拉,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