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官宣:这样单休不属于加班

关于每周工作6天是否属于休息日加班,本公众号在上半年曾经推送《每周工作6天是否属于加班-数据报告篇》和《每周工作6天是否属于加班-深度分析篇》分析每周工作6天是否存在休息日加班的问题。

通过数据报告篇的分析,发现山东省内的案例与全国再审案例结果并太不一致,其中,占比高达58%的案例认为每周工作6天累计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不构成加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甚至在(2018)鲁01民终7696号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一审认定休每周2天属于休息日加班天数有误,本院予以纠正。同时也有16%的案例将周六、周日都认定为休息日加班天数,与再审数据不同,该观点认为劳动者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超出5天工作的部分均为休息日加班。对于每周工作6天累计超过40小时的部分,有16%的案例被认定为属于休息日加班,10%被认定为延长工作时间加班。

深度分析篇除了基于现行规定进行分析外,还列举了一些地方性规定,其中江苏、北京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不违反相关规定,职工星期六上班不属于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镇江市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通过张律师查找到的地方性规定看,主流观点还是认为用人单位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不违反相关规定,职工星期六上班不属于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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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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