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靓妹“仙人跳”,索赔60万!

对于未成年人黄某来说,这段记忆是不可磨灭的,因为他所遭遇的不是浪漫的一夜情,而是惊心动魄的“仙人跳”。

事情发生在2019年2月。黄某的好友麦某知道黄某家境富裕且喜欢饮酒,便与朋友李某商议由李某找到年轻女子严某共同为黄某设计“仙人跳”,得款三人平分。

2019年2月22日,麦某趁自己生日之机约黄某到阳春市玛索酒吧喝酒。期间麦某、李某、严某共同将黄某灌醉并将黄某与严某送至阳春市春城道京酒店开房。

在酒店房间内,严某色诱黄某并主动与黄某发生性关系,然后趁黄某醉酒伪造被强奸痕迹。随后严某通知麦某、李某到场并以自己被强奸为由要求黄某赔偿自己损失60万元,否则报警处理。

而作为黄某好友的麦某则以“强奸是重罪”为由充当“和事佬”劝说黄某给钱了事。后黄某因拿不出如此高额的损失赔偿费而通知自己父母到场处理。随着警方的介入,麦某、李某、严某三人合伙敲诈勒索的真相才浮出水面。日前,麦某、李某、严某三人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交友要慎重。特别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由于社会经验不足,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因此,在遭遇可能的侵害时,未成年人一定要求助于父母亲友,必要时则报警处理,以免自己遭受损害。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资料来源:阳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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