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康:代取的书名

《鲁迅全集》中鲁迅书的名字,有的不是鲁迅自己取的。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其实,说出来也很简单,有的书他在生前还来不及写出书名,或者有的书是他逝世后别人搜集他的集外佚文编成的,因此,这些书的书名就是别人代取的。

例如,鲁迅在1935年末编定了《且介亭杂文》和《且介亭杂文二集》(按,根据现在留存的鲁迅晚年自编的两份自著书名编目,叫《且介居杂文》和《且介居杂文二集》,现在的“亭”字可能是鲁迅夫人许广平后来改的),分别收1934年和1935年发表的杂文。他又把1936年发表的杂文的剪报、存稿等放在一起,准备编书,但不幸于这年10月逝世。这个杂文集子被取名为《且介亭杂文末编》,就是许广平根据前两个书名而代取的。

又如鲁迅的《集外集》,由杨霁云在鲁迅帮助下搜集鲁迅集外佚文编辑成书,书名由鲁迅选定。其后,搜集鲁迅集外佚文的工作继续进行,鲁迅曾一度想为新的佚文集取书名为《集外集外集》。但该书在鲁迅逝世后出版,书名叫《集外集拾遗》。这个书名在鲁迅生前自拟的著作编目中就有,但实际上,此书是许广平编定的。

许广平编成《集外集拾遗》后,鲁迅集外佚文的搜集工作仍然没有停止。后来陆续搜集到的鲁迅集外佚文,字数还超过了《集外集》和《集外集拾遗》。那时,连许广平也逝世了,出版社就代拟了一个《集外集拾遗补编》的书名。

坦率地说,我一直是不喜欢这个《集外集拾遗补编》的书名的。所谓“集外”之“集”,本身不就已经有“拾遗”的意思吗?“集外集”而再加上“拾遗”,现在再加上个“补编”,这真是“屋下架屋,床上施床”(《颜氏家训》语),理重事复,累赘不堪。博雅如鲁迅,怎么会有这样的书名呢?

后来,我有幸忝为新版《鲁迅全集》的修订编辑委员会委员,曾提出过此事,大家也承认这的确是有点问题。一位资深老委员忽想起鲁迅曾拟过的《集外集外集》,能不能换成这个有趣的书名呢?我认为这倒是一个极妙的主意。但是,那个叠床架屋的书名已经流传了二十多年,既成事实,要改也难,后来也就没有动。无可奈何。

但我一直想,鲁迅先生如果健在的话,他是一定不会用《集外集拾遗补编》这样的书名的。

有好几个学者写过《鲁迅钱锺书平行论》《鲁迅钱锺书文学比较论》这样的书,他们没有写到,在代取书名这样的事上,也是可以平行比较论一下的。

新世纪初,有出版社隆重推出《钱锺书集》。这当然是大好事了,作为一个“钱迷”,真是兴高采烈。只是,当我看到其中有一本似乎有点像“递相模学”(《颜氏家训》语)的书名,叫《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时,可就有点傻了眼。

谁都知道,《写在人生边上》是钱锤书取的书名。钱先生在这本书的序里说:“假使人生是一部大书,那末,下面的几篇散文只能算是写在人生边上的。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因此,所谓“写在人生边上”,也就是写在“人生”这部“大书”的边上。那么,“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又成了什么意思呢?边上怎么还有边上呢?一部“大书”的“边上的边上”,不还就是个边上吗?钱先生不是说了,“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那么,就在“空白”里写就是了,怎么能够在“空白”之外的什么“边上”再写呢?

或者,那是《写在人生边上》一书的边上的意思?但仍是说不通啊。

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写在人生边上》是一本比较典型的散文集,而《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据“本书编者注”所介绍,是“收集了作者自编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之外的论文、随笔、序跋、书评和译文等各类文字”。二者性质颇为不同。而这“各类文字”里面,除了三两篇“随笔”还可说与《写在人生边上》有点接近以外,其他都似乎与它搭不上界。再看篇幅,《写在人生边上》只有52页(第二版为48页),《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有421页(第二版《人生边上的边上》为406页)。这好像倒过来了,附庸反蔚成大国。

本来么,后者收的就是钱锺书的所有集子以外的佚文(就像鲁迅的《集外集》),而并不只是“《写在人生边上》之外的”佚文,因此,是不必也不能与《写在人生边上》强拉上关系的。再说,“之外的”也不能与“的边上”打等号啊。

据了解,最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也想出《钱锤书集》的,他们打算汇辑的“集外集”,书名拟为《旧著拾零》(见《中华读书报》1996年4月10日《钱锺书集户落两家》一文)。这个书名也不怎么样(特别是钱先生有的佚文是比较新的。不能称之为“旧著”),不过,这个书名至少还是通的。

出版社说明,《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是钱夫人杨绛先生代取的书名。不久又听说,杨先生口述的是《人生边上的边上》,“或误传,或讹排,故留下小小的遗憾”。然而,“人生边上的边上”又是什么意思呢?杨先生没有像钱先生《写在人生边上》的序一样,给读者解释一下。2007年第二版的《钱锤书集》,果然就改书名为《人生边上的边上》了。可是,尽管改去了两个字,但读者却更加百思不得其解了。因为少了“写在”二字,有些读者就理解成“站在”人生的“边上的边上”了。难道作者钱先生是这样远离人世间的人吗?

上面说的后人为鲁迅代拟的《集外集拾遗补编》书名,虽然叠床架屋,还不能说太不通(按,为鲁迅代取的不通的书名有一个,即《汉文学史纲要》,这里且不扯开去说);而现在为钱锤书代拟的,可是难以理解的不通的书名啊。

这个不可理解的书名出现后,有一位叫范旭仑的研究者在他的博客上就提出了疑问,同我的想法基本差不多。很多人都知道,这位老范与杨先生有过节,用语较尖刻,杨先生对他反感。但是,我想不能以人废言。何况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看法。读者总不能面对一个明显不通的书名而不吱声吧?

杨先生在为《钱锤书集》写的代序中说过,钱先生本来是不愿意出全集的,“因为他的作品各式各样,糅合不到一起”。现在这本《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或《人生边上的边上》,就好像是“各式各样,糅合不到一起”的一本书,为了取一个有特色的书名,杨先生一定费了很多脑筋。我倒想起了,钱先生曾在香港出过一本名叫《也是集》的书。他说,书名的意思就是这“也算是一部文集吧”。那本书共收文四篇,后来删去一篇,与《旧文四篇》合并,就成为了《七缀集》。因此,《也是集》这个书名也就没有用了。我想,其实倒很可以把这个现存而弃置的书名,用来代替这个《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或《人生边上的边上》的,未知杨先生以为如何?

当然我知道,既成事实要改也难。我的话很可能是白说。我主要是不能眼看钱先生令名受累而不吭声。而且,我亲身体会过,杨先生是能接受读者善意而有道理的

意见的。因此,我便想赶快发表这篇拙文,并盼杨先生寓目。

我一直想:钱锺书先生如果健在的话,他是一定不会用《写在人生边上的边上》或《人生边上的边上》这样的书名的。

《石语》算不算“钱锺书著”

我说过,我亲身体会,杨绛先生是能接受读者善意而正确的意见的。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

五六年前,我在上海《文汇报》上发表了《对(宋诗纪事补正)的几点意见》一文,立即招来了自以为是“坚决捍卫”钱先生和杨先生的人气势汹汹、义愤填膺的批驳,连续撰文,骂我“轻薄为文”,令我“可以休矣”。然而,九旬高龄的杨先生最后却是参照拙文的意见做的:一是不将《宋诗纪事补正》收入《钱锺书集》(本来,将它收入《钱锺书集》可是一贯以杨先生代言人身份讲话的某女士在某大报上正式宣布过的决定);二是不认可所谓的《宋诗纪事补正》(本来,该书的书名、该书的序言可都是杨先生写的),并将钱先生的原批本《宋诗纪事》影印出版(可恨的是,有人不肯把钱先生写的很多有关信笺、批条交出来一起影印),当然更没有认可所谓《宋诗纪事补正》是“钱锤书著”了。我真为那位痛骂我的人感到可怜,不知他看到杨先生的悲愤而明智的做法后,又作何想?

我在这篇《对(宋诗纪事补正)的几点意见》中,还顺便提到:“以前某社出版的《石语》一书,也曾印作'钱锺书著,很多人见怪不怪。”现在,《石语》一书也收入了《钱锺书集》。那么,《石语》算不算钱先生的著作呢?

首先必须再次强调,钱先生本人并不认为《石语》是自己的著作。

仍说所谓《宋诗纪事补正》一书吧。如果编的人没有怎么胡编乱搞,出书时钱先生身体健康头脑清醒的话,钱先生也只可能署“钱锤书补正”,而绝不会出现在每册书的封面、书脊、版权页以及整套书外装纸盒上都赫然印上“钱锺书著”的怪事。而《石语》,主要是用陈衍口述的第一人称写的,全篇第一个字就是“余”(我)。现在从手稿看,钱先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自署的是“钱锺书默存记”,而不是“钱锺书默存著”。某出版社大字印上“钱锤书著”,很多人又见怪不怪地予以认可,应该说是违背钱先生原意的,甚至可以说是强加于人,也是违背事实、违背情理的。

《石语》最初出版时,钱先生还在世,因此,不少人误以为钱先生是认可了“钱锺书若”的。现在我们知道,钱先生当时病情已经很重了。如果我们对钱先生亲笔标写的“陈衍石遗说,钱锺书默存记”视同未见,硬说那是钱先生认可的自己的“著作”,我认为,说得严重一点,这简直是对钱先生的一种“栽害”(《西游记》语)。

试想,例如顾颉刚、陈寅恪等学者,都有人记述过他们的讲课或者谈话,这些记述也有成书出版的,但又有哪个记录者把这些算作自己的著作,大言不惭地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写上“著”呢?又如,鲁迅记录章太炎讲授古文字学的笔记现在还在,我们能不能写上“鲁迅著”而收入《鲁迅全集》呢?

当然,《石语》和一般简单的记录不一样。《石语》不仅仅是“述”,不是“述而不作”,而确实有很多“作”的成分。钱先生是参与了交谈的,文中有十来处钱先生的提问或插话,有四处用“丈”这个第三人称描写了陈衍的神情动作,还有钱先生的先后按语二十多处(其中还有杨先生的一段按语),文字又经过了润色,白话变成了文言,前后还有钱先生的序跋。但实事求是地说,其主体部分毕竟还是陈衍的论述,还是不宜称它为钱先生的著作。

《论语》也是孔子的弟子甚至弟子的弟子记录和修润成书的,我们能说那不是孔子的著作,而是颜回或者曾参等人的著作吗?而且,《论语》里别人参与交谈的记录也是多的是,甚至还有后人的评论。但是,千百年来,人们都是把《论语》的著作权归于孔子的。

又试想,如果有一天陈衍的后人或者研究者要编《陈石遗全集》,想收入《石语》一文的话,又有谁,又有什么理由,坚决不让人家收入呢?当然,钱先生付出的劳动,也是不会否认的。

令人遗憾和不解的是,2008年适逢初版《石语》的出版社建社30周年,又是钱先生逝世10周年,于是,《石语》的原责任编辑在报上做文章,在读者已经指出印上“钱锺书著”不妥的情况下,还是继续声称“《石语》是钱锺书先生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著作”。文中还有这样一句话:“在订货会上,一听《石语》是钱锺书从未出版过的著作,书店就纷纷订货,订数很快超出一万册了。”看来,出版社硬要说这是钱先生的“著作”,如果不是因为缺少常识或考虑不周,可能主要就是为了让人“一听”是“钱锺书著”就“纷纷订货”的缘故吧?

这使我想到了某人编补的《宋诗纪事补正》。他是“买菜求益”,越多越好,收入了大量的莫名其妙的诗,还自说自话地把钱先生的《宋诗选注》里的大白话评注语都裁剪编入这部文言大书之中,甚至把钱先生一贯并不喜欢的杨亿的集子里的所有三四百首诗,全部一股隆冬收辑了进去。这除了他真的完全外行不懂以外,大概主要也是为了增加书的篇幅,以冀多得稿酬吧?

这使我又不由得联想到钱先生多处评论过的晋人鲁褒的《钱神论》,而哑然失笑。

我是非常喜欢《石语》的,我也希望在钱先生的全集里能读到《石语》。因此,我不会有宋广平开府那样的铁石心肠,坚拒《石语》于《钱锺书集》之外。

我注意到,第二版《钱锤书集》的“出版说明”中写道,“《钱锺书集》包括下列十种著述”。这里巧妙地用了“著述”一词(据查,第一版的“出版说明”里仅写“下列十种”,没有“著述”二字),而不是用“著作”一词。这样,《石语》作为“述”而收入其中,当然是可以的。(“著述”一词对《宋诗纪事》来说,也是合适的)而且,在收入《石语》的那本书的封面、扉页上,也没有出现“钱锺书著”这样的字样。这就回避了是否“著作”的问题,因而也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在不引人注意的版权页的小字中,仍然用的是“著”字;在《钱锺书集》的“出版说明”中,又将《石语》排在《槐聚诗存》之前。我认为这仍是不妥当的。《槐聚诗存》是地地道道的重要的“钱锺书著”,理应排在《石语》的前面。(同理,编选评注的《宋诗选注》,也不应该排在《七缀集》等著作的前面)我希望出版社在再版时考虑这些问题。我还认为,《石语》不宜与《写在人生边上》等书合印为一册,而与《宋诗选注》合为一册倒是挺合适的(因为二者都不是“著”,而且二者都是谈诗的)。

在写这篇拙文时,我常常想起明清之际一位伟大的哲人和诗人的一联诗,因为其中正巧有“石语”、“钱”这样的字样。临末抄在下面,作为本文的结束:

“石难与语酬开府,钱不能神福鲁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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