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进贡的琉球国
1368年,大明王朝建立。朱元璋为向国内臣民彰显自己统治的合法性,营造万国来朝的氛围,他向周边各国派出使节,诏书所至,各国带着贡品纷纷来朝。琉球国兴致勃勃地也来了。
琉球王国是曾存在于琉球群岛的一个封建政权,1372年成为当时明王朝的藩属国。1429年,统一后的琉球王国就一直与明王朝保持着宗藩关系。明亡后,琉球继续向清王朝称藩,总之是一直“朝贡”不断,乐此不疲。
按照字面上的理解,所谓朝贡,就是向天朝进献点自己的土产,让天朝皇帝尝尝鲜。但是各个属国并不满足于此,他们送到天朝来的东西,往往有很多不是自己本国所产。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琉球。按《明会典》记载,琉球的贡物包括:
马、刀、金银酒海、金银粉匣、玛瑙、象牙、螺壳、海巴、摺子扇、泥金扇、生红铜、锡、生熟夏布、牛皮、降香、木香、速香、丁香、檀香、黄熟香、苏木、乌木、胡椒、硫黄、磨刀石。
这个名单中的马、牛皮、磨刀石以及螺壳,确系琉球土产。但是此外的大部分物品,比如“苏木、胡椒、黄熟降檀诸香”,以及象牙及精制刀具,显然不是琉球所有。苏木、胡椒、香料以及象牙来自东南亚诸国,而刀具大部分来自日本。看起来小国琉球对“朝贡”一事确实是于费尽心机,连本国没有的东西都要费些气力采办来进贡天朝。
琉球国“费心”,大明朝更“厚道”。天朝上国历来非常“讲究”,对朝贡国一直采取“厚往薄来”,就是当朝贡国前来进贡时,大明朝对他们的赏赐往往比他们进贡的东西要多得多,以此来表明天朝只是欣赏他们的恭顺,并不想占他们的便宜。朱元璋就曾对礼部官员说:“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海,动经数万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赍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怀柔之意。”
这句是说,朝贡国进献的这些,天朝绝不白要,不但会付钱,而且会给很多。多到什么程度呢?以龙涎香为例,据相关史料记载,一斤龙涎香在苏门答腊能卖九贯钱。而外邦进贡龙涎香,明朝的收购价通常都是每斤四十八贯钱——高出市价五倍有余(见《明会典》)。由此可见,向天朝进贡,实在是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除了可以数倍溢价,朝贡国向大明进贡,还有更多的好处,比如“回赐”,回赐之物通常都是精美的丝绸和瓷器。朝贡国接到这些在海外市场最受欢迎的物品之后,一般都会贩卖于他国,这样的中转贸易可谓“无本万利”。
此外,另一个名目的好处叫“赏”,大明王朝对朝贡国的国王、官员和使臣“有贡则赏”,以表彰他们的恭顺,所赏之物都价值不菲。像成化七年(1471年),天朝除了赐给琉球中山王尚圆大量贵重礼品外,对于长史、使者,“每员彩段2表里,折钞绵布2匹”;对通事,“每员彩段1表里、折钞绵布2匹”;至于从人,也“每名折钞绵布2匹”。
当然,琉球使臣在中国受到的接待也非常细致周到。从踏上中国土地的那一刻起,琉球贡使吃喝花用都不用出一文钱,全部由天朝上国包了。福建省还要专门派官员和兵丁全程护送琉球使臣进京,所经各省、府、县,当地官员均需迎送入境和出境,安置住宿、供应膳食。琉球贡使到达北京后,由光禄寺依例供给丰富的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堪称面面俱到乃至应有尽有。
除了好吃好喝好招待,大明政府通常还会专门组织旅游,带领琉球使臣们浏览京中名胜,让他们开开眼界,见识一下天朝上国的风光。因此,有生之年能来中国一趟,对琉球使臣来说,实在是一件太幸福的事了。何乐而不为呢?所以,看到琉球贡使不绝于史书,还真不该少见多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