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取得重要的阶段性进展

今年2月,国务院学位办部署开展我国新一轮的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本次学科专业目录修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继1997年、2011年之后组织进行的又一次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对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及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导意义。

俞峰校长作报告

受国务院学位办和“文、史、哲、艺”学科专家论证工作组(简称“第七组”)委托,由俞峰校长担任第七组副组长、艺术领域组组长,由中央音乐学院牵头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作为工作成员单位,负责艺术领域学科专业目录的修订论证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央音乐学院学位办,负责相关工作协调、论证组织工作。

在学位办和第七组的指导下,艺术领域组在俞峰校长的领导下,经过4个多月的时间,在中央音乐学院召开两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意愿调研,广泛听取全国培养单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和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意见,充分凝聚成员单位力量,形成了高度共识的、合理的修订意见进行论证,最终完成了“新增艺术博士专业学位”“将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调整为独立的音乐学一级学科和舞蹈学一级学科”“在交叉学科门类下新增音乐与科技一级学科”三个论证报告交第七组审议。

会议合影

6月23日,第七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大学举行。会上俞峰校长代表艺术领域组做了工作报告,向大会汇报了艺术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情况。会议根据“文、史、哲、艺”各组工作报告进行投票表决,艺术修订组的三个论证报告全部获得通过。下一步第七组将把通过的表决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办进一步审议。

本次艺术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未来艺术学科高质量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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