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岱年:哲学范畴的循旧与立新

中国的学术思想到了近代有空前的变化,从西方通过日本引进了许多新的名词概念,其中也有许多可谓新的哲学范畴。

时代前进了,哲学范畴中随之有新的变化。

荀子说:“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荀子·正名》)荀子强调“王者”与“制名”的关系,带有封建专制主义的色彩,不大合乎历史的实际。哲学思想体系中的“名”都是“学者”在总结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过程中制定的,大都与“王者”无关。但是荀子所谓“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的原则却是正确的。对于传统哲学中的范畴,要考察分析,有些是应该继承的,有些是应该改变的。此外,还应制定一些新的概念范畴。

有些传统范畴是必须继承沿用的,最显著的例子是:宇宙、自然、动静、变化、法则、同异、类、物、善、美、德(道德)、公、是非、真伪、知行、学思、心、精神等等。

有些范畴需要加以新的解释和评价。试举数例:

(1)天人

古代哲学中所谓天是有歧义的,或以指主宰之天,或以指自然之天,或以指义理之天。在近古哲学的发展过程中,自然之天逐渐成为天的主要涵义。中国哲学可以称为“天人之学”,以天人关系为主要问题。戴震著《原善》,自称“天人之道,经之大训萃焉”。以“天人”为主要问题,这是传统哲学的基本特点。天人问题亦即自然与人的关系问题,如此理解,天人仍可以作为哲学的基本范畴。

(2)有无

老子提出有与无的范畴,老子所谓“无”有两层涵义:一为相对的无,如“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一为绝对的无,如“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王弼讲“以无为本”,也指绝对的无。绝对的无是思维的虚构,不反映客观实际。相对的无,还是一个必需的逻辑范畴。

(3)体用

中国古代哲学中所谓体用,涵义纷繁。各派唯心主义者所谓体都是思维的虚构,不可沿用。惟唐代易学家崔憬对于体用的解释仍属可取。崔氏说:“凡天地万物皆有形质,就形质之中有体有用。体者即形质也,用者即形质上之妙用也。……假令天地圆盖方轸为体,以万物资始资生为用;动物以形躯为体,以灵识为用;植物以枝干为体,以生性为用。”(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体指物体,用指作用、机能。这种见解虽然是唯心主义者所不愿接受的,却是反映了客观实际的情况。

(4)气

中国古代哲学所谓气,不易理解。所谓气,有三层涵义。一是常识概念的气,指一切气体状态的存在,如水气、云气、呼吸之气等。二是哲学范畴的气,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又构成一切感觉对象的客观存在,相当于西方所谓物质。三是广泛意义的气,泛指任何现象,包括精神现象。重要的是作为哲学范畴的气。中国哲学所谓气与西方所谓物质是相当的,而也有差别。西方是以固体物为模式而提出物质概念的,物质的存在形态是原子、粒子。中国古代是以气体物为模式而提出气的概念的,可以理解为波粒的统一。中国所谓气的概念没有西方传统哲学所谓物质的机械性,却又表现为一种含混性,应该正确理解。要之,中国哲学所谓气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具有一定的深刻涵义。当然,作为常识概念的气也是必须保留沿用的。

(5)理

中国哲学所谓理也有多层涵义。理字的本义是“治玉”(《说文解字》),引申而指玉石的条纹,再引申而指物体所具有的形式以及物体运动的规律,规律亦称为法则。规律一词是依据《孟子》所谓“规矩”、“六律”而制定的,法则一词最早见于《庄子》、《荀子》。我认为,作为规律或法则的理,仍然是一个可用的范畴。朱熹区别了“所以然之理”与“所当然之理”。我们今天常讲“合理”或“不合理”,所谓合理有时指合乎自然规律,有时指合乎当然之理。当然之理又称为准则,准则一词也是宋明哲学中常用的概念。理字仍不可废。至于程朱学派讲“理在物先”、“理在事先”,以理指先于天地万物的最高本原,这是一个思维的虚构,久已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6)道器

《周易·系辞》:“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指抽象的法则,器指具体的事物。道器正是表示事物与法则、现象与规律、特殊与一般的古代方式,仍有其一定的理论价值。王夫之提出“天下唯器”,确定了事物与法则的关系,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7)心物

孟子开始以心物对举,他说:“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孟子·告子上》)孟子主张“尽心”,但亦承认外物的存在。佛教宣扬“一切唯心”,否认客观世界的实在。张载反对佛家“以山河大地为见病之说”(《正蒙·太和》),指出“人本无心,因物为心”(《张子语录》下)。王守仁则断言“心外无物”。心物问题是物质与精神问题的古代形式。

(8)形神

荀子说“形具而神生”(《荀子·天论》),明确地以形神对举。到汉代,司马谈、桓谭、王充都讲形神关系。南北朝时期,佛教宣扬“神不灭论”,范缜著《神灭论》加以反驳,形神问题成为当时最突出的问题。神亦称为精神,精神一词屡见于《庄子·外篇》。形即形体,现在一般称为身体。精神则沿用至今。

(9)神化

《易传》提出“阴阳不测之谓神”,“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也”,以神指细微复杂难以预测的变化。这确实是一个深刻精湛的理论观点。但是这个神字容易和形神之神相混。制名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一名不能指二实。形神之神必须沿用,神化之神就难以保留了。

(10)诚

《中庸》、《孟子》都以诚为天道,又以诚为修养的最高境界,容易引起观念的混淆。王夫之以诚为最高范畴,他说:“说到一个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反形,尽天下之善而皆有之谓也。……尽天地只是个诚,尽圣贤学问只是个思诚。”(《读四书大全说》卷九《孟子·离娄上》篇)诚是天地之所以为天地,又是万善具备的最高道德境界。王夫之所谓诚,主要有两层涵义:一指客观实在性,如说:“夫诚者实有者也,前有所始,后有所终也。实有者天下之公有也,有目所共见,有耳所共闻也。”(《尚书引义》卷三《说命上》)二指客观规律性,如他解释《正蒙》“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云:“气化有序而亘古不息,惟其实有此理也。”(《张子正蒙注》卷三《诚明》篇)又说:“诚者天之实理。”(同书卷九《乾称》篇)而诚又包含万善具备之义。这样的“诚”的观念,虽然涵义深奥,实则表现了概念的混淆。诚字本是守信之意,说话符合事实、言论与行动一致,叫做诚。引申而指生活行为无不符合道德准则的最高精神境界,这是易于理解的。如果用诚字表示“天道”或“实有”,就容易引起思想混淆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天人合一观点,如果表示“自然与精神的统一”,是具有深刻意义的;如果赋予自然界以道德的意义,就陷于错误了。我认为,“诚”的概念现在只能作为一个道德规范而存在,不必以诚为表示实有的范畴。

近代学术著作中,现代汉语中,充满了许多新的名词概念,其中有些是和旧有概念密切联系的,有些是旧概念的改造,也有些是古代汉语所缺少而新补充的。兹择要列举如下。

新旧概念范畴对比表(旧有概念加括号)

存在(有),思维(思),历程、过程(行),物质(气),精神(心、精神),规律(理、法则),必然(必然),关系(关系、相与),发展(进),本质(本性、本质),属性(性),机能(用、能),绝对(独、无待),相对(相待),对立(两、对待),统一(一、合一),矛盾(矛盾),无限(无穷),系统、体系(理统),普遍(周遍),特殊(分殊),主体(内、主),客体(外、宾),形式(文),内容(质),认识(知),意识(灵明、意识),实践(行、实践),经验(见闻),理性(德性、义理之性),权利(分),义务(责),自由(自适),平等(平),价值(贵、良贵),因素、元素,结构。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些概念是旧有的,如精神、矛盾、必然等;有些新旧虽异名而类似,如理性(德性)、对立(对待)、统一(合一)等;有些旧概念显然已不适用,为新的所代替,表现了时代的进步,如历程(行)、主体(内)、客体(外)、形式(文)、内容(质)、权利(分)、义务(责)等等。而因素、结构的概念,在古代著作中找不到对应的名词,这是由于中国古代学术不重视分析,以致如此。关系一词,见于宋明著作;意识一词出自佛学,现在都已非常流行了。

中国近代哲学缺乏博大精深的体系,但是就所用概念范畴来说,却已大大超迈前哲了。

“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这项工作仍然是我们新中国的哲学工作者的光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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