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文学专刊第五期
文:搁浅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逢人渐觉乡音异,却恨莺声似故山”……不知从何时起,每当我再次翻读这些思乡怀亲的诗句时,心里会莫名升起一种不同以往的伤感心绪。忽而惊觉,原来自己离开家乡也有段时日。虽然只有两月有余,但多少也能体会到些许身在异乡的孤寂。如此,便也可以说自己更能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古代诗人寄思乡之情于诗的种种离愁别绪了吧。
谈到故乡,就会想起远在北方的姥姥家。 穿过一条绵延弯曲的小胡同,再左拐,便能看到一扇红漆大门。而门的另一边,就是我童年所有回忆的归属地。 姥姥住的地方是几个平房组合而成的别致的小院,再用红砖砌的墙围起来,任外面再多喧嚣也打扰不到院里的静谧。姥姥平时最爱打理花草,因此门前屋后的空地上总是种满了花草。平时躺在土炕上,微风徐来,把窗户吹得吱呀吱呀地响,倘若你沉下心来静静的聆听,便会发现它是有规律可偱的,便乐意受着这不请自来的声音打扰。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的清香,是真正大自然的气息。
小院的四时之景,千姿百态,各有千秋,但我最爱的还是其夏日的变幻多彩。 北方的雨季,不同南方一样总是阴雨连绵的。仿佛也继承了北方人豪爽的性子,一下便是倾盆大雨,像开了花洒喷涌而出。但好在它来得快去的也快,小院不至于承受不住而受淹。 也有细雨如丝的时候。每当这时,我便喜欢搬一个小板凳坐在屋檐下,听雨淅淅沥沥地落在树叶上,掉进水坑里,打在脚边上,滴答滴答,真是一首纯粹又神奇的乐章!
等到阳光充足时,拿一卷凉席,铺在后院高大的合欢树下,和街坊的小伙伴们一起托起腮帮,趴着晒太阳。那时的我们呀,少年不识愁滋味,喜欢谈天说地,尽情地放声大笑,好不痛快!
还有那不得不提的压水井。玩热了,跑过去压上一碗,咕噜咕噜地喝下肚,那清爽的滋味,保你能精神抖擞,意气风发!可惜,随着近几年水污染现象的加重,便再难喝上一口清冽无污染的井水了。
然后呀,不知不觉地,随着年龄的增加,到了上学的年纪,我就只能在寒暑假的时候回去一趟,可回去的频率却渐渐地减少,我与小院的距离从此越来越远。再后来,随着旧房动迁政策的落实,小院便也再难保住了。我那童年的记忆就在轰隆隆的推土声中戛然而止了……
姥姥舍不得,我也一样。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旧事物总会有被新事物取代的那一天,人亦如此。小院的生活固然悠闲又美好,但人是需要进步发展的。我怀念过去,却不能因此止步不前。
曾经的我,总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一串串小念头化成一个个梦想,飞向院外的未知。梦是远方。如今,随着梦想的陆续实现,我在成长的路上越走越远。回首望到的,是自己不断拉长的或深或浅的足迹,故乡便成了远方。而梦想,从未停歇。 心是坚定的,就不会被距离所羁绊。前方的道路遥远而未知,我迷茫过,失措过,却不曾想过退缩。因为我知道,故乡,一直在那里,而远方,终将抵达……


文:包培兴
生活在异乡,最难忘的滋味永远在故乡。忽又闻煎饼香,故乡的味道可曾忘?煎饼的清香里洋溢着美好的回忆,一切都在慢慢老去,唯有记忆青春年少。
我出生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那时候,煎饼是我们的主食,吃煎饼既能填饱肚子,也是一种奢侈,那时候家里穷,兄弟姊妹多,吃得也多,想吃煎饼,母亲会在头一天晚上在大盆里泡上瓜干和少许玉米,第二天天不亮,母亲就把我们从被窝里叫起来去天井(院子)里推磨。
推磨的时候,母亲一勺一勺地把泡好的粮食添进磨眼,我们一圈圈走着,磨里传出“嗡嗡”的声音,不一会儿,就淌出浓浓的糊子,推完磨,母亲把糊子舀到盆里,然后再端回家开始摊煎饼。只见母亲盘腿坐在蒲团上,面前三块石头支着一面鏊子。母亲用“油擦子”在鏊子上面均匀地擦一遍,鏊子黝黑的脸即刻泛起油亮的光泽。等鏊子热了,母亲拿起长把勺子舀上一小勺糊子,倒在鏊子中间,“哧啦”一声,浓白的热气升腾起来,饭屋里顿时烟雾缭绕,朦朦胧胧了。母亲拿起轮耙子迅速将糊子轮匀,接着用桄耙子桄匀,待糊子熟了,用桄耙子边缘一粘,然后借着翘起的边儿,麻利地揭了下来放到盖顶上,一张煎饼便摊好了。
等在一边我们兄妹几个“虎视眈眈”,不顾烫手,争先恐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看着我们的吃相,母亲脸上漾着微笑,刚摊出来的煎饼,卷上根大葱,再加上点自己腌制的香椿咸菜……那滋味,到现在我还在回味。
上高中后我到离家四十多里路的公社驻地就读。学校虽有食堂,但因家庭贫困我很少去,吃的主要是从家里带来的煎饼和炒咸菜。每周六回家一趟,星期天返校,于是每个星期天,母亲总是天不亮就起来为我摊煎饼,待我醒来时,一摞煎饼已经整整齐齐放好了,看着母亲被熏黑的脸,摸着她粗糙的手,我一阵心疼。
我把煎饼背回学校放在宿舍的纸箱里,可气的是,老鼠常常光顾,偷吃我的煎饼。老鼠偷吃时,往往把整摞煎饼从上到下啃上两三道,每张煎饼都会留下两三个缺口。说来有些心酸,被老鼠啃过的煎饼,我是舍不得扔掉的,把齿印掰净了一样吃。高中三年,是母亲摊的煎饼伴着我读书、成长。
参加工作后我去了离家五十多公里的县城,很少回家,便很难吃到母亲摊的煎饼了。如今,家乡生活好了,煎饼已经从主食变成了“点心”,老家的那盘老磨也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上了年纪且体弱多病的老母亲,也不能再摊煎饼了,这对我来说,是一种无言的遗憾。
身在异乡,心在故乡,煎饼是我魂里不变的基因,是梦里不灭的记忆。岁月和时光叠加,我们逐渐老去,煎饼依旧活跃在人们的餐桌上,只是咀嚼过后,再也吃不出往日的味道。故乡的煎饼,香在心里,香在梦里,不用说,也说不清……


文:张岚
故乡的味道,是初春新翻的泥土清香,是夏天洁白如雪的槐花浓香,是秋季遍野的瓜蔬果香,也是冬天雪后家家户户升腾的炊烟芳香……美食即亲情。天南海北的筵席,品尝的是那份新鲜和好奇,而故乡的美食才是舌尖上永恒的美味。那些陈年的美味攒起来,就是舌尖上的温暖,更是故乡永远的味道。
尝新麦
从尝新麦开始,故乡便拉开了夏天美味的序幕。
在我的老家,农历六月六是新麦登场的季节,也是一个比较隆重的日子:丰收的小麦入仓后的喜悦、 一年将半,又是农忙略可松口气的时候,便有了“到了伏天六月六,搬回闺女过个够”、“割完麦子打完场,媳妇回去见亲娘”、“媳妇六月会亲娘,全家和顺日子长”等俗语和习俗,于是,六月六闺女回家便成了雷打不动的日子。这一天,当女儿的用沂蒙山柳条编制的箢子,装上十斤新麦蒸出的馒头,割上十斤当天杀的新猪肉,新压出的面条、新做出的点心,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还有攒了很长时间、给老父亲的两瓶好酒,给母亲新买的衣服、鞋袜……
娘家从前一天便开始忙碌了:女婿是贵客,自然马虎不得,洒扫庭院,苹果、桃子、黄瓜、水萝卜洗净码好放在盘里;打开鸡窝,最大的那只公鸡一露头便被捉住,几分钟之后便被收拾干净,就等女儿女婿回来下锅;母亲一早便跑到自家的菜园、新鲜的米豆、土豆、茄子,摘了满满一篮,就着菜园子里的清水,边摘边洗干净,然后一溜小跑回到家,用五花肉炖上一锅,这样的时令蔬菜是怎么也吃不够的。父亲从早集上买回来的新鲜豆腐,切上一个青辣椒、几棵小香葱自是一番风味;母亲用白水加盐煮出来的带皮肉也是女儿的最爱,成片切好码在盘子里;母亲炸好的松肉丸子、萝卜丸子、鸡肉丸子是女婿的最爱;孩子们爱吃的东西做姥姥的早就想到了:纯花生油炸出的馓子香酥可口,用白面刚刚蒸好的小兔子、小青蛙、盘在一起的蛇无不栩栩如生、让孩子们爱不释手。
女儿们这时候也闲不住,把新鲜的五花肉用刀剁好,然后再剁进去已过热水的嫩米豆,再把葱花姜剁碎了,重要的是新鲜的花椒剁一点儿在里面,要多提味有多提味,醒好的面包出的饺子是再好吃不过了,母亲、姐妹们边包着饺子边说着家常;女婿却早被让到了酒桌上,除了岳父之外,大舅哥、小舅子也都是陪“客”的主力,姊妹多的,连襟们聚在一起又是一番热闹;有些讲究的人家,还会请来家族中最有威望的人来相陪,酒至半酣,刚出锅的饺子便上了桌——饺子就酒,年年都有啊。于是,不到日落西山,这桌酒是吃不完的。
六月里,也是未过门的媳妇到婆家小住的日子。这时候,一般由小姑子上门把羞答答的嫂子请过来。好吃好喝照顾着,一对小情侣无人时偷偷地小声说上几句话,婆婆还会找出鞋样,试试未过门媳妇的手艺。但无论是成家的女婿,还是未过门的儿媳妇,六月都是他们人生中的大日子,更是一家人团聚、增进感情,为下半年助力加油的好时节,但这样的时节,尝新麦便成了最好的借口。
“一粒沙里见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六月之于我的故乡风俗,有说不完的话题呢。
夏凉面
“冬至馄饨夏至面”。一到夏天,沂蒙人家,家家户户离不开的,当属筋道、爽口的夏凉面了。
“软面饺子、硬面汤”。硬乎乎的面是做夏凉面的必备之物,切成粗细均匀的面条,在大火里煮熟后,放在提前备好的凉开水或井水里过一下,然后,再配上不同的佐料,就是百吃不厌的夏天美味了。每到夏至这一天,无论推开哪一户院门——不论是自家,还是待客,无不是围坐在树荫下,人手一碗凉面,呼噜呼噜地吃出欢畅与幸福的味道来。
在我,天底下最好吃的,仍然是母亲的手艺。
“吃了入伏面,夏天少流汗。”每到夏天,母亲总是边擀面边说。夏天里,母亲常做的面有两种,一种是“绿豆面”。用不太硬的面做成菱形的“薄面叶”,在绿豆水里煮熟后放上一点盐,这样的面既解暑又解馋;还有一种就是夏凉面。夏凉面又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全部用白面做成的,另一种则掺杂了其它面粉。那时,白面稀少,母亲便在白面里掺上些许豆面,这样做出的面叫“杂面”,吃到嘴里有一种很特别的香味。
只是擀“杂面”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活:面要和硬面,和好后要醒至恰到好处;擀“杂面”还是体力活,那么硬的面,要擀到薄如纸张,整张面的厚度要均匀平整。擀好后一层层按手的宽度折叠起来,再切成细条状。下锅的时候放上些夏天院子里的蔬菜,那叫一个好吃。天热难耐,每次擀面,母亲都是挥汗如雨,于是,无论在哪里吃面,我都会想起母亲汗流浃背的样子。但母亲切面却实在文艺:一手操刀,一手轻轻按在层层叠成条状的面上,刀起面断,按面的手随着切面的节奏匀速推移,切完之后,母亲将面大把抄起后两手同时向上扬起,细如发丝的面条便如天女散花般纷纷落到面板上,那一刻,母亲优美的样子,总让我心生羡慕。而吃到嘴里的面,汤清水利,劲道滑溜更有嚼劲。我们兄妹每次吃面,总是比速度,最先吃完的,再去盛上第二碗。即使无面可吃,喝一碗面汤都是极好极好的。因此,每有重要客人来访,母亲必会做手擀“杂面”,而吃过的人,总会坐在桌前久久不能站立,嘴里一个劲地说道:“都是老嫂子的面太好吃,都是老嫂子的面太好吃。”
母亲做的凉面好吃极了,与母亲配制的佐料也有很大关系:小葱爆锅后用西红柿、鸡蛋做成汤,仅青、红、黄三种色彩便可让人食指大动;自家种的黄瓜,用刀背拍碎、拌上麻汁后,黄瓜的清香、麻汁的醇香又有不同;新鲜的水萝卜丝里倒上青椒、新鲜花椒用石臼捣出的沫,再浇上酱油、醋,麻麻辣辣酸酸的味道让人酣畅淋漓,欲罢不能;胡萝卜、疙瘩头、香椿芽腌制的咸菜、连同仅有一丝丝辣味的青椒、鲜嫩鲜嫩的香葱细细地切了后用醋泡上半盆,清淡到让人神清气爽……在冒尖的面条碗里舀上一大勺,再用勺子在上面压一压,用筷子小心地挑着用凉开水“过”了几遍的面条,一根一根吃,热气汗水便会消去一半,最后再连面带汤喝光,抹一把嘴回味无穷。年少的岁月里,无论是从热辣辣的庄稼地里,还是从几里外的学校冒着“毒太阳”跑回来后,吃到这样的“面”,别提日子有多美了。
记得读过池莉的《生活秀》后,便喜欢关于汉口的一切,尤其神往辣鸭脖。想去尝一尝那些天下美食,见识一下汉正街那些独一无二的美丽女人们。但当我真得走进那一方土地时,站在天桥上竟不知所措,因为,我实在不知道从哪一条街走起,更不知道应该从哪一家店“吃”起。漫步汉正街,我把每一个迎面而来的女人都当成池莉小说里的主人公,仔细体会着伶牙俐齿的燕华、圆滑老练的来双扬,体会着天真的九妹,也体会着寄情幻想世界又不得不屈从现实的逢春、宜欣、丁曼以及沧桑满腹、人老珠黄的陆掌珠……这些漂亮能干、热情有趣的汉正街的女人,总让我感慨不已。世界在变,人性在变,但不变的应该是女人对美的追求。当我真正吃到汉正街鸭脖时,记忆犹新的,只是那份辛辣。
与之相比,倒是重庆小面让我更为喜欢。走在重庆的街上,三步五步便会迎面撞见那些如春笋般的小面馆,而每一个面馆里,都是一份意外和惊喜。除了什么都不加的素小面,还有鸡杂面、牛肉面、肥肠面等等,而小面中的豌杂面不但是重庆人最偏爱的,竟然也让我心生欢喜——一勺豌豆,一勺肉酱,一勺辣子,一碗底料,看似简单,却大有学问。那时,一边吃一边想的,竟是母亲制作夏凉面时的那些小菜。
“请姑爷,坐正面,吃啥饭?擀豆面。”“吃米的领回个吃面的,隔年再添个洒饭的。(吃米的指女儿,吃面的指女婿,洒饭的指外孙)”当我听到这些俗语童谣的时候,我想,与我一样爱吃擀面的人一定不少。
后来我发现夏凉面并不是沂蒙人的独创,《帝京岁时纪胜》里早有记载,还有相关资料介绍,由于“吃过夏至面,一天短一线”,所以从汉代起,就把夏至当做节日来庆祝,清代之前,全国放假一天;宋代的《文昌杂鲁》记载着,文武百官夏至时节会全体放假三天,或祭祀、或会友、或宴饮、或读书……但相同的是,每日餐时,听着炎炎烈日里清脆绵长的蝉鸣,吃一碗过水的凉面……想想都感觉极爽,也更为古人的浪漫至纯击节赞叹不已。前些年,我居住的城市有了“晋妈妈手擀面”后,我和女儿着实迷恋了一段时间,但吃过之后心里多了一份悲凉——无论再好吃的面,都少了母亲的爱和味道在里面。
想起故乡,便会想起母亲,想起那清贫岁月里,母亲做过的那些朴素却无与伦比的食物,这些食物合了岁月的味道,连同浓浓的亲情、乡情,一直存放在我的心头,历久弥新。


文:高凯明
来自故乡的感觉是什么?是睡梦中突然被金色的麦芒扎醒的感觉;来自故乡的味道是什么?是一阵暖风从成熟的麦子地吹过的味道;来自故乡的灵感是什么?是高高的电线杆子上那几只麻雀忽地飞起,欢叫着掠过麦田,把正在采野花儿的小姑娘头上的蝴蝶结扇起,像是要随麻雀一起飞向那无边无际的金色里……
今年6月,就在故乡平邑麦收刚结束之后,我从广州回到了老家。刚迈进县城的一条小巷,便被迎面的一片金色的麦子地吸引了。来到跟前,发现这块巨幅麦子地广告牌上有一个小门,走进门来,原来是一间有着欧陆风情的面包店。店里迎面墙上同样有一张“麦子地”的招牌,这山重水复的麦子地,这柳暗花明的面包店,令我刮目相看。面包店的格调是优雅的、温馨的,面包的味道如同记忆中麦田的味道,就连空调中的风,也像是一股金色的液体正缓缓从心田流过。
“麦子地”主人廉双好是个90后女孩,周围的人叫她好好。好好,好温馨的名字。好好长得也漂亮,1.66的个头,腰身纤细,走起路来袅袅娜娜。讲起面包的制作,好好如数家珍:养酵母、揉面、分割、整形,再发酵、烘烤……听着好好的讲述,我仿佛又回到了童年的麦子地——听到了麦子拔节、抽穗、扬花、灌浆的天籁之音。好好告诉我,“麦子地”的面包追求的是一种品质,一种境界。具体点儿说就是原材料与加工手艺完美统一,还原面包更本真的麦子味。
好好告诉我,最早开办这家面包店的初衷是因为自己爱吃面包。一开始自己做了自己吃,后来给家人吃,再后来送街坊邻居吃,最后便成了小城的名牌面包店。因为自己喜欢无忧的童年,喜欢童年金色的麦子地,所以自己为自己的小店起了个能编织自己美梦花篮的名字。“麦子地”——好一个刮着田野之风的名字,一个令远方游子心驰神往的名字。2009年好好于平邑一中毕业后,顺利地考入了延边大学,但去学校报到还不满一个月,便打包回家了。面对父母不解的目光,她回答了一句话:那不是我想要的大学。之后,她又背起行囊,只身来到甘肃嘉峪关下的一个中学复读。为什么?好好说,因为自己喜欢沧凉而深沉的嘉峪雄关,因为自己不想让周围任何一个人知道自己的去处。一年后,好好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山东大学。
山大毕业后,深圳某单位考察并录用了她,就在准备报到的时候,父亲和母亲突然对她说,你还是留在我们身边工作为好。好好来到本县城一个单位报到了。两年之后,好好辞去了这份公职,开办了这家现已有员工20多人的面包店。她告诉我说,上个月她已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8月份就去学校报到。
谈到业余爱好,好好说,除了喜欢读书,自己也不明白自己还有什么爱好。自己就是麦子地上空的那片飘忽不定的云,麦子地里刮过的那阵自由的风。有时候早晨醒来还没有什么想法,起床后可能就背起行囊一人上路了。
我是一个当了大半辈子记者的人,只要有写一下这个人的念头,便会单刀直入询问对方这样一个问题:一生中最令你感动的一件事是什么?好好这样回答了我:1998年冬的一天,经营名牌服装生意的明仕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英乘车去“新郎”总部交货款,还未到目的地,随身携带的5万元货款便不翼而飞了。货款可是亲戚朋友的血汗钱呀,在回家的路上,感觉无法跟亲朋好友交代的李明英想到了死,就在她纵身朝车下一跳的瞬间,身边的丈夫一把抓住了她……
1964年春的一天,家住天宝大山深处的果农老廉担心自己的儿媳生不出男孩,便瞒着家人去江苏南通抱回了一个男婴,这个男婴就是眼下拥有近四百名员工的明仕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廉士宏。事业有成之后,廉总决心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他先后数十次南下打听父母的消息,电视、广播、报刊这些媒体都用过了,甚至走上街头自己去发传单,但最后依然没有父母的任何消息。有一次,一位开车去南通的朋友告诉廉总,说他在一个加油站看到一个人长相很像廉总,他怀疑这个人可能与廉总有血缘关系。廉总听后连夜开车前去寻找,在南通整整转悠了半个月,也未发现那个人的影子。
好好告诉我,当年因丢货款要一死了之的李明英是自己的母亲,至今也未放弃寻亲行动的廉士宏是自己的父亲。好好边为我倒咖啡边说,她喜欢“麦子地”这个名字是因为麦子地上空那片金色的阳光里,有父亲母亲的慈悲目光。


文:王金水
一阵秋风又一阵,一轮明月又一轮。中秋临近,望着渐渐圆满起来的月亮,勾起了我对儿时中秋节的怀念,那时虽贫穷,却过得无忧无虑,月光之下,与亲人们躺在只有一层的石板房上,边赏月边品尝自家现摘现煮再晒的花生。如今,一晃四十多年过去了,却再也没有如此赏月了,人生多艰,世事无常,忙忙碌碌,哪有时间与心情静静地欣赏那一轮明月?花开花谢,月缺月圆,流年匆匆,往事成风,剩下的只有人生的慨叹与岁月的沧桑了。
又是一年中秋时,“十全十美”相约2015年9月29日即中秋后两天,于杏林一起庆祝滞后的中秋节。不巧的是,台风“杜鹃”来袭后一直狂风暴雨。只好再次延迟到10月8日,由去年状元溶兄主持,可溶兄有事不能参加,最终由良兄主持,定包厢于阿利特色美食店。
8日傍晚5点,天空突然变得非常暗,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到杏林阿利店时,大雨哗啦啦下起来。我急忙跑进店内,站在大厅的屋檐下,望着漆黑的夜雨,静等大家的到来。我以为,雨天正是堵车时,从群中信息便印证了我的判断。
又是一年相聚时,时光静美,岁月轻柔,今年中秋聚会可谓一波三折,推迟后遇台风,再推迟后遇大雨。再看天空,此刻,凉风习习,暴雨已停,雨丝飘飘,月亮在云雾中若隐若现,绵绵雨丝在路灯下将整个夜色点缀得浪漫迷人。不一会儿,在良兄亲自引导下,大家风雨兼程陆续前来。一见面,谈笑风生,似乎把堵车之事忘得一干二净,脸上始终洋溢着暖暖的幸福。此时此刻,月,若明若暗,遮遮掩掩;雨,缠缠绵绵,柔情四溢。月到“中秋”分外明,人到“中秋”情更浓。今晚,不是中秋胜似中秋,今夜,注定又是一个浪漫之夜。
又是一年中秋时,姐妹兄弟聚一堂,一波三折终成行,最难风雨同学来。七人围成一桌,班长凝眉浅笑,大师妙趣横生,春姐春风得意,玲妹妩媚动人,良兄雷厉风行,文弟远见卓识,不求今朝同明月,但求月圆共月明。晚餐上,除家禽肉类,蔬菜、大虾海鲜等,还有高档次的鳗鱼呢!谁能提一壶清酒,举杯畅饮问明月?于是我们开怀畅饮三瓶葡萄酒。班长喝得面如桃花,几处斑斑点点,粉红粉红,我以为班长喝醉了,没想到是微过敏及蚊子咬。大家惊叹蚊子好幸福,能亲吻大美女的脸!
酒过三巡,杯盘狼藉,大家都已醉意朦胧。简单收拾餐桌,便开始博饼。
第一圈玲妹先博到一秀,文弟什么都没有,良兄博到二举,轮到春姐时,第一把就博到状元带九,大家大吃一惊,难道最大的悬念—状元就这样没戏了吗?下一个是班长博到一秀,接着是大师博到二举,我是最后一个博到一秀…几圈过后,对堂被班长与大师瓜分,三红落入春姐与班长囊中,四进则几乎被我和良兄收刮了,二举大家都有但大师最多,竟然有六次之多,一秀则较平均。突然,春姐又博到五子带四,大家顿时掌声响起,惊叹不已,看来今晚状元真的已无悬念了。春姐运气真旺啊!而文弟则运气不佳,最可怜的是玲妹只有二举与一秀,犹如傍晚大雨前的天空,黯淡无光。
临近尾声时,我也不甘示弱,博个状元带8,可惜小了点仅当陪衬了。玲妹看大家博这么多,自叹运气不佳,失望之情溢于言表。见此,我与良兄心有灵犀一点通,立马各送一个四进礼物给玲妹,玲妹再三推辞。然我意已决,博饼博饼,博的就是心情,不在乎博多少。最后,状元始终如一归春姐一人。春姐情不自禁把部分奖品置身于胸前,摆起姿势,甜美的笑容瞬间成为永恒。大师急急忙忙把图片发送到微信群中,大家忽然一阵狂笑,原来图片中春姐面前礼物太多,摆在面前简直就象推销员。不多时大玲、九日、溶兄纷纷来贺春姐鸿运当头,盛叹无法亲临现场之遗憾。
一生总有几个人难忘记,一年总有几个日子最珍惜。都说事事如云烟转眼即逝,然同学之情,如老酒,任时光消减,愈久弥香,不饮则已,一饮醉人!



文:张兴旺
回到老家,我却没有找到老家的感觉,回的次数多了,感到又出现了一个“老家”,但这个老家,仅是一个影子,却没有温度。
真正的老家要有保持原样的房子,原样不是不变,而是人住在房子里,与房子一起变旧。
真正的老家,房子里必须住着人,人可以慢慢变老,但情感却不会变老,在鲜活的情感里,老家就不会走远。但人却离开了村庄,有的到了再也回不来的地方,没人的老家,就变成了空壳。
每次回去,我都有一种没有真正回去的感觉,房子守不住老家,人守候不住房子,离开老家的人,再见面也变得飘忽起来。老家真的失守了。
在一片模糊中,我却想起了老家的树,那些粗壮、高耸、苍老的古树。好似老家从岁月中飘走了,田野上只剩下那些古树,她们仍在那一片土地坚守着。而我也正顺着古树指引的方向,向老家一步步逼近。但当我从怀念中回过神来,我才意识到,那些大树一棵也没有了。
没有了大树,在无边无际的田野中,我已经失去了生命在空间中的坐标。是不是没有了古树的指引,在回老家的路上注定就会迷路?或者,古树就是乡村的一个寓言,失去寓言的乡村,注定不会长久?也许土地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忠诚,不管浸透多少希望与汗水,只要不耕种,要不了几年,土地就会投入野草的怀抱。而我从小一点点在心灵中收藏的山野,曾经用大石头做好了标记,但用不了几年,几棵新生的树,就可以把标记抹掉。小河无疑是乡村充满幻想与乐趣的地方,也是轻易不会改变的地方,但当我再次走进小河,那些曾经的坑塘与沙滩都没有了,过去没有树木的地方,已经被树木掩映,小河流动着似是而非,一条小河结束了。
我又怀念古树了。这些古树就长在某一家的房山墙旁边,长在村前的水井旁边,长在麦场旁的大石头堆中,长在小路、河沟、地埂上。在我的印象中,乡村总在荣枯,她们却永远站在那里,好似从来没有改变过。我曾问过父亲,那些古树是谁栽的,父亲说,自己小的时候,那些树就长在那里,好似与现在一样粗。
在乡村,桐树与杨树是寿命最短的,她们长得很快,二十年就能成材,过了三十年,树心就会变空,空了的树,要不了多少年就会死去。除了这两种树,其它上了年纪的树,人们都弄不清她们的年龄。我想,乡村的岁月虽然漫长,但时间却不算漫长,那些分成季节的时间,化作了一棵棵庄稼的发芽与成熟,一季季庄稼就是看得见的时间,也是乡村真切的生活。一个人把经历过的麦季与秋季数一数,那就是乡下人的一生。而那些古树也在发芽与落叶中轮回,但她们显然并不会像庄稼一样考虑人的感受,要感受到她们的一生,要好几代几十代才能完成。
那棵爷爷经常在树下乘凉,父亲夜里听风,我小时候经常在树上掏鸟窝的古树,看似就是乡村再平常不过的闲事,如果把这些闲事连接起来,一棵树便成了一部还活着的书。在乡村中,一座精心盖起的草房坚持不了二十年的时间,一座苦心盖起的瓦房,坚持五十年已经很不错了,而这正是树家族中最为短命的杨树与桐树的岁数,而由瓦房草房展开的村庄,都会在翻修中丢失。在乡村中比较长远的就是庙宇与古树。庙宇是有文字的敬仰,而古树则是不留文字的图腾。
也许你会认为,每座庙宇都会经过人们很多代的付出与呵护,而古树则自然而成,原始森林到处都是古树,一棵古树远没有你说的神奇。但在我却认为,一棵乡村的古树能够久远地站立大地,站立田野,站立心中,不但是一种难得的缘分,也是乡村生存的一个象征。
乡村不是原野,原野是生命的家园,而乡村却是人的家园,原野上演绎着自由生长,而田园上却上演着人的节目。当一棵种子在乡村的某一个地方发芽,或者一位农民从野外把一棵树苗栽在自己的庭院,这棵树已经成了乡村的另一种庄稼。庄稼解决了吃饭,而树要解决人的使用,盖房檩条椽子的使用,一切用具的使用。当一棵树长到足够粗的时候,也就是砍伐的时候。栽树就是为了砍树。当上点岁数的人从树旁经过,如果这棵树好不容易长了一搂粗 ,他们就会眯起眼久久地盯着大树,眼神复杂而幽深,他们正在考虑父母或者自己百年后,那棵树是不是能做一口像样的棺材。
在乡村的风俗中,人可以勉强活着,但作为人生的最后一件事,却决不能含糊,做棺材要用一搂以上的大树。在乡村中行走,山野上的坟园要比村庄多得多,而每一座坟都意味着倒下一两棵大树。可以说人都要回归泥土,但其实是首先回归大树。
十年树人,百年树木。庄稼一季成熟,而一棵大树则要上百年几百年的时间,树木的生长往往供不上砍伐,你到乡村看看,虽然到处是树,古树却没有几棵。但乡村还是保留不少的古树,虽然有的古树因丑陋无用而得以存活,而更多的古树树干却粗壮标直。在这些古树漫长的时日里,肯定有很多人打这些古树的主意,但他们却迟迟没有对古树下手。我想,岁月并非随风而过,漫长可能造就了一切,当一棵树有了足够的年龄,尊严也就产生了,崇高也就产生了,神性也就产生了,故事也就产生了。在我的印象中,在乡村,你可以随意砍伐那些小树,但要砍伐一棵古树,就是砍伐一个神秘的故事,砍伐一个神仙的传说,没有人敢对内心的敬畏下手。
我想念着那些古树,离老家还远,地埂上的乌桕树已经染红了秋天的田野,村口的老栎树向我打着招呼,家门前池塘边的大梨树好似已经等待我很久了。但他们都消失了。
她们是陆陆续续消失的。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到两千年,地埂上最后一棵乌桕树倒下,古树终于一棵没有了,而砍伐那棵乌桕树的原因竟然是想做剁肉的案板。我想,古树是乡村活着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标志,一棵古树才能支持起乡村的厚重与大美,连一个古树都保存不了的村庄不会长远,而连三五十年的大树也长不起来的村庄,肯定十分脆弱。当人们可以随意向古树动手的时候,心里的那些故事与传说早已经消失了。当乡村没有了故事与传说,乡村也就不值得留恋了。乡村真的留不住人了,人都走了,地埂上、山坡上的野树开始疯长,她们最终可能会长成古树,那不是乡村的古树,而是荒原上的古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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