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悬解》——太阳病总纲
此为太阳病总纲,一定细看此篇。
总提纲共三章(凡是没标序号的,皆是黄师原解)
太阳为六经之纲领,其经行身之背,其气主一身之皮毛,皮毛窍闭,气不外达,故病则脉浮,太阳之经自头走足,经气下行,皮毛窍闭,经气不降而上壅,则见头项强痛,表寒外束,故见恶寒。缘邪在本经,而不及于他经也。在经失解,自此而内传二阳,里入三阴,腑热作则脉浮大,脏寒作则脉沉细,寒热郁发,诸病丛生,太阳之脉证,然后变耳。
太阳一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1 太阳在表,寒伤皮毛,窍闭气郁,不能外达,则见脉浮,此为一定之理。
2 太阳经气,自头走足,循背下行,皮毛外闭,则经气不降而上壅,故见头痛项强。寒伤皮毛而外束,卫气不出,故见恶寒。
3 寒者,太阳主令之气,太阳一病,必因伤寒,此是一定之理,无论后发为太阳中风,还是太阳伤寒。重申;太阳病,必是伤外寒也,太阳之经,主一身皮毛,故皮毛病,必是伤外寒,寒闭皮毛也,一定之理。伤寒之后,而有“风”“寒”之分途。
太阳二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也。
1 病有发热恶寒者,此为寒从外伤,营伤内郁也,寒从外束,营郁内热,故见发热恶寒也;发于阳者,此为太阳中风之义。
病有无热恶寒者,此为寒从外伤,营伤寒实也,寒从外束,卫阳不出,故见恶寒无汗也;发于阴者,此为太阳伤寒之义。
中风者,发热汗出也,但也有外寒,因伤外寒而病中风,故发热之初,必见恶寒,故究竟内热多而恶寒少。伤寒者,寒闭皮毛,卫气不出,故恶寒无汗,皮毛不解,后则发热恶寒,故非无内热(太阳十九,或已发热)。中风始恶寒者,因外寒之伤,伤寒非无内热者,经气不泄,后又发热。
2 发于阳者七日愈,太阳病中风,风泄卫气,发热汗出也;表病轻者,营阴微热,此七日自解。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六日经尽,七日复至太阳,则病自愈。
发于阴者六日愈,太阳病伤寒,营伤卫败,恶寒无汗也;表寒轻者,经热外蒸,此六日自解。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六日经尽,自汗而解。以阳数七阴数六也。
太阳经病,里气不偏,则不内传脏腑也。六日六经,不入脏腑者,而总统于太阳一经也,故太阳统领六经也。六七日太阳表解,则病自愈也。
3 本条是太阳病伤寒之总纲。伤寒之后,而成太阳病中风与太阳病伤寒,风寒之分途也。
注;本条为太阳病之总纲,风寒之分途,因为入门,在重解一遍,中风与伤寒
1 寒伤营血,卫气内郁,营郁生风,风泄表寒,故见发热汗出,此为发于阳,中风之义;
寒伤营血,营伤内郁,寒从外闭,卫阳不出,故见恶寒无汗,此为发于阴,伤寒之义。
此为太阳病中风与太阳病伤寒之总纲也,此为师解。余改为;太阳风寒之总纲,俱因伤外寒,伤寒之后,也就成了太阳中风和太阳伤寒之分纲(分途)。总纲者,就是中风与伤寒,俱是因伤外寒,此为一定之理;伤寒之后,发于阴阳,也就成了有中风,有伤寒之分纲。
论;发于阴者,是表闭之寒,发于阳者,是里郁之风。这么理解也对。
中风七日愈,伤寒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也。太阳总统营与卫,有营病与卫病之不同,就有中风与伤寒之不同,故有伤寒之总纲,就有病风病寒之分纲。
2 太阳病风寒,发于阳与发于阴者,俱是伤于外寒,寒有轻重,人有虚实,风泄卫气,则为中风发于阳也。寒伤营血,不能外发,则为伤寒发于阴也。也就是寒从外伤,营从内发,发则为中风,不发则为伤寒。
3 太阳总统营卫,营发卫敛,是为营卫调和。风泄则卫不和,寒闭则营不和,故有风寒之别。太阳总统营卫,营卫互根,营行脉内,卫行脉外,营性发散,卫性收敛。理解此点,则学习伤寒不难,则学习太阳,中风与伤寒也不难。
4 中风之病发于阳,多传阳明之腑,伤寒之病发于阴,多传太阴之脏。人之本气,阴阳不偏,太阳经郁不盛,经尽自愈,则不内传脏传腑也。六七日经尽,自汗而愈。这也就是为何感冒可以不用服药,六七日自愈的道理。
太阳之病,因伤寒之强弱,而有风寒之不同;又因人体本气虚实之偏,而有内传,入脏入腑之别。六经唯太阳最杂,学懂太阳,则伤寒入门也。
太阳三
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1 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毛,寒在骨髓者;热在皮肤者,此是表阳伤寒,而发热也,寒在骨髓者,此是少阴本虚而内寒也。太阳之阳外伤,则少阴之阴内盛,故表阳外伤则热在皮肤,少阴内盛则寒在骨髓。故身大热而反欲得近衣也。详观少阴二,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此即是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之义。表阳外伤而内见少阴脏寒者,则多“外见发热”。脏寒阴盛,表阳外伤,则外见发热,内见脏寒。
2 病人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者;伤寒表闭,寒从外束,故寒在皮肤,经热内郁,不能外泄,故热在骨髓。外寒内热,故身大寒(恶寒)而反不欲近衣。本条纯是太阳伤寒表实,没有脏腑里气之偏。
3 本条之寒热,是太阳伤寒之寒热,对比少阴,经病连脏之寒热。同见寒热,却有表里之别,故申明上条寒热之义。反欲得衣与不得衣者,不能详外而略内,故发此条。太阳经之寒热对比少阴脏寒而外热,就是教辩证之义。勿以表病里虚之寒热,而用太阳之法而误治之。表病里虚,阴盛之寒热误以为表病之寒热,而误发汗解表,则汗出亡阳,此为大逆。(观少阴)。
论:表为阳里为阴,表里一气,后学则知。学完三阳,再学三阴,则知此条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