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明代奇案:母女争风吃醋,母亲毒杀男人,女儿被判绞刑
清代福建地区,有一个人叫汪泽,他娶了老婆,生了个儿子叫汪赭仔。汪泽家里很穷,他平时靠给别人挑担子赚钱,养家糊口,日子过得很不好。
有些人穷了,就会变坏,不走正道,想办法去偷抢爬拿。汪泽就是这样的人,他为人本来就很奸诈,现在日子过得艰难,他开始偷东西,后来被人抓住,蹲了一年监狱还没出来,在里面差点饿死。
后来,有一位曾知县比较开明,知道汪泽只是小偷,蹲监狱时间已经很久了,就把他放出来了。但是,汪泽出来后恶习不改,继续偷窃。
汪泽妻子谢氏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劝他:人生在天地之间,应该勤勉节约,走正道,这样上可以为祖宗争光,下也可以让妻儿光荣。而且咱们儿子赭仔还小,你偷了点钱就吃光喝光,不考虑我和孩子,这样下去怎么能行?富贵贫贱都是天定,你经常偷人家东西,也没见你发财,以后不要再这样了,好好做人吧。
妻子这番话说得有道理,汪泽无法反驳,但是他知错不改,继续出去偷窃。终于,有一次他偷窃失手,被人乱枪打死。死后,他的尸体被丢在野外。
谢氏见丈夫很久不回家,很着急也很担心。儿子还小,不能出去找他,自己又不能带孩子去找。没办法,谢氏只好在家等。没多久,谢氏忧虑成疾,她受不了病痛之苦,上吊自杀了。
父母都死了,无人管教汪赭灾,慢慢地,他变得跟父亲一样,贪口腹之欲,游手好闲,肆意放纵,结交了很多无赖。而且,他为了吃喝,居然做了断袖之人,被一个富家子弟包养了。
汪赭仔很会哄人,富家子见他乖巧,一高兴给他娶了个老婆,叫玉蛾。玉蛾很漂亮,杏脸桃腮,香肌细腻,简直就是闭月羞花,貂蝉再世。
【后为一富家子弟包在花园戏耍。赭仔口舌利便,善会逢迎,阿谀取奉。富家子弟见他乖巧,辄为之婚娶玉蛾为妻。】
汪赭仔和玉蛾成婚后,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叫桂馨,小女儿叫桂姬,两个女儿都很漂亮。不过,这两个女儿八字都犯了桃花煞,所以没人敢娶她们。
家中本就贫穷,眼看着两个女儿又都长大了,玉蛾发愁了,她本不是正经人,享惯了福,现在受苦,觉得难受。
于是,她天天骂汪赭仔:“你这忘八(王八蛋),整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家中没有积蓄,你自己天天在外面大吃大喝,我们母女怎么活啊?你可以做点生意啊,总不能让我们母女三人都饿肚子啊!”
妻子说的在理,汪赭仔不敢反驳。于是,他安慰妻子:“你在家好好照顾女儿,我出去做点事,挣大钱回来让你们母女享福。”玉蛾很高兴,但是汪赭仔一去不回,连个口信都没有,也不寄钱来家。
家中揭不开锅了,玉蛾只能到邻居黄狗家,借钱买米买柴。黄狗好色,看到玉蛾母女美貌,也不拒绝,总是借钱给玉蛾。
黄狗想占有玉蛾,但又不敢硬来,于是就表示要和玉蛾结为兄妹。玉蛾知道黄狗的意思,她本就是水性杨花的女人,家里又穷,黄狗对她又确实有恩,于是跟黄狗说:“现在人多不方便,元宵节晚上你再偷偷来我家吧。”
果然,黄狗在元宵节晚上到了玉蛾家,两人同床共枕,欢娱到天亮。就这样,过去了两年,黄狗和玉蛾的关系,慢慢淡了。而外出几年的汪赭仔,依旧没回家。
此时,黄狗发现,玉蛾大女儿桂馨长大了,很漂亮,于是就勾搭桂馨。桂馨也不是好女人,背着母亲和黄狗在一起了。就这样,黄狗和桂馨越来越亲,和玉蛾则形同陌路了。
玉蛾发现这件事后,心生嫉妒,她想了个法子,要弄死黄狗。
【(桂馨)背了母亲,遂与黄狗苟合。于是日与桂馨情厚,冷落玉蛾。玉蛾心中甚是妒恨,寻思一计害死黄狗。】
这一天早上,玉蛾叫来黄狗,让他喝了几杯酒,去外面买布做衣服。黄狗没发觉异常,喝了酒之后就出发了。殊不知,这酒中有毒,玉蛾提前下了药。
黄狗出去后,走到中午,到谢成店里吃午饭。吃着吃着,毒性发作,黄狗疼痛大喊,没喊几声就死了。当地人来看的时候,认得是黄狗,又怕连累自己,就到黄狗家喊人。黄狗弟弟黄文把尸体收回去了。
黄文回去后,怀疑是店主谢成谋财害命,于是一纸状书告到县衙。李县令派人捉拿谢成,谢成把黄狗之死的过程说了。县令派仵作验尸,仵作验出黄狗是中毒而死。李县令认为,这是谢成谋财害命,于是把谢成大刑伺候,谢成因此屈打成招了。
谢成父亲叫谢荣,他见儿子无辜落了个死罪,每天都哭,想着为儿子伸冤。
没多久,听说擅长断案的吴代巡视到这里,谢荣赶紧写了状子去找吴代。吴代看了状纸,立马审了谢成。听完谢成所说,吴代也拿不定主意,只能把谢成依旧关在狱中。
当天晚上,吴代做了个梦。梦中,有一条黄狗,黄狗嘴里有一块肉,还有半边鹅,靠近吴代并跳舞而死。吴代醒来后,尝试着解析自己的梦。很快,吴代破解了自己的梦:黄犬应该就是指黄狗,一块肉和半边鹅,应该是指玉蛾,难道黄狗和玉蛾有什么冤,所以才来托梦吗?
【吴代巡半夜不睡,将梦想解,自言曰:“黄犬乃黄狗也,一块肉、半边鹅,乃玉娥也。莫非黄狗与玉蛾有甚冤枉,故托此梦?”】
到了第二天,吴代升堂,把黄文叫来问:你家有人叫玉蛾吗?黄文说:我们家没人叫玉蛾,但是邻家有一人叫玉蛾,是汪赭仔的老婆。吴代一听,觉得有门道,立马派人把玉蛾抓来,然后大刑拷问,很快玉蛾受不了了,她招供了。
玉蛾说:“小妇人与黄狗私通,但是黄狗后来心肠变了,跟我长女桂馨好了,把我抛弃了。我痛恨他薄情,就想杀了他。但我是有夫之妇,怕黄狗死在我家中,邻居们怀疑。于是,我就假意让黄狗去买布,偷偷在他酒里下了慢毒,这样他就会死在外面。别人不知道他和我的关系,就不会怀疑我了。”
吴代一听,这才知道,原来居然是母女争风吃醋惹出的人命案。于是,他立马把谢成无罪释放,又派人把桂馨抓到公堂。
最后,吴代对他们的判刑结果如下。
黄狗霸占母女,罪大恶极,死得活该。桂馨不应该背着母亲私通黄狗,判绞刑,立刻执行;玉蛾不应该背着丈夫和黄狗勾搭,更不应该毒杀黄狗,判死刑。
【黄狗既奸其母,又奸其女,罪不容于死,死亦宜矣!桂馨不合违母通奸,绞刑不贷;玉蛾不合毒鸠谋害,大辟何辞!】
只是,到这时候,汪赭仔到底在哪,结局如何,没人知道,书中也没有提及。不过,我个人推测,他应该和他父亲一样,被人打死了吧。如果不是,那他应该就是留恋外面的世界,不肯回家了。
后来,作者又写了一段话,对这些人进行了评价,大意就是说家庭环境很重要,父亲偷窃,汪赭仔没有节操,玉蛾叛夫,女儿和母亲共享男人,一家子都乱。最后,还感慨吴代因梦破案,是“天心不昧,故彰善恶之报,而人可不鉴诸”。(注:图源网,与文章无关,侵删)
这个案件,出自明代京南归正宁静子(这是个称呼)编辑的《详刑公案》,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就在第三卷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